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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岁女童被射伤致左眼失明!两少年未达刑责年龄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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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江苏一名8岁女童安安

被一颗突然飞来的钢珠击中

致左眼眼球破裂失明

而肇事者是两名骑电动车

路过的13岁左右的男孩

目前

该案因行为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

警方决定不予立案


▲受伤女童(受访者供图)。


8岁女童被弹弓射伤

致左眼失明


7月23日,安安的母亲司女士告诉记者,事发当天,安安的姑姑一共带了家中五个孩子去小卖部,姑姑骑着电动车载着其中两个最小的孩子,剩余3个孩子则跟在后面小跑。这时,两个男孩骑电动车迎面而来,他们举起弹弓,打伤了安安的左眼,事后仓皇逃离。


路口一居民家中的摄像头拍下了事发前后的情景。两段不同角度的监控视频显示,7月1日上午9时14分左右,伴随着一声尖叫,有两个男孩骑电动车快速从远处驶入监控画面,坐在后座的一个男孩还曾回头朝后看去。



家属提供的江苏省人民医院复查病历显示,安安左眼球破裂伤,左眼玻璃体切除硅油充填状态,左眼盲。


肇事男孩未达刑责年龄

不予立案


司女士告诉记者,通过手术,医生从女儿眼中取出一颗直径8毫米左右的钢珠。


安安的一名亲属表示,通过多方打听,他们终于找到骑电动车的两个男孩中的其中一人,但男孩一直不承认。安安的家长报警后,那个男孩才到派出所坦白事实。

7月21日,沭阳县公安局向司女士出具了两份通知书,一份是不予立案通知书,一份是鉴定意见通知书。不予立案通知书中提到,该局经审查认为,行为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鉴定意见通知书则指出,已对安安的伤情进行了损伤程度鉴定。鉴定意见是安安左眼部的损伤初评构成轻伤二级。


▲警方不予立案通知书。(受访者供图)


▲安安伤情鉴定。(受访者供图)


对此结果,安安的家属均表示不能接受,他们要求重新进行鉴定,并考虑找律师对肇事者提起诉讼。


7月23日,记者先后联系沭阳县塘沟镇政府以及塘沟派出所,工作人员均表示不便透露。沭阳县公安局值班人员称对此事不清楚。


律师:男孩家属

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针对此事,有律师分析认为,两个男孩将女孩眼睛射伤致失明,属于共同侵权行为,由于侵权行为人是未成年人,应当由男孩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的赔偿责任。共同侵权行为人在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后,根据侵权原因的不同及行为对损害结果发生的作用大小,在其内部进行责任分配。无论女孩受到何种程度的损伤,男孩家属都要承担赔偿责任。


▲通过手术从安安眼中取出的钢珠。(受访者供图)


律师表示,如果受害人家属对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尽管行为人可以免于追究刑事责任,但不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受害女孩家属可以跟对方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对方家长迟迟不肯出面解决,受害人家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来源丨极目新闻编辑丨李靖云

校对丨胡来彦

责编丨唐海波
审核丨佘鸿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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