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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萍 王广州 | 中国家庭结构发生了哪些变化?

张丽萍 王广州 社会发展研究 2023-08-28






原文信息:张丽萍、王广州,2022,《中国家庭结构变化及存在问题研究》,《社会发展研究》第2期。

原文提要见文末,点击“阅读原文”链接阅览全文。


作者:张丽萍  王广州

中国家庭结构发生了哪些变化?


张丽萍 王广州


一、研究缘起

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结果显示,中国家庭平均户规模为2.62人,比2010年人口普查平均户规模3.10人减少0.48人,相当于每个家庭减少了近0.5人,使家庭基础结构从3人以上下降到3人以下,这个变化趋势的实质是中国家庭从一般意义的三口之家向两口之家方向转变,从而有可能导致家庭功能和家庭关系也发生根本性变化。家庭规模外在的重大转变,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世界各国人口普查对家庭户的调查都是以常住地共同居住和血缘关系为统计口径,据此界定家庭成员的范围,统计家庭户人口的总量和结构。早期有关家庭户的统计和基础研究主要是采用人口普查数据,而中国的人口普查是以户口为基础的调查,是户口和居住两个维度的结合,对家庭户概念的界定往往局限在家庭外在形式的描述上。由于登记范围和概念界定的不同,在利用人口普查数据研究家庭户的规模、结构等问题时,统计口径的差别可能会引起对家庭户总量、结构判断的一些偏差,对于家庭的内部关系变化和变化的逻辑可能刻画不足。

随着人口迁移流动的加剧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中国家庭结构类型更加多样化、复杂化,家庭成员居住方式也发生了改变,具有血缘关系的家庭人口从共同生活转向独立生活和居住,家庭成员的家庭认同规模、构成范围及家庭中共同生活、居住的成员是否存在显著的差距?为了更科学准确测量中国家庭变迁,目前很多社会调查的家庭调查设计要复杂的多,有些社会调查同时把地缘、血缘、婚姻、户籍等几类扩展关系结合起来,作为收集数据的主要单位。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自2006年以来已经完成9次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Chinese Social Survey,简称CSS),这一调查与人口普查不同。登记的范围采用主观认同的维度,并兼顾主观认同家庭成员与被访者的实际居住情况。以被调查者为中心,以他(她)的主观认定来确认家庭成员构成及家庭的边界,有研究者称之为主观家庭,同时根据居住状况和经济往来状况等客观指标把家庭又分为同住家庭和经济家庭(马春华等,2011),这与人口普查以居住为基础的家庭成员登记家庭户有所不同,目的是更加准确的反映中国的实际家庭关系和代际支持。我们的论文《中国家庭结构变化及存在问题研究》通过探索中国家庭概念界定、测量方法、结构特征、变化趋势以及存在问题,来更好地分析中国家庭状况和演变过程和规律。


二、研究发现

基于人口普查数据和社会调查数据,这篇论文分析了中国家庭户规模的变化情况,并通过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数据探讨家庭成员构成的变化情况,得出以下主要结论。

1、家庭户规模缩小,家庭同住人口数减少

从家庭户规模变化趋势看,中国平均家庭户规模的变化情况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从人口普查来看,家庭户规模从1982年的4.1人下降到1990年的3.96人、2000年的3.46和2010年的3.1人,2020年人口普查首次低于3人,下降到2.62人;另一方面,从CSS家庭同住人口数来看,2015年为3.41人,2021年下降到3.37人,尽管也高于人口普查的平均家庭户规模,但家庭平均同住人数的变化趋势与人口普查的下降趋势一致,家庭同住人口数减少,家庭规模趋于小型化。

在家庭人口数量分布来看,对比人口普查和CSS调查1人户的比例可以发现,无论是哪种调查统计口径,1人户的比例都迅速上升,速度有加快的趋势;2020年人口普查1人户为25.39%,2人户占29.68%,CSS调查数据同住人口2人户比例也超过四分之一。

从家庭同住人口代际构成来看,CSS数据显示,家庭人口和同住人口中都是2代人比例最高,但家庭人口中2代和3代合计的比例为84.4%;而实际同住人口中,1代和2代户合计接近七成,同住3代户家庭下降到四分之一以内,仅为23.10%。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城乡家庭代际结构差异很小,表现出中国现代社会家庭认同的城乡一致性。

2、家庭成员构成呈现夫妻为轴心、父系倚重的特点

林耀华(2015)对义序的宗族结构进行分析时指出:“中国传统社会可以想象成为从同一起点逐渐扩大而形成的一整套同心圆,基本的集团是男性家和其他共曾祖父的家庭形成家族,这些有着男性始祖的家族形成宗族。”CSS调查数据发现,家庭中不同家庭成员所占比例差异很大,按照从大到小排序,比例最高的是配偶和未婚子女,其次是已婚儿子、儿媳及孙子女,接下来是男方父母。按家庭成员占比由高到低,形成核心层、中间层和边缘层。配偶是家庭成员认同的核心,与未婚子女在核心层内,所占比例从接近九成到三分之一以上;中间层的4—7位为子女或子女的配偶及孙子女及丈夫父母,所占比例在20%—30%之间。同时认同中表现出重男轻女的特点,已婚的儿子及儿媳被认同的比例高于女儿和女婿;男方的父母被认同的比例远远高于女方的父母;对子代认同比例高于对父代和祖父。


图1  已婚被访者家庭成员构成示意图

3、家庭成员实际同住的比例降低

随着人口流动的加快,家庭成员在居住上分离趋势愈加明显。从2021年CSS调查数据看,主观认同家庭人数与实际居住一致的仅占53.36%。为了对比已婚被访者实际居住家庭成员情况,通过不同的亲疏层对比分析可以看到,已婚被访者实际居住家庭成员所占的比例差距(如图2)。其中,深色部分为同住比例。与图1主观认同相比,同住家庭成员多数位置关系不变,同样是由核心层、中间层、边缘层构成。从家庭中同住成员构成的比例关系来看,以夫妻核心、未成年子女为主的格局不变,已婚儿子儿媳与男性父母为第二大层的格局不变;其次,部分家庭成员同住比例相对关系发生变化,同住家庭成员中孙子女与丈夫父母比例高于已婚儿子和儿媳;家庭成员实际居住与主观认同呈现不同程度的分离,同住家庭成员不同程度地减少,虽然子代为家庭成员的比例高,但不同住的比例也高,父代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父母不同住的比例相对较低,意味着同住的父代成为家庭成员的比例更高,子代即使不同住,但依然是家庭成员。


图2  同住家庭成员构成示意图


三、研究反思

虽然目前主观认同和同住家庭的范围和关系还不完全同步,但伴随着社会经济现代化进程的发展和中国人口基础结构的改变,家庭规模与结构将面临两方面的主要问题。

一方面,家庭主观认同结构与家庭居住结构越来越趋向一致,由此导致跨地区主观认同的家庭成员越来越少,家庭边界缩小,家庭支持的合理性弱化。

另一方面,在中国人口转变和长期低生育率的背景下,独生子女家庭超过1.5亿(王广州,2013),独生子女家庭占比超过三分之一,特别是独女户家庭的比例不断提高,纯女户以及无子女家庭也有增长趋势,而目前家庭成员主观认同亲人越来越少和对妻子父母的家庭认同比例很低的局面必然对中国未来独生子女家庭能力建设和独生子女父母的家庭支持带来巨大障碍或困难。

总之,应高度关注新时期破解超低生育率条件下的家庭发展能力问题和家庭关系不断弱化问题。从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转变衔接入手,逐步改善、确立适合现代人口结构特点和家庭认同模式的公共和社会政策支持体系,从而提高弱势家庭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提要:本文以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和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数据为基础,研究中国家庭户规模、结构的变化趋势和面临的问题,并得出以下主要结论。(1)家庭同住人口由3人及以上为主向3人及以下为主转变;1 人户的比例迅速上升,且速度有加快趋势;2020 年人口普查 1 人户占 25.39%,2 人户占29.68%,CSS 调查数据中同住人口 2人户比例也超过四分之一。(2)同住家庭代际结构由2代、3代为主向2代、1 代为主转变。(3)主观认同家庭的人口数量和代际结构转变都落后于同住家庭;城镇和乡村家庭结构无论是主观认同还是家庭居住都具有明显的同质化倾向。(4)家庭成员的主观认同依旧以夫妻轴、父子轴、从夫居为主,表现出单系倚重的特点:已婚儿子及儿媳被认同的比例高于女儿和女婿;男方父母被认同的比例远远高于女方父母。(5)家庭成员实际同住呈现出以夫妻为轴心、父系倚重特点,并与主观认同有不同程度的分离。

关键词:家庭结构 家庭户规模 第七次人口普查 主观家庭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张丽萍)、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王广州)


👇对本文感兴趣的读者可阅读《社会发展研究》2022年第2期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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