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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可持续城市更新的治理创新”,2021年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乡治理与政策研究学术委员会年会顺利召开

导读

2021年10月23日至24日,2021年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乡治理与政策研究学术委员会年会在沈阳市成功举办,本次年会由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乡治理与政策研究学术委员会主办,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承办,辽宁省城市规划协会协办。因为疫情防控要求,本次会议采取了线上线下同步直播的方式进行。会议聚焦于城市更新,由7位知名学者专家进行了主题报告,并举行了学术对话,分享了面向可持续城市更新的治理创新思考,受到参会代表和业内同行的广泛关注。


本文字数:4670字

阅读时间:15分钟

 


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城市空间也由大规模增量建设转为存量提质改造与结构调整并重,城市发展进入了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所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明确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结构调整优化和品质提升,转变开发建设方式,提升城市发展质量,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响应国家“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战略需求,2021年10月23日至24日,2021年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乡治理与政策研究学术委员会年会在沈阳市成功举办。本次年会由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乡治理与政策研究学术委员会主办,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承办,辽宁省城市规划协会协办。



本次会议也是城乡治理与政策研究学术委员会换届后的第一次学术年会,邀请了高校、科研院所、规划编制单位和规划建设部门的数十位专家学者,分享和交流当前我国各地城市更新的典型实践及其存在矛盾与应对思路,来自城乡规划、公共管理、社会学等多学科的专家共同探讨了如何通过治理创新推动我国城市更新行动的可持续运行这一重大问题。


会议开幕和致辞


开幕式由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乡治理与政策研究学术委员会秘书长罗小龙教授主持。开幕式上,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石楠代表中国城市规划学会致辞,他指出城市更新过程中规划所面对的主体更加多元,需要规划师转变角色,以更细致的调查和精细化的治理实现各方利益最大化,而目前从治理视角讨论城市更新的问题较少,希望本次会议可以加深大家对此方面的关注。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常务理事、城乡治理与政策研究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南京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张京祥代表学委会致辞,并阐释了本次会议主题。他指出城市更新已上升为国家行动,学界业界对于城市更新也从过去学习介绍西方经验更多转向参与、总结城市更新的中国实践,城市更新的关键在于多元主体的利益博弈,是一个治理模式与过程的创新,必将带来深刻的制度变革,因此从治理的视角研究城市更新显得尤为重要。



辽宁省城市规划协会理事长、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立鹏代表承办方致辞。他指出辽宁是中国老工业基地,大量工业厂房面临更新改造,希望通过本次会议各位专家学者分享,学习当前中国城市更新的先进理念与实践,推动辽宁与住建部共建城市更新先导区的工作,探索适宜东北老工业基地更新的治理模式。



会议主题报告


主题报告1:深圳存量规划的实践及其对城市更新行动的启示

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总规划师、深圳市城市规划协会会长 邹兵


邹兵总规划师首先辨析了存量规划与城市更新的相关概念,并指出深圳的存量规划有城市更新、土地整备两种主要类型,两者在实施主体、实施对象和实施规模上有所不同。他梳理了深圳存量规划的实践历程,并总结其七个主要特征。接着邹兵介绍了深圳存量规划的实施成效,并剖析了目前在设计标准、运行成本、实施机制和空间功能选择等方面所面临的挑战。最后邹兵指出深圳存量规划在土地利用模式、政府与市场合作机制、具体实施操作等方面所具备的价值,同时也指出深圳存量规划仍然是基于存量用地挖潜的一种“增量规划”,如何认识这种基于增长导向的存量规划,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思考。


主题报告2:城市更新中非独立占地公共开放空间的类型特征和公共性评价——以上海为例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副院长、教授 耿慧志


耿慧志教授首先界定了非独立占地公共空间的概念,他指出“非独立占地公共空间”是指由建筑退让用地红线而形成的、向公众开放的公共空间,这类空间可以增加公共空间面积,完善公共空间体系,提升公共空间品质。目前我国的非独立占地公共空间主要通过通则管控、设计管控及设计方案审查等方式进行管控,供给方式主要通过政府鼓励混合供给和大型商业自发供给两种方式进行。其次,耿慧志对非独立占地公共空间的分布特征和类型进行总结,他指出这类公共空间主要集中在商业商务中心区块,并主要分为步行街道型、商业街区型、节点广场型和独立入口型四类。然后,采用估值法对非独立占地公共空间的公共性进行评价。耿教授指出,城市更新中非独立占地公共空间的营建及其公共性评价,以及如何在空间治理体系中更好落实,需要进一步探索和研究。


主题报告3:面向实践的城市更新工作框架——结合辽宁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辽宁省城乡建设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邢铭


邢铭教授首先梳理了我国当前城市更新的工作背景,并介绍了相关政策的演进变化。接着向大家介绍了辽宁城市更新工作进展,他指出辽宁老工业基地较多,城市转型发展面临着巨大压力,城市活力明显不足,城市更新的任务重紧迫性高,目前辽宁省已在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工业区更新、历史街区更新等方面进行了大量实践与探索,同时辽宁省与住建部共建城市更新先导区,为辽宁省推进城市更新提供了方向指导和政策支撑。然后,邢铭选取红梅文化园、华润·沈阳时代之城、沈阳盛京皇城更新改造三个案例,对辽宁省城市更新工作进行详细介绍与深刻反思。最后,他对未来城市更新工作提出建议:(1)加快构建城市更新相关法律法规体系;(2)健全城市更新相关管理协调机构;(3)探索“地方特色”的城市更新项目实施路径;(4)完善城市更新财政支持政策;(5)推动城市更新投融资模式创新;(6)创新城市更新公众参与制度;(7)发挥试点示范突破带动作用。


主题报告4:武汉老旧小区改造——经验与做法

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院长、教授 李志刚


李志刚教授指出当前中国已经进入以城市型社会为主体的城市时代,增长主义在改造人民生活条件的同时也暴露出诸多问题,存量开发和老旧小区改造成为必然趋势。李志刚介绍了我国老旧小区的概况,指出我国老旧小区存在的诸多特点及更新改造所面临的诸多挑战,他认为在规划转型过程中需要以社区治理引领老旧小区改造,要探索以公众为核心、政府与规划师共同参与的全新的社区治理方式。他还介绍了我国上海、北京、广州等、厦门等多个地区老旧小区改造的先进经验。接着李志刚介绍了武汉老旧小区更新改造的整体情况,点明老旧小区更新改造所存在的问题,并简述了武汉老旧小区更新的历程以及进度成效。然后,他从老旧小区改造的理念、规程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并总结了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型、街道主导-区配合-社区全面参与型两种工作模式。李志刚认为,老旧小区改造是我国增量扩张向存量优化转型背景下的主要城市建设方式,关键在于重构社会资本,赢得改造共识。


主题报告5:有温度的城市更新——南京秦淮的实践探索

南京市规划资源局秦淮分局局长、秦淮区城市更新办常务副主任 李建波


李建波局长首先简单介绍了南京秦淮区的城市建设情况,指出秦淮区既是南京历史最为悠久的历史城区,同时也是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难点、热点所在。接着他梳理了改革开放以来秦淮区所开展的城市更新实践,认为秦淮区城市更新经历了从大拆大建到注重物质空间传统街巷肌理再生、再向渐进式微更新和注重改善民生的方式转变过程。然后,李建波从7个方面谈了自己在历史街区城市更新实践中的体会:(1)城市更新需要自下而上的更新规划设计,采取主体协商达成共识的方式优于政府的强制征收;(2)需要尊重复杂的产权关系,秦淮区城市更新所面临的存量空间内存在公房、私房、公私并存的多种情况,需要对其中复杂的产权进行详细整理归类而不是置若罔闻;(4)政府在城市更新过程中需要有宽容的审批管理,要在高度、间距和日照等方面制定相关因地制宜的政策;(5)要强调社区的协商和沟通,秦淮区通过设立社区规划师,让其成为连接居民、政府和市场等多元主体之间的桥梁;(6)在资金投入方面也需要鼓励更加多元的主体参与,避免更新改造变成城市政府的巨大财政负担;(7)要加强从“被动保护再更新”到“积极更新促保护”的思路转变,通过更新推动城市的高质量发展。


主题报告6:城市老旧小区低碳化城市更新的任务与策略思考——以天津市为例

天津大学规划系常务副系主任、副教授 许熙巍


许熙巍副教授的报告首先介绍了老旧住区绿色化改造的时代背景,她认为老旧小区低碳化更新是实现城市更新与双碳目标的重要任务。接着,她分析了日本荻漥住区再生、英国威尔士住宅改造、瑞典VallaTorg社区更新等国外住区低碳化更新的优秀案例,指出国外住区低碳更新由住宅单体更新改造逐步扩大到住区全范围的更新。我国唐山河北一号小区的低碳更新实践率先开始于住宅节能化标准化建设,台湾地区的社区低碳更新则开始较早,并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低碳更新策略。然后,许熙巍聚焦于天津市老旧小区的低碳化更新,指出目前的更新改造存在缺乏碳排放数据测算支撑、关注点集中在更新后效果而忽略了过程,以及缺乏更新后碳排放的动态监控等问题。她将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分为更新过程中和过程后两部分,分别构建了碳排放核算模型,并以黄纬路住区展开具体实践。最后,许熙巍从实施政策和实施步骤两个方面对在老旧小区低碳化更新改造提出了建议。


主题报告7:从历史街区保护到历史社区复兴——理念、制度与实践路径

南京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副教授 陈浩


陈浩副教授首先对过去多年实践中历史街区保护、社区发展存在的矛盾进行了分析,解读了国家关于历史街区保护的立法与政策、相关原则,指出相对于物质空间保护控制原则,社会生活改善原则缺乏明确的操作性标准和规则。在实际运行中,由于存在“国家请客、地方买单”、“市场不愿参与”、“社区能力弱、居民不愿投入”等治理困境,历史街区普遍表现出“消极保护”、“社区衰退”、“有限保护与积极开发”等现象,实际上损害了法规的权威性。陈浩认为,这一系列问题的造成与历史街区保护的观念认知较为狭窄有关,也与缺乏历史街区保护的责权利系统配套有关。基于此,他提出应超越历史街区保护的传统观念,将社区发展内容纳入相应的保护法规中,将“历史社区复兴”作为一个重要的时代战略议题提出。陈浩进一步阐述了如何通过责权利系统配套制度改革来实现历史社区复兴的目标,总体思路是让地方政府不再消极处置历史街区保护,让地方政府复兴历史社区的责任与其行政能力、资金能力相匹配。


学术对话


学术对话环节邀请了来自规划、公管、社会等多学科的8位专家,针对会议主题“可持续城市更新的治理创新”展开交流讨论。西南交通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系主任毕凌岚教授、江苏省城镇化和城乡规划研究中心丁志刚主任,深圳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盛鸣副总规划师,深圳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王承旭副总规划师,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王国庆总工程师,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姚尚建教授,江苏省规划设计院赵毅院长,南京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研究所周蜀秦所长参加了学术对话环节。各位专家学者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和思考,从城市更新的顶层设计到微观具体的更新改造实践,从强调城市更新过程中强化公共利益优先的价值取向到提出探索多元的更新方法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思想火花交流碰撞,进行了一系列有启发意义的思考与探讨。



会议总结


年会的最后,由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常务理事、城乡治理与政策研究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南京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张京祥做学术总结发言。张京祥充分肯定了本次年会以“面向可持续城市更新的治理创新”为主题的意义,对年会中重要的学术观点与共识进行了评析,感谢各位专家学者为大家奉献的一场学术盛宴,期待进一步引发对于城市更新中治理创新的关注和思考。


供稿单位: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乡治理与政策研究学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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