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我们为何要对慈善法集体建言 |“秘书长说”之彭艳妮主题演讲

2016-04-26 CPFF8 中国非公募基金会发展论坛


写在前面:

2016年4月24日下午,第八届中国非公募基金会发展论坛(CPFF8)第二期“秘书长说”在北京三一基金会·3ESPACE成功举办。
本期“秘书长说”主题为“慈善法来了!非公募基金会怎么办?”。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基金会管理处处长马昕,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南都公益基金会常务副秘书长彭艳妮,爱佑慈善基金会副秘书长高宝军,北京百度公益基金会秘书长郭力等嘉宾和50多位来自不同类型基金会的负责人参加了本次“秘书长说”主题沙龙。
点赞网社区创新部总监,北京负责人谭红波主持了主题沙龙。
本次主题沙龙分为“主题演讲”和“圆桌论坛”两个环节。
本文主要总结了主题演讲环节南都公益基金会常务副秘书长彭艳妮以“我们为何要对慈善法集体建言”为题的发言。
后续将会发出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的发言,以及圆桌论坛等内容,敬请期待!
我们为何要对慈善法集体建言
彭艳妮老师——南都公益基金会常务副秘书长

在3月份《慈善法》提交全国人大审议期间,南都公益基金会快速反应,以关切行业发展为先,就行业普遍关注的“15%管理成本”相关条款,协调部分学者和基金会集体建言的前后过程。
非常高兴今天能够在“秘书长说”这个沙龙跟大家交流关于《慈善法》和非公募基金会的一些论题。在这个活动设计之初,我跟主办方说,我这儿不是主题演讲,因为今天是所有关心《慈善法》的非公募基金会一起做一些交流,看看大家共同关切的问题。之后政府在制定下一步基金会条例的修改,包括后面的政策制定,看看我们跟政府进行什么样的沟通和对话。但是主办方说:“我们是秘书长说,得有一个秘书长先说点什么”;所以我说:“那我先做一个引子,我可能先介绍一下南都公益基金会在两会期间做的一个集体建言。”我们从这个事说起,一会儿就请我们法律的专家金锦萍来具体给大家分析一下,《慈善法》和非公募基金会之间到底现在有些什么样的关系,我们应该关注什么方面?
《慈善法》大家都知道十年磨一剑,经过非常漫长的时间来起草,在今年两会上讨论通过了。两会期间,南都公益基金会通过一个新的微信公众号“南都公益观察”做了一系列关于《慈善法》的文章,我们做的主文就是《慈善法:8大进步与10大期待》,这里面就列举了一些大家会比较关注的问题。《慈善法》在两会期间的讨论,我们注意到有很多代表,对其中一个15%的规定进行了很激烈的讨论。最开始审议稿规定是15%,叫“管理成本”,他们觉得这个太高了,最后在主席团定为10%,叫做“管理费用”。当时我们行业内马上有了非常激烈的讨论,在公益行业、朋友圈,各种微信群里面有非常多的讨论,关于这个比例的事,大家都觉得不能一刀切。所以我们在“南都公益观察”3月13日的一个专门的文章里对这个管理成本提出了一个建议,建议不要一刀切。我们分析了国外的情况,国内各个基金会的情况都不一样(有操作型的,有资助型的)对这个基金一刀切是非常不合适的。记在当天晚上我就接到NGOCN的电话,说要不要一起来做一个“联署同名信",后来大家说不用这个名字,太激烈了,我们觉得应该叫“集体的建议”,我们在一天内通过网上联系,联系到9名学者和30家基金会愿意来参与签名,愿意来做这个建言。
这里面还有一些故事,当时来做的时候,也同时让基金会和很多草根来签名,下面有100多家草根的签名,我们的理事长永光老师看了就比较关心,他觉得如果有这么大量的签名,而且《慈善法》的管理费用和草根没什么关系,大家都签名,怕会形成很大的压力,对一个良性的沟通来说,恐怕会有负面影响。我跟NGOCN以及其他基金会有很多沟通,后来决定我们正式的建言还是以基金会来落款,为了正式起见,我们要给全国人大递一个正式的盖章签字的文件。3月15日大会主席团讨论《慈善法》草案建议表决稿,我们提交了12名学者签字和22家基金会盖章的正式文件,交到了全国人大内司委,政府也收到了这个文件。我上礼拜五去民政部参加他们组织的社会组织学习宣传《慈善法》的会,看到会议材料里面有一份民间组织管理局的詹局长在民政系统学习《慈善法》大会上的讲话稿,。他的讲话对《慈善法》进行了很多分析,其中讲到管理费用的条款时,说这个在行业内产生了非常激烈的讨论,举的例子就是这个建言的事,说《慈善法》马上就要通过了,这会儿还有二三十家公益慈善组织的代表通过互联网呼吁取消法律草案中的比例会的,说明这个是大家非常关注的。
管理费用这一条与大家都非常相关,除了管理费用,《慈善法》还有一些其它的要点,和我们非公募基金会也有关系,比如说对慈善组织的认定,现在《慈善法》对慈善组织的认定,(我们现有的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民非以后叫社会服务组织,还有基金会)这些要认定为慈善组织的话,肯定要经过一定的程序。据我了解,今后民政部要制定这方面的政策,怎么样来认定?我们基金会是不是都可以认定为慈善组织?这是一个大家要去考虑的问题。跟非公募基金会有关系的,比如还有慈善信托,公募权的问题,公募权放开后两年以上的组织、有良好的信誉,都可以申请有公募资格,是否要转为公募基金会,这也是大家在考虑一个问题;转成公募基金会之后,对大家又有什么样的要求?首先可能每年年度支出有一个要求,跟非公募基金会的要求是不一样的。

后面还有一系列的关于它对非公募基金会意味着什么,一会儿金锦萍教授会做更加详细的阐述,所以我觉得我们今天的重点是先听金老师讲,完了大家来一起讨论,看看非公募基金会关心哪些问题,我们特别希望后续跟政府部门进行一个沟通。一会儿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基金会管理处马昕处长会来,也会参与我们的交流。政府下一步会制定很多的政策。上礼拜我去民政部开会,听说要制定关于基金会的投资管理办法,慈善组织的认定办法,一系列税收优惠的政策,这些都关系到我们基金会切身的利益,我们怎么样重视都不为过。所以我觉得我们对《慈善法》的讨论不能只在三月两会期间,在现在这个阶段和今后都应该重视的。我们要来学习这些条文,来真正讨论这些具体的条文,对关系到我们行业和切身利益的要达成一些共识,跟政府部门进行良性的互动,希望为行业争取到更多的利益。我的引子到此结束。
中国非公募基金会发展论坛中国非公募基金会发展论坛 (China Private Foundation Forum, CPFF)自2008年发起以来,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已连续举办八届。论坛通过举办行业年会、发布非公募基金会发展研究报告以及开展一系列行业交流与能力建设活动等,积极有效地推动着非公募基金会行业的健康发展。
附论坛组委会成员:


中国非公募基金会发展论坛二维






益+学院为本次主题沙龙微信群直播提供全程服务





如果您对慈善法的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有任何想法或建议,欢迎发送邮件至:mishuchu@cpff.org.cn

也欢迎您加入CPFF8微信群共同探讨,畅所欲言。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益+小胖为好友,发送关键词“秘书长说”,等待入群既可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