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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说”法丨塑料姐妹花!名牌包和首饰离奇失踪, “贼手”竟源自闺蜜

上海黄浦 上海黄浦 2024-04-21



“闺蜜”本应该是亲密无间的好朋友。然而有种“假闺蜜”,表面上是开心的姐妹,而背地里却动起了“歪心思”。


近日,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的一起盗窃案,嫌疑人竟是事主的“好闺蜜”。





家中离奇失窃 损失财物近9万


“我家被盗了。”去年7月,小晴到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己家中丢失了多个名牌包包和数件名贵首饰,价值近9万元。“今早我出门想背一个爱马仕的包出门,却怎么也找不到。而且我发现包柜明显变空,包的数量只有原来的一半。我仔细一清点,发现好几个奢侈品牌包和几条项链都不见了……”


很快民警来到小晴家中调查。经调查发现,小晴是一名企业白领,家境优渥,社会关系较为简单。这次被盗财物原本均放置于衣帽间内。而大门是小倩家唯一的出入口,门锁为密码锁,门铃有监控,门窗均没有被破坏的痕迹。很快,公安民警就将目光聚焦到了小倩的闺蜜——朱某的身上。






邀请好友留宿 不料竟“引狼入室”


“既要还债,又要租房,我实在没钱了。她钱多,所以就偷她的包和首饰用来偿还债务。”很快,到案后的朱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原来,家境优渥的小倩平时经常前往美容院进行皮肤护理。2020年初,她在一家美容院做护理项目,结识了美容师朱某。两人因为年龄,有着共同的话题,渐渐地两人熟络了起来,小晴多次邀请朱某到家中做客,甚至有时还会过夜,在外人眼中,两人俨然就是一对“闺蜜”。


2022年9月,朱某在帮助小倩收拾衣帽间的首饰台时,见首饰台抽屉内有多件名牌耳环、项链等饰品,心生歹意,将多款香奈儿耳环和项链窃走,并卖给本市某奢侈品回收寄卖店。


一个月后,朱某又趁小晴邀请在她家过夜的机会,把目标瞄准了衣帽间琳琅满目的包包,将1只爱马仕牌背包、1只香奈儿牌流浪背包、1只香奈儿牌CF链条背包塞在一个大的购物纸袋中窃走,并转手卖出。


眼见小晴始终未发现东西失窃,朱某也愈发大胆起来,此后她又先后多次趁去小倩家收拾房间、帮助喂猫等,将她的名牌包和首饰偷出转卖,先后获利近9万元。






因一时贪念 落入法网失友谊


2023年底,该案被移送至黄浦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依法审查,黄浦区检察院认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近9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到案后,朱某如实供述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最终,今年3月黄浦区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检察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 李薇雄:

本案中,朱某利用了被害人小晴对“闺蜜”疏于防范的心理,多次进行盗窃。检察官在此提醒,防人之心不可无,尽量不要在人前显露财富。此外,定期对家中财产进行清点,时刻保持防范意识,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



记者 / 邹嘉

编辑 / 陈露露

图片 / 网络

资料 / 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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