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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丰巢,退款1元!
“4月29日在全国范围内的丰巢微信公众号及取件短信界面上线运行新通知模块。新通知模块中已告知免费保管期限及收费标准。”
诗梦剑客:这个无论是否最终胜诉,都支持这样的法律人士一一较真维权。只有不断维权,才能不断督促企业尤其是垄断性的企业,不断改善服务,人性化服务。
蓝星小土豆:系统里可以设置禁止放丰巢,我已经禁用丰巢了,谁也别想把我包裹放丰巢!
爆爆爆-慕影:以前有过几次,快递小哥放快递柜里,下班到家8、9点才发现东西到了,根本不想出门拿,第二天就超时要付钱了。然后就放着,放到小哥把东西取出来,再让他送到门口。这么干得最多的是邮政,其他的反而不爱放柜子里。
一串烤面筋 :丰巢有时候收费挺不合理的……半夜都睡了提示我快递到丰巢让我去小区外面取(快递员也辛苦),怎么可能大半夜去外面取快递,第二天下班到家再拿都8点多了只能交保管费。
“4月29日在全国范围内的丰巢微信公众号及取件短信界面上线运行新通知模块。新通知模块中已告知免费保管期限及收费标准。”日前,上海大学法学院在读研究生艾震收到了深圳市邮政管理局就丰巢在通知收件人取件时未明确告知管理期限和收费标准问题的回应。此前,艾震与丰巢的快递保管费纠纷案在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立案,并经法院判定丰巢退还1元保管费。(6月2日“上海松江”微公号)
该案系保管合同纠纷,原告作为消费者,在接受保管服务时,享有知情权,有权知悉该服务是否收费、在何种情况下收费、收费标准如何。但丰巢向原告首次发送取件码短信时,并未告知保管服务收费规则。丰巢于原告收到取件码短信的次日凌晨,才通过短信方式告知原告快递即将超过免费保管期,超时后将收费。此时距开始收费时点已不足5小时。原告在凌晨去取件不合情理,显然被告所选择的通知时点不当。丰巢有违诚实信用原则,也罔顾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法院判定丰巢退还1元保管费,是公平公正的判决。
有人觉得艾震太过较真,这不过是一件小事,为了1元的保管费打官司太不划算,维权成本太高。实际上,针对单个消费者,1元的保管费,损害的利益并不大,但维权成本往往较高,这都让一些消费者在面对类似侵权行为时选择忍气吞声。但集腋成裘,1元的保管费乘以被收费的消费者数量,对快递柜管理方可能就是一笔可观的数入。而一些商家正是抓住了消费者“哑巴吃黄连”的心理,占消费者便宜。 正是需要多一些艾震这样的“较真者”,才能让更多商家有所忌惮,有利于营造更优的消费环境。1元金额虽小,但消费者权益受损事大。如此次案件中艾震胜诉,有利于倒逼快递柜管理方完善相关规则,更加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范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发生。 近年来,智能快递柜在各大中城市遍地开花。智能快递柜的出现,本应有利于打通快递服务“最后100米”,还能够大大节省快递小哥的配送时间。但快递柜出现后,也衍生了不少乱象,如快递入柜,却没有与收件人打招呼;快递送货不上门;快件“被签收”;快递柜收取超时费……这些被消费者吐槽的问题,有的甚至成了快递行业的潜规则和服务痛点。 快递是否入柜?怎么收费?都必须让消费者明明白白,要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进而言之,快递柜乱象折射了快递末端服务欠佳,相关部门有必要加强对快递企业等的监管,倒逼快递企业规范运营,提升自身服务水平。如此才能推动快递行业高质量发展,保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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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上海松江微信公众号、上观新闻、掌上长沙编辑:刘天乐
审核:肖文娟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