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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虚开、账外经营、购买私油、运费现金支付……运输企业风险几多?

华税 华税
202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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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税律师 整理/评论


       行政相对人名称******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清税稽 罚 〔2023〕 2 号

违法行为类型:发票违法

违法事实:

(一)你公司利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通过账外经营,隐瞒收入不申报纳税等手段使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产生留抵,并于2022年4月份申请留抵退税22,050.87元。

1.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你公司2020年5月取得********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金额61,357.04元,税额5,521.98元。你公司已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5,521.98元。

2.账外经营,取得收入未申报纳税。

(1)你公司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取得运输收入805,350元未在账上反映(其中40,000元是通过你公司的银行账户收取)少申报收入775,550.46元。

(2)你公司2022年5月至9月取得车辆租赁收入70,000元未在账上反映,少申报收入61,946.90元。

(二)你公司成本资料、费用凭证残缺不全。

经查,因你公司拥有车辆但没有固定司机,你公司在接到运输业务后会寻找临时司机来运输或将部分运输业务委托其他个人司机运输,运输完成后基本采用现金结算支付临时司机酬劳,也未能取得发票或保留相关单据。在经营过程中,存在大量购买私油的情况,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很多支出未能取得发票,导致部分成本费用没有登记入账。大量凭证残缺,无法真实反映你公司实际成本费用的情况,难以查账。对你公司2020年度至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按7%核定应税所得率进行核定征收。其中,通过账外经营,隐瞒收入不申报2020年应税收入205,412.85元,2021年应税收入521,238.54元。

综上,你公司账外经营,隐瞒收入的行为造成少缴增值税57,705.17元、城市维护建设税5,507.47元、企业所得税1,631.12元。

我局于2023年3月21日向你公司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清税稽罚告〔2023〕3号)后,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第49号)第六十三条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帐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你公司利用他人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及列支成本;账外经营、在账簿上少列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导致少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的行为是偷税行为。你公司以隐匿收入的手段、在账上少列收入,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造成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产生虚假留抵并申报留抵退税的行为是偷税,对你公司多退增值税22,050.87元处以1倍罚款,罚款金额22,050.87元。对你公司账外经营在账簿上少列收入的偷税行为造成少缴的增值税57,705.17元、城市维护建设税5,507.47元、企业所得税1,631.12元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32,421.93元。

罚款金额(万元):5.44728

处罚决定日期:2023-03-29

处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稽查局


华税点评:

这是一起运输企业行政处罚案件。根据处罚决定显示,该企业存在如下涉税风险或者违法行为:

1、利用他人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税款、列支成本。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作为企业成本扣除的重要凭证可以让企业少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部分企业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来抵扣销项税额及作为列支成本凭证的手段偷逃税款。

2、账外经营、在账簿上少列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在实践中,部分企业将本应计入企业账簿的收入,通过账外经营的手段将此部分收入转移,但是,账外经营违法成本高,一旦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偷税,或将面临补税、罚款以及滞纳金的处罚,如果五年内被两次被罚,或经处理、处罚仍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税款,还可能以逃税罪移送公安处理。

3、成本费用支出凭证不齐全,难核实。税务机关对于企业的税务征收一般采取查账征收的方式,该案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因购买私油,在运输过程中很多支出未能取得发票,大量的成本费用没有入账,导致税务机关难以查账,故而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对企业征收税款。需要指出的是,账务核算不健全、不规范,不能全面、完整、准确成本支出情况,容易被税务机关核定征收税款,对于企业而言,反而会造成企业多交税款。故而,企业在经营中,需要加强财税的规范性建设,避免被税务机关核定征收,规避涉税风险。

本案提示广大运输行业的纳税人,在国家推出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支持运输行业发展的同时,也利用数据稽查等手段加强了对运输业的税务监管,企业要想长久发展,做大做强,必须加强税务合规建设,运输企业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定期进行自身税务健康检查,重视企业税务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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