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关注头顶安全“防空”——进博会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全方位禁飞!

上海民防 2022-08-03

今天,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届(下简称“进博会”)在上海正式开幕,今晚,国家主席习近平将通过视频发表主旨演讲。

11月5日至10日展会期间,国家会展中心又将盛况逾前,人声鼎沸,各国商贾荟萃一堂,全球目光都汇聚于最美“四叶草”。可谁注意到就在这片惊艳的“四叶草”区域及至上海头顶上空有着多重安全防线在实时保障。

第三届进博会开幕前,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正式通告:2020年11月1日0时至2020年11月12日24时期间,本市禁止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施放。

上海公安机关正按照《关于加强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要求,进一步加强“低慢小”航空器的信息采集、巡查防控及禁飞落实等工作,全力确保进博会期间全市低空空域安全。

据悉,第一届进博会展会期间,2018年10月28日、29日,上海嘉定和青浦警方先后依法查处两起无人机违规飞行事件。

无人机“炸机”严重威胁大型集会

专门对抗无人机的电子枪

高科技信息技术发展迅猛,无人机已经成为除了手机、电脑、穿戴设备以外的发展最为迅速的消费类电子产业。越来越多的普通消费人群为追求新鲜刺激,探求别样的拍摄角度,无节制操纵无人机在不同的场合进行“黑飞”,更多的时候触及到以往正常渠道无法触及的区域和机构,除侵犯隐私等界限问题外,无人机设计和飞行都存在不少安全隐患。公共安全领域,无人机“炸机”对大型集会活动、人员密集场所等危胁不可小觑。

无人机“炸机”是什么?

航模爱好者把无人机因操作不当或发生故障导致坠机的情况称作“炸机”。实验数据显示,1公斤重的微型无人机,飞行高度为100米,若无人机“炸机”,突然失控,呈自由落体下坠,其破坏力相当于2公斤TNT炸药的威力。近几年,民用无人机超级火爆,航拍写真、创意婚礼、商业“飞”演等普及应用广泛,“炸机”造成人员伤亡的“悲剧”频见报端:

2014年,某地一家公司租赁“民用无人机”做商业表演,结果低空飞行的时候,出现了故障,飞行器跌落,在人群中爆炸,造成多人受伤。

2018年5月,北京某公园两岁的男童玩耍时被无人机砸伤,旋转的机翼在孩子脸上留下一道约9厘米的伤口。

2018年6月,浙江杭州某广场三岁儿童玩耍时,被突然失控的无人机划伤脸部,缝五针。

2019年4月,河南新郑某高校运动会无人机表演时坠落险砸伤师生。


“头顶防空”

进博会全方位禁飞“低慢小”航空器

第三届进博会“头顶防空”安全保障力求“全方位、全要素、全覆盖”,细化到无人机禁飞,政府通告里定义为“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5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2平方米以下的飞行目标,即具有“低空超低空飞行、飞行速度慢、不易被雷达发现”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除了常见的无人机,还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民用无人机、模型航空器(包括航空模型和航天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根据规定,自2020年11月1日0时至2020年11月12日24时期间,请广大市民在上海全市范围内禁止飞行、施放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但经依法批准用于电视转播、航拍、警务、应急救援、气象探测、飞行表演等活动的除外。

特别要提醒的是,违反《通告》规定,飞行、施放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责令改正;情节轻微并未造成实际后果的,予以暂扣并开展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明确,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应当按照民用航空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实名登记,并在上海“智能无人机管控系统”(https://gaj.sh.gov.cn/wrj/)进行信息核验。持有其他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单位或个人主动至属地公安派出所进行信息采集登记工作,登记信息包括:种类、型号、数量、持有者及联系方式、存放地址、最大升空高度及最大载重、动力情况、续航情况、使用频率、起降场地等。


禁飞通告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

为维护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上海地区低空空域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现就加强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通告(沪府规〔2020〕21号)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是指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民用无人机、模型航空器(含航空模型和航天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类型。

二、2020年11月1日0时至2020年11月12日24时期间,在本市禁止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施放,经依法批准用于电视转播、航拍、警务、应急救援、气象探测、飞行表演等活动的除外。

三、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应当按照民用航空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实名登记,并通过本市“智能无人机管理服务系统”(https:∥gaj.sh.gov.cn/wrj/)进行信息核验、飞行报告等一系列便捷操作;其他“低慢小”航空器拥有者应当主动配合属地公安派出所做好相关信息采集工作。

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施放、飞行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应当具备与所使用航空器相符的飞行资质,遵守无线电频段管理等有关规定,并依法预先向空军,以及可能涉及的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或气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开展作业。

五、违反上述规定,擅自进行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的,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必要时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1月12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5日

综合整理 来源:上海发布等


猜你想看:

学习、收藏、传阅,十四五规划建议60条!

上海静安:动员宣誓、应急演练、隐患排查……保障“进博”,全方位动起来了!

上海闵行:操作规范,演练到位,服务进博才能保障有力!戳视频!

疫情下,盛会来!进博会“3.0版剧透”,看这里!

服务“进博”见行动!2020上海市民防应急救援队伍“迎进博、保平安”联合演练针对性强!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