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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学生有资助

定海山 2024-04-16

舟山市教育局日前公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舟山市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小编划重点↓↓↓



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在校(幼儿园)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以下简称“资助生”)。主要为以下两大类:

01特殊群体

主要包括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革命伤残军人子女、残疾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等。

02其他群体

因遭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结合家庭经济因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通过家访、个别访谈、信函索证、大数据分析、民主评议等方式,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认定需要资助的学生。




资助范围和资助标
01学前教育


1.保育费资助。对在我市幼儿园小班、中班、大班就读的资助生免除保育费。公办幼儿园免除标准按照我市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实际收取的保育费执行:民办幼儿园保育费收费标准低于我市当地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保育费标准,减免标准按照实际保育费收费标准执行;民办幼儿园保育费收费标准高于我市当地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保育费标准,减免标准按照我市当地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保育费标准执行。


2.伙食费资助。对在我市幼儿园小班、中班、大班就读的资助生免收伙食费,幼儿园为资助生免费提供一餐两点,按每月 20 天、每学年 10 个月计算,补助标准不高于每生每天 12 元,每生每学年不高于 2400元。如果该园伙食费标准低于每生每天12元,按实际伙食费标准补助:如果该园伙食费标准高于每生每天12元,按每生每天12元补助,差价部分由幼儿园行政经费列支,不得向资助生收取差价,不得侵占其他幼儿伙食。


02义务教育


1.营养改善计划。为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的资助生每周免费提供5餐(法定休息日除外)荤素搭配、营养合理的营养午餐。营养改善计划的资助标准不高于每生每餐12元,每生每学年不高于 2400 元。如果该校午餐伙食费标准低于每生每天 12 元,按实际午餐伙食费标准补助;如果该校午餐伙食费标准高于每生每天 12 元,按每生每天 12 元补助。

实行包餐制供餐的学校,不得向资助生收取差价,确保不增加受助学生经济负担,差价部分由学校行政经费列支,不得侵占其他学生伙食;实行选菜制供餐的或尚不具备供餐条件的,可采用按营养餐资助标准将补助存入学生就餐卡等方式,但不得以现金形式将补助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或家长不得以购买零食饮料、奖励等其他方式替代,同时避免采用让受助学生感受到被歧视的供餐方式。


2.困难生生活补助。对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的资助生发放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寄宿制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寄宿制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制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非寄宿制初中生每生每年 625 元。

学校应确保生活补助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及时将补助款汇入学生或家长的市民卡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抵顶收费或抵扣欠款等。



03中等职业教育


1.免学费、代收费。对具有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学生免除学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标准按照我市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实际收取的学费执行;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减免标准按照我市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职学校学费标准执行。


2.国家助学金。对具有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资助生发放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3.伙食费资助。对具有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资助生发放伙食费补助,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200元,每生每学年2400元。伙食费补助款须存入学生就餐卡中,不得以现金形式将补助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或家长。


4.住宿费资助。对具有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住宿的资助生免除住宿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标准按照我市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实际收取的住宿费执行;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减免标准按照我市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职学校住宿费标准执行。


04普通高中教育

1.免学费、代收费。对具有我市普通高中正式学籍的在校资助生免除学费和代收费。公办普通高中免除标准按照我市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收费标准执行;民办普通高中减免标准按照我市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执行。


2.国家助学金。对具有我市普通高中正式学籍的资助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为特殊群体资助生(除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以外)每生每年3000元;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及其他群体资助生每生每年 2000 元。


3.伙食费资助。对具有我市普通高中正式学籍的在校资助生发放伙食费补助,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200元,每生每学年 2400元。伙食费补助款须存入学生就餐卡中,不得以现金形式将补助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或家长。


4.住宿费资助。对具有我市普通高中正式学籍的在校住宿的资助生免除住宿费。公办普通高中免除标准按照我市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实际收取的住宿费执行;民办普通高中减免标准按照我市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职学校住宿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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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芸

内容来源:舟山市教育局

一审:陆滢媛 二审:王茂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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