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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征程,新起点——天同诉讼圈“证券法评”栏目正式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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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日,新《证券法》正式实施,“全面实行注册制”、“零容忍”、“中国特色证券集体诉讼机制”、“严厉打击证券违法犯罪”等内容频繁见诸媒体与监管机构。与此同步,最高人民法院陆续出台为科创板及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刑法修正案(十一)》等一系列落实《证券法》规则,推动证券争议解决实践的司法意见,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法治建设开始与发达国家和地区接轨,进入以民事责任承担为重点的新时代。


作为专注于重大疑难复杂民商事争议解决的律师事务所,天同准确预判市场发展,自2017年起在既有成功经验基础上,全面投入证券合规及争议解决业务,关注行业真问题、解决客户真需求。此间,天同积极参与行业交流,多次组织、承办证券相关论坛与研讨会,先后有数百位证券行业法律、风控同仁到访天同。2019与2020年,天同承担的《债券违约情景下承销商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及风险防范研究》与《IPO注册制下发行人与中介机构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研究》两项中国证券业协会年度重大课题连续获评“优秀”,实现“股债全模型”下信息披露责任行业共识与政策形成的“战略深度参与”。


2020年3月,依托前期投入与积累,“天同诉讼圈”针对集中涌现的债券业务纠纷推出“债券法评”专栏,以债券违约与中介机构虚假陈述责任为重点,持续输出天同律师原创观点,在相关纠纷处理规则待定、缺少先例的司法探索时期,为理论与实践贡献重要智识,展现了天同于细分领域深入耕耘、高效产出、无私分享的专业形象。截止目前,“债券法评”已累计发布专业文章29篇,内容涵盖债券市场法治观察、债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债券违约纠纷处理等争议解决方方面面,获得了行业、监管与学界的高度评价。


今天,证券合规与争议解决已经成为天同重要且独具特色的业务领域。天同各专业团队先后代理多起针对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的行政、民事责任纠纷,针对银行与证券公司债券承销商的虚假陈述纠纷,针对资产支持证券(ABS)管理人及中介机构的履职责任纠纷,针对资管计划管理人及代销机构的适当性责任纠纷,围绕上市公司控制权争夺的决议效力纠纷,以及诸多融资融券、股票质押等行业常规争议解决事项。天同律师在上述案件中提出的重要观点,将要或已经影响着裁判规则与行业实践。更重要地是,几年来天同吸纳和培养了多位在证券领域经验丰富、影响广泛的专业带头人,形成了建制完整、专业精湛的律师队伍,具备律师行业罕有的在高度一体化模式下、以客户为中心、全方位满足证券市场纠纷法律服务需求的能力。


以此为契机,天同证券合规及争议解决法律服务将进入一个新阶段。一方面,我们将围绕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等主要市场参与主体,整合资源、扬长补短,持续进行有前瞻性的研究与业务准备,确保一站式满足客户全部争议解决需求;另一方面,“证券”概念的不断扩张和以《资管新规》为代表的“功能监管”理念正在通过《九民纪要》等司法意见越来越现实地影响着法律的统一适用,由此我们将积极探索其他主体与跨市场的证券纠纷解决方案。最后,天同将继续发挥在理论指导实践、实践完善理论方面的优势,更广泛、深入地参与裁判与行业规则的讨论与制定,形成律所基于争议解决理论研究与实践经验,促进证券市场“法治化”发展的顶级专业品牌。


因此,我们决定在这样一个适当的时机,顺应业务完善与升级趋势,在原有“债券法评”成功经验基础上,于“天同诉讼圈”隆重推出“证券法评”栏目,希望它可以如“证券”这一历久弥新、锐意发展的概念一样,以最大的包容度迎接各种创新与挑战,成为不仅是天同律师,而是包括证券行业、司法与监管、各界法律专业人士交流思想、碰撞观点的平台。同时,作为证券业务的一部分,“债券法评”已圆满完成其阶段使命,相关主题文章将继续于“证券法评”中发布。对往期文章我们进行了整理,可于本文末「阅读原文」中快速查阅。


未来,本栏目将与“金融汇”交替,于隔周周一发布重磅头条文章,并及时响应证券市场突发事件与热点问题,随时发布专业评论与通讯。


新征程!新起点!希望“证券法评”继续发扬天同专注、极致、创新、开放的价值观,为我国证券市场“法治化”发展贡献力量。中流击水,奋楫者进,期待与关心中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各界朋友于此相聚!

“证券法评”栏目投稿,欢迎发送邮件至:

hehaifeng@tiantonglaw.com



“债券法评”合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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