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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镇西】别“持续”了,干脆取消吧!——对《关于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奖项目相关情况的声明》点评

李镇西1 镇西茶馆 2022-06-06


 

关于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奖项目相关情况的声明


近日,关于质疑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个别获奖作品的网络报道引发社会关注。我们对此高度重视,已成立专项调查工作组进行核查,责成并督导相关省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单位对有关情况进行全面认真核查,并对相关调查进展作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如发现违反大赛规则问题,将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我们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大赛评审规则与程序,强化监管机制,更好引导和规范青少年参与科技创新实践活动。欢迎社会公众继续监督,共同促进大赛持续健康发展。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秘书处

                                                                   2020年7月15日

 

该声明连同题目、落款、日期乃至每一个标点在内,共273个字。语言精练,内涵丰富。从容不迫,滴水不漏。

但本人愚钝,还是有几点不解——

“关于质疑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个别获奖作品的网络报道引发社会关注”,不是谁都能够对“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获奖作品提出质疑的,质疑者必须具有相当的科技素养和创新能力,因为这是国家级的获奖作品,只有国家级的专家评委才有质疑的专业水平,然而,遗憾的是,质疑恰恰不是源于本次大赛的专家评委,而是来自“网络报道”,即吃瓜群众。这不是有点荒唐吗?

“我们对此高度重视……”这句话让我忍俊不禁。如果不是吃瓜群众通过网络报道提出质疑,那你们是不是就不“重视”了?其实,如果你们早在舆论质疑前,就质疑每一个获奖项目,你们便没有必要来这个马后炮式的“重视”了。

所谓“已成立专项调查工作组进行核查”,还“责成并督导相关省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单位对有关情况进行全面认真核查”云云,我想说,这些“全面认真核查”,应该在评审的第一步就开始。也许,专家们在此之前也“核查”过,只是既不“全面”也不“认真”,不然,连老百姓都能提出“质疑”,独具科学之慧眼的专家们,居然看不出问题?那么,为什么当初不“全面认真核查”呢?有什么难言之隐吗?

“相关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这本来是评审过程中就应该向社会展示的透明度,现在才表这个态,只能说明在需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时,一点不“及时”,甚至根本没有“向社会公布”。否则,何需这被动的多此一举?

“如发现违反大赛规则问题,将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看似义正辞严,实则“脱了裤子放屁”——难道对违反规则者严肃处理不是理所当然的吗?好像“绝不姑息”是一种特别高尚甚至有几分悲壮的举动。最基本的要求,却如此公开声明,这说明了什么? 

“我们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大赛评审规则与程序,强化监管机制……”这话说到点子上去了,关键是“评审规则与程序”的科学合理,同时必须“强化监管机制”。只是,有些问题并不是非得出了事才能够发现的。难道这次某小学生获奖的事不“反转”,你们就不知道“大赛评审规则与程序”是否“完善”吗?一个小学生“研究”出了博士生才能研究的课题,还“获奖”了,如此奇葩的获奖,才“倒逼”你们想到要“完善”,这不很可悲吗?“强化监管机制”说得好极了!只是,谁来“监管”?怎样“监管”?

“更好引导和规范青少年参与科技创新实践活动”,愿望是好的,但恕我直言,对青少年参与科技创新实践活动而言,最好的“引导”和“规范”就是取消类似的大赛!不能说这样的大赛一点积极意义都没有,我相信最初举办这样活动的用意也是良好的,激发青少年科技创新热情呀,推动中国科技事业腾飞啊,等等,而且这么多年的大赛,估计也应该涌现出了一些科技创新的苗子。但弊大于利,实践中这样的活动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追名逐利的途径,成为“应试教育”的“亲密战友”——因为和升学加分捆绑在一起,各种不择手段地弄虚作假,便是很自然的了。至于类似活动所潜藏的巨大利益,大家都心照不宣。

“欢迎社会公众继续监督,共同促进大赛持续健康发展。”其实,对于一项真正公正严肃的评奖活动,其公信力足以不需要社会公众的任何监督。世界上最权威的评奖,莫过于诺贝尔奖了吧(我这里特指自然科学奖,至于文学奖、和平奖等一直有争议,不在我所指之内)?但是,我们从来没有听说过诺贝尔评奖需要“社会公众”的“监督”,相反该奖的评奖过程一直很封闭,在显示出神圣的同时也有几分神秘。可是,一旦公布结果,大家都很信服,几乎无人质疑。为什么?因为评委的专业素养和职业诚信,让他们能够独立评审,而又能取信于世界。

可是,“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评委们,具备这样的公信力吗?连业外的普通百姓都能看出违反常识的破绽,对某小学生的获奖项目提出质疑,衮衮诸评委居然看不出?鬼才相信!那么,为什么这样的“获奖项目”居然就层层通过了若干“程序”?我请秘书处回答。

希望这样的活动“持续健康发展”,岂非缘木求鱼?

别“持续”了,干脆取消!

看到落款“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秘书处”,我想,这次活动不就是你们“秘书处”组织的吗?现在你们又煞有介事发表这义正辞严的声明,是不是有点滑稽?

声明的日期是“2020年7月15日”,可昆明某小学生的参赛作品是2019年12月就在第34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活动获奖了。

请问秘书处,这七个多月的时间,你们干什么去了?

 

    2020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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