其他

私人银行 | 婚姻财产规划服务需把握的基本法律问题(六)

2017-12-13 建行君 建设银行佛山市分行


关于夫妻财产约定制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法律解读要点:

夫妻财产约定制,是指夫妻通过书面约定的方式来规划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等相关事宜。夫妻财产约定制的相对概念为法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是指依照婚姻法、婚姻法司法解释等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婚姻财产及其归属等相关事宜。

关于夫妻财产约定制,应当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1.夫妻财产约定制效力优先于法定财产制,夫妻对财产有书面约定的,应当优先适用相关约定。


2.夫妻财产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且约定内容应当完整、明确,否则仍适用婚姻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即法定财产制的有关内容。


3.夫妻约定财产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可以对抗该第三人,仅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债务;但是应注意夫或妻一方应对“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负举证责任,否则不得对抗第三人。

特别提示:

婚姻财产协议是婚姻财产规划服务的一项重要规划工具,夫妻双方一般通过签署婚姻财产协议来实现夫妻财产约定制, 因此了解并掌握夫妻财产约定制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注意事项对于夫妻双方规划婚姻财产、拟定婚姻财产协议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小案例:


王某和李某离婚后,债权人张某找到李某要求李某还钱。李某认为王某和李某之间实行的是约定财产制,且此笔债务是王某欠下的,因此其无义务还钱给张某,但是张某表示其并不知道王某和李某之间有此约定。那么李某有义务归还这笔钱么?


如果李某能证明张某当时确实知晓王某和李某之间的财产约定,那么李某可以免责。

相关阅读:

婚姻财产规划服务需把握的基本法律问题(五)


以上为广告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