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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重大政策立法、典型案例全面梳理(2.13-2.19) | 法宝盘点

2017-02-20 北大法律信息网
【编者按】北大法律信息网每周准时为您奉上过去一周重大政策立法、典型案例及热点案例梳理。带您一起快速回顾近期重大法治事件。

【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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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重大政策立法

 

一、公安部:旅馆出售、泄露旅客住宿信息等或追究刑责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由公安部起草的《旅馆业治安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开始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旅馆及其工作人员传播、出售、提供、泄露、删改旅客住宿信息和旅馆视频监控资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住宿人员留宿他人,或者将登记的房间提供他人住宿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二、食药总局:“纯绿色”、“无污染”宣传语

 

由食药监总局起草的《食品安全欺诈行为查处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始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食品宣传使用“纯绿色”、“无污染”等夸大宣传用语将被列为食品宣传欺诈,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以网络、电话、电视、广播、讲座、会议等方式宣传食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食品宣传欺诈:……(三)普通食品明示、暗示具有功效或者特殊医学用途的,或者使用“可治疗”、“可治愈”等医疗术语;…(七)以转基因食品冒充非转基因食品。

 

三、《快递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

 

国家邮政局发布《快递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普惠城乡、绿色节能的快递服务体系,形成覆盖全国、联通国际的服务网络。规划提出,建设一批辐射国内外的航空快递货运枢纽,积极打造“快递航母”,形成3-4家年业务量超百亿件或年业务收入超千亿元的快递企业集团,培育2个以上具有国际竞争力和良好商誉度的世界知名快递品牌。在科技创新方面,科技应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客户服务、企业运营、行业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四、国家版权局部署十三五版权工作

 

国家版权局印发《版权工作“十三五”规划》。《规划》提出,到2020年,版权执法监管力度不断加大,版权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版权创作、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十三五”时期,作品登记年均增长15%,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数量年均增长10%。《规划》从完善版权法律制度体系等四个方面提出若干重点任务。

 

五、5部门下发特急文件:促进钢材市场平衡运行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5部门,下发特急文件《关于进一步落实有保有压政策促进钢材市场平衡运行的通知》,旨在巩固化解钢铁过剩产能成果、提高钢材有效供给水平,及避免市场大幅波动。《通知》称,要积极支持合法合规企业加强有效供给。鼓励合法合规的钢铁企业与上游煤炭企业,下游汽车、家电、建筑等用钢企业签订长期合同,建立稳定、诚信的合作关系。《通知》强调,生产销售“地条钢”的企业也将得不到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同时,僵尸企业也将达不到金融政策的支持。

 

六、证监会:再融资拟发股票数不得超过总股份的20%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2月17日表示,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部分条文进行了修改,发布了《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规范上市公司再融资。邓舸指出,监管问答的主要内容为,一是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份的20%;二是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但对于发行可转债、优先股和创业板小额快速融资的,不受此期限限制。三是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邓舸介绍,为了实现平稳过渡,在适用时效上,《实施细则》和《监管问答》自发布或修订之日起实施,新受理的再融资申请即予执行,已经受理的不受影响。

 

七、教育部:今年将制订以居住证为准的随迁子女就学政策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发布关于印发《教育部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强调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切实缩小城乡、区域、校际、群体差距;促进入学机会公平,制订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就学政策,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升学考试政策,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八、“房地产税”将至 各地房贷收紧:今年房价或将温和回落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国务院近日出台《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提到“支持各地区在房地产税等方面探索创新”。一时间,曾经被认为是降低房价“利器”的“房地产税”再次引发人们广泛的关注与热议。“房地产税”包含了“房产税” 范围更大;房地产税还需谨慎推行;房产税将作为稳房价利器 还需理性看待;房贷利率继续收紧 今年房价将温和回落。

 

九、三部门统一环保办案标准 明确涉案物品移交处置

 

环境保护部会同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今天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他说,制定《办法》是解决当前“两法”衔接问题的迫切需要。从执法、司法实践来看,各地仍然存在一些制约“两法”衔接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瓶颈问题。


据田为勇介绍,《办法》共六章三十九条,其中,深入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的内容。就案件移送与法律监督,规定了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刑事司法移送的适用条件,移接程序、办理时限、应随案卷移送的材料,案件交接后环保、公安、检察机关的职责。就证据的收集与使用,《办法》明确环保部门依法取得证据的效力,环保部门或公安机关出具认定意见的格式。

 

十、医保支付标准将出台 疗效与价格均衡成着力点

 

人社部联合卫计委就《关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标准制定规则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再次向各省厅征求意见,预计医保支付标准正式稿最迟于3月出台,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有望同时发布。与此前按比例报销方式不同,其最大亮点在于医保支付标准与医院的药品销售价之间存在的价差允许医院留存。因此,医院有动力压制药品价格。

 

十一、高校学生管理新规增加防止冒名顶替规定

 

教育部公布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在推进高校依法治校上迈出了重要一步。《规定》进一步健全了学籍管理的制度规范,增加了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的要求,明确了入学复查的内容,防止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获得入学资格的现象。健全了转专业的条件和程序要求,补充了关于转学的禁止性情形和程序规定。

 

十二、行政拘留要从16岁降至14岁?专家:有百害无一利

 

公安部公布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将行政拘留执行年龄从16周岁降低至14周岁。专家建议,降低未成年人行政拘留执行年龄应当慎重,同时,对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不应当简单采取成人化的处罚模式,特别是应十分慎重适用行政拘留等拘禁类措施,建议《治安管理处罚法》以12周岁为界限,设置符合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具有教育矫治和预防功能的干预措施。


十三、我国拟修订海上交通安全法 海上遇险人员有权无偿获得人命救助

国务院法制办14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在搜寻救助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海上人命救助无偿且优先于财产和环境搜救的基本原则和搜救体制。

 

地方重大政策立法

 

一、“河长制”实施细则落地 黑臭水体治理迎机遇

 

陕西、湖南、北京、四川、湖北、河北等多省市出台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意见。这是对去年国家层面出台的“河长制”意见的落实。业内人士认为,顶层设计执行力强,全国流域治理将迎来机遇,其中黑臭水体治理机会值得重点关注。

 

二、全国首个省级法律援助地方标准在浙江出台

 

记者13日从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获悉,由省法律援助中心起草的《法律援助服务规范》近日正式发布,将于3月7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个省级法律援助地方标准。


《规范》共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受理、审批、服务质量控制等7章25节,对法律援助整个服务流程的要求进行了明确,统一了法律援助各个阶段每个步骤的服务标准,规定了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和援助律师的工作规则和申请人的权利义务,细化了文书制作、申请材料要求、审查工作时间等具体内容,同时还规范了案件办理全程监督、建立考核评估机制等案件监督方式,旨在推动形成“无盲点”质量控制体系。

三、贵州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无故不出庭将被严肃处理

 

贵州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严禁借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名义,明示或者暗示人民法院不受理依法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或者对依法应当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行政案件不判决行政机关败诉。凡违反以上规定,将被依法严肃处理。

四、河北省首部规范志愿服务地方性法规将施行

 

记者从河北省人大常委会获悉:《河北省志愿服务条例》将于3月1日起施行。这是河北省第一部规范志愿服务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鼓励有条件的单位设立专业志愿服务组织,自行招募和管理专业志愿者,进行专业培训,组织开展活动,确保志愿服务活动项目化、专业化、常态化。”《条例》对促进和保障志愿服务开展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并提出实行志愿者登记注册制度,志愿者根据本人的意愿、时间选择参加志愿服务项目,获得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所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五、贵州率先全面启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照

 

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照的通知》,贵州省成为全国首个提出在行政管理事项中全面启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照的省份。


典型案例、大案、要案

 

一、最高法发布因违法建设及相关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典型案例

 

为落实中央要求,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对有关因违法建设及其相关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进行了梳理,选取了五个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中,有的导致重大责任事故,危害了公共安全;有的非法占用耕地,破坏了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有的暴力抗拒执法,妨碍了社会管理秩序;还有的玩忽职守、收受贿赂,纵容、助长了违法建设不正之风。为加强以案释法工作,充分发挥案例的教育、引导、警戒作用,现公开发布这些案例,以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城乡规划建设秩序。


1.李宝俊、卢祖富、李海轮重大责任事故案


【典型意义】


近年来,未取得规划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进行违法建设的现象十分严重,相关部门屡禁不止。违法建设未经任何审查,往往存在抢建、野蛮施工、隐蔽施工等情形,施工条件恶劣,安全隐患很大,容易发生道路坍塌、房屋倒塌、人员伤亡等事故,不仅侵犯了公众合法权益,也是一种严重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案经媒体曝光,引发社会极大关注。人民法院依法对李宝俊等三人以重大责任事故罪惩处,对于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2.江阴市嘉丰机械安装有限公司、章峰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典型意义】


近年来,在广大农村地区,违反规划非法占用耕地、改变耕地用途进行违法建设,造成土地沙化、土壤肥力消失等问题比较严重。此类违法行为无视国家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法规,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生态环境破坏。本案中江阴市嘉丰机械安装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章峰,违反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社会影响十分恶劣。人民法院依法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遏制此类犯罪行为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3.钟庆辉妨害公务案


【典型意义】


近年来,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且受利益驱使,部分地区出现了少数违法建设者拒不执行政府部门作出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等决定、拒不停止违法建设的现象,甚至出现撕毁查封封条、暴力抗拒执法部门执行公务的情况,这类行为既严重影响了城乡规划管理的严肃性,又严重妨碍了社会管理秩序,构成对执法人员执行公务行为的侵害,产生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告人钟庆辉持水果刀追刺执法人员,是严重的暴力抗法行为。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遏制城乡规划建设领域的暴力抗法行为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4.周安平玩忽职守案


【典型意义】


近年来,一些地方对违法建设行为负有监管、查处职责的少数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对违法建设行为疏于履行监管职责,对违法建设行为置若罔闻,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此类纵容违法建设的行为,既助长了违法者的“气焰”,又给守法者造成了误导,形成了违法建设的“攀比”效应。被告人周安平疏于履行职责,人民法院以玩忽职守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督促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积极查处违法建设行为,确保城乡规划法的全面落实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5.蔡建辉受贿案


【典型意义】


近年来,一些地方的违法建设行为人为逃避处罚,使用各种手段拉拢、腐蚀有关国家工作人员,而极少数国家工作人员丧失原则,为违法建设行为大开方便之门。此类行为以损害公共利益为代价,谋取一己私利,社会影响极坏。被告人蔡建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却为他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充当保护伞,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惩治违法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纯洁干部队伍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二、电商起诉刷单平台第一案开庭 百万刷手多为大学生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个不大的法庭,旁听席被早早地占满。阿里巴巴方面将刷单平台“傻推网”所属公司简世网络告上法庭,索赔216万元。


被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个面色苍白身板单薄的小伙子杨某,他告诉钱江晚报记者,当他听说216万这个索赔数额后,“觉都睡不着了”。


阿里巴巴方面认为,刷单行为损害了淘宝和天猫苦心经营的评价体系,这是网站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三、最高法原副院长奚晓明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2月16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奚晓明受贿案,对被告人奚晓明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奚晓明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奚晓明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四、内蒙古农民王力军非法经营案再审改判无罪

 

“内蒙古王力军收购玉米获罪案”再审宣判,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原审判决,改判王力军无罪。


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期间,王力军未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颁发营业执照,擅自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白 脑包镇附近村组无证照违法收购玉米,将所收购的玉米卖给巴彦淖尔市粮油公司杭锦后旗蛮会分库,经营数额218288.6元,非法获利6000元。案发后, 王力军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退缴获利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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