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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食人魔:蒙古军与朱元璋

沈默克 七使2022 2022-04-26

 

本文目录



1、民族史与保守主义

2、蒙鞑食人

3、宋元之变,明承元制

4、朱元璋与红巾军食人

5、结语




三观一致者,速速关注本号!





1、民族史和保守主义



我最近有多篇文章研究食人族历史。

这不是猎奇,而是要梳理民族与文化之根脉。

这与保守主义息息相关。欧美保守主义有非常重要的一环,民族主义。MAGA运动就是美国民族主义的体现。但在东亚,这个词被歪曲了。

老有人问我,保守主义是什么?

其实答案很简单,保守主义就是一个民族对好的历史传统的继承。所谓历史传统,当然包括了很多因素,如文化,宗教,制度,血统,基因等等。

但历史传统既然有好的,当然也有坏的。不是所有传统都是好的。保守主义不能保守承坏的传统。

那么,怎么甄别好的传统和坏的传统,就成为一个问题。

很多著名的知识分子就是在这个问题上犯糊涂,往往把好的说成是坏的,把坏的说成是好的,或者把好的坏的一锅乱炖,不加区分、乱作区分。秦晖、刘军宁、阿姨、曹长青……没有一个不在这个问题前面栽跟斗的。

我正是希望以食人族历史这个角度切入,对东亚保守主义作一次深刻的正本清源。


2、蒙鞑食人

1、黄巢食人
公元883年,黄巢兵围陈州(今河南淮阳),缺乏军粮,于是“俘人而食,日杀数千”,建立了一条人肉生产流水线,名叫“舂磨砦”。贼兵制作了三百个巨大的石臼,将抓来的老百姓塞进石臼里,活活舂烂,变成肉糜血糊一样的东西,连皮肉带骨一起吃。

把陈州附近的老百姓全吃光了,黄巢就派兵去附近几十个州郡抓人来吃。

贼围陈郡三百日,关东仍岁无耕,人饿倚墙壁间,贼俘人而食,日杀数千。贼有舂磨砦,为巨碓数百,生纳人于臼碎之,合骨而食,其流毒若是。——舊唐書,卷二百下,列傳第一百五十下时民间无积聚,贼掠人为粮,生投于碓,并骨食之,号给粮之处曰 ‘舂磨寨’。纵兵四掠,自河南、许、汝、唐、邓、孟、郑、卞、曹、濮、徐、兖等数十州,咸被其毒。——资治通鉴,第二五五卷


黄巢围陈州三百日,“日杀数千”,以每日杀三千人算,三百日就舂烂、吃掉了九万人;以每日杀五千人算,三百日就舂烂、吃掉了十五万人。如此规模,在东亚食人史上肯定史无前例,但却远远谈不上空前绝后。

因为在黄巢死后三百多年,又有大批食人魔王横空出世,驰骋中原,肆无忌惮地吃人肉,与黄巢交相辉映,将整个东亚大陆吃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

第一批食人魔,是蒙古鞑子:铁木真和他的子孙。

《蒙古秘史》:铁木真的“安答”札木合用大锅煮人

我在《🔗 别认错爹了:这不是汉族基因,是食人族基因!》一文中指出,父系单倍群O3是食人族基因,而蒙鞑铁木真可能是O3的主要散播者。有人表示怀疑,认为缺乏蒙鞑食人的历史记载。

下面就是蒙鞑食人的史料:




《出使蒙古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21页“在短期修整以后,他召集了他所有的人,出发去进攻契丹人。经过长期战斗,他们征服了大部分契丹人的领土;他们并且把契丹皇帝围困在契丹的一座最大的城市里面,他们围城如此之久,以致军队的粮食完全吃光了。当他们完全没有东西吃的时候,成吉思汗下令:在每十个人中,应抽出一个人来当作食粮。”

由于蒙鞑再次对欧洲兴兵,教宗英诺森四世于1245年派遣劳伦斯和加宾尼出使蒙古,向鞑靼皇帝颁布敕令,要求其忏悔并停止迫害基督徒。约翰·普兰诺·加宾尼后来根据出使途中所见所闻,写成《出使蒙古记》一书。

书中所说“契丹”,指的是金国。所说的围城战,应该就是铁木真亲自率军围攻中都。铁木真在下令蒙古军队每十个抽一个作军粮之前,必定已经像黄巢那样,把附近所有能找到的平民百姓和敌方俘虏全吃完了。




教皇特使关于蒙古军食人的记载并不是孤例。

拉施特所著《史集》(商务出版社1985年)第二卷201页记述,“当窝阔台合罕出征阿勒坛汗,前往汉地哈剌沐涟河畔的南京城时,派遣拖雷汗走另一条路。他经由吐蕃而出,通过被居民称为忽兰迭格勒腾即 ‘红袄人’的乞台地区。因为合罕(所走的)路远,所以拖雷汗忍受了途中的艰难并缓慢地行进到下一年;他们没有粮食,便吃起死人、倒毙的动物和干草来了。”

拉施特(Rashid-al-Din Hamadani‎,1247年-1318年),伊朗哈马丹犹太人,改宗伊斯兰教,归附蒙古军,成为伊儿汗国丞相。

伊儿汗国,是蒙古四大汗国之一,由铁木真幼子拖雷的第六子旭烈兀及其后人所统治。拉施特30岁时当上了阿八哈汗(旭烈兀长子,伊儿汗国第二任汗王)的御医,后被合赞汗(阿八哈的孙子)委任为丞相。合赞与完者都汗(合赞之弟)委托,编撰一本“世界历史全书”,这就是《史集》。

 上面记载的是,铁木真死后窝阔台继位,窝阔台汗于1232年再次伐金。当时金国已经放弃中都(北京),迁都汴梁(河南开封)。窝阔台兵分三路,自己亲率大军渡黄河直扑汴京,斡陈那颜率东路军走济南,四弟拖雷率西路军自汉中强借宋道,沿汉水迂回到背后包围汴京。

文中所说的“南京城”就是汴京,“哈剌沐涟河”就是黄河,“红袄人”就是山东一带起义反对金人的红袄军。(多桑《蒙古史》称,拖雷军“经种种险阻,士卒饥困,至以草及人肉为食。”

蒙鞑之中,食人的绝不止铁木真一部。《蒙古秘史》载,公元1190年,札木合与铁木真大战之后,札木合以七十口大锅煮死了赤那思氏所有青壮年。

《蒙古秘史》第72页,官布扎布、阿斯钢译,新华出版社2006年版

虽然秘史没说扎木合煮熟了人之后吃人肉没吃,但显然一个没有食人习俗的部族是不会突发奇想以大锅煮人的。

札木合后来兵败投奔乃蛮部。公元1204年,铁木真部攻乃蛮部。《蒙古秘史》载,札木合以诗章形容铁木真麾下“四狗”(者别、忽必来、者勒密、速别额台)极其凶残,以人肉为军粮:

《蒙古秘史》新华出版社版 p158
《蒙古秘史》另一个译本

额如生铜般坚硬
舌如锥子般尖长
心如钢铁般无情
牙如钉子般锋利
四条吃人的疯狗
挣脱其钢铁锁链
欲吃我人肉尸骨
垂涎三尺狂奔而来


铜铸的额颅 
凿子似的咀
锥子似的舌 铁的心
他们以环刀作鞭 
饮露御风而行
在厮杀的日子里 
他们以人肉为粮
他们挣脱了铁索 
自由自在地来了
欢天喜地 咀里流着唾液



撤退时,札木合还不忘介绍追来的铁木真亲兄弟合撒儿是“用人肉喂大的”。


蒙鞑贵族把吃人肉、大锅煮人写进秘史,已经足以证明食人在蒙古部落里是常见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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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宋元之变,明承元制

——废丞相、文字狱、酷刑治国、下跪、廷杖、殉葬……


蒙鞑是靠着食人肉打下江山、占领中国的,在充分的外文资料面前,这已经不是什么疑问了。

朱元璋下令宋濂修撰的《元史》为什么缺失了这部分资料?这就很可能与“明承元制”有关了。

很多人只知道“周秦之变”和“秦制”,却不知道东亚大陆的弊端之根不单单在于“秦制”,而在于“汉承秦制”——汉朝继承和发展了秦朝的暴政统治术。

“周秦之变”后一千年,有一个“宋元之变”。

陈寅恪盛赞宋朝:“華夏民族之文化,歷數千載之演進,造極於趙宋之世。”虽然出了两个昏君宋神宗、宋徽宗,但总体而言宋朝在分权制衡、司法公正上做得极好。宋朝的司法公正,基本做到了让每一个蚁民在国家公权力之下获得平等待遇,足以为后世之师。

但是,蒙古人挟奴仆“乣汉”大军灭亡了宋室,野蛮战胜了文明,东亚大陆重回黑暗时代。

宋元之变对东亚的负面影响,甚至远远大于五胡乱华。因为中原板荡之后,虽然留在华北的汉人被奴化,但衣冠南渡,大量士族和平民移居江南,在那里重建了一个新的文明纪元,华夏文明虽然遭受惨重打击,也因此契机得到了重生。宋元之变却是食人生番们将江南的华夏文明也彻底消灭了,将整个东亚大陆上的汉人全部奴化。

北兵之祸,杀戮无人理,甚至缚童稚于高竿,射中其窍者赌羊酒。乱后检骨十余万,葬于桃坞西北周书桥,题墓碑曰 万忠。鼎革后,编二十家为甲,以北人为甲主,衣服饮食惟所欲,童男少女惟所命,自尽者又不知凡几。……鼎革后,城乡遍设甲主,拏人妻女,有志者,率皆自裁。——徐大焯《烬余录》


全体汉人被奴化90年的后果是:宋代的华夏文明被蒙元毁灭了,这种毁灭是不可逆的,所以次生的朱明社会没能继承到宋代的任何文明基因,只继承了蒙元的暴政基因。

深谙“国民性”的鲁迅曾说过:奴才做了主人,他的摆架子,恐怕比他的主人还十足,还可笑。明朝的“开国之君”朱元璋就是被蒙古奴化的“乣汉”(有一些资料指出朱元璋其实是回人)出身,一旦当了皇帝、天可汗,确实比他以前的主人还残暴,还摆架子,还可笑。

蒙古奴才朱元璋,为了坐稳江山、做稳主子,把功臣宿将以各种借口清洗一空:明初四大案,胡惟庸案、空印案、郭桓案、蓝玉案,株连蔓引,杀死了十数万人,入狱充军发配的不知凡几。仅蓝玉一案,明军将校就被杀了一两万人,军中人才青黄不接,这才导致数年之后燕王朱棣造反成功,篡夺了侄子的皇位。

朱元璋本身是个半文盲,心理阴暗,时刻怀疑朝野上下的知识分子阴阳怪气讽刺他,所以大兴文字狱,连御史写诗“夜深宫禁、小犬吠影”都被腰斩。

朱元璋将亚圣孟子牌位撤出孔庙,还删去了《孟子》中所有“对君不逊”的文字,占全书三分一,名曰《孟子节文》。

朱元璋丑像

朱元璋杀了胡惟庸、李善长后,史无前例地废除丞相一职,将行政权收归己有,大权独揽,皇权至上,其独裁程度达到了东亚帝制史的顶峰。这套中央集权、君主专制的逻辑,是从蒙元行省制开始的,到明代废丞相而达到顶峰。

朱元璋这个半文盲,为了洗脑百姓,还厚颜无耻搞出来一套“圣训”,名之曰《大诰》,规定天下每一户都要有一套。朱元璋说这是“臣民之至宝”,谁要敢不收藏这部书,就“迁居化外,永不令归”。若有人犯法,只要收藏了此书就可以减轻一等罪名,官府还会对犯人家属考核《大诰》书里的内容,背不出来的不管老幼都要治罪。
“朕出是诰,昭示祸福,一切官民诸色人等,户户有此一本,若犯笞杖徙流罪名,每减一等,无者每加一等,所在臣民,熟观为戒。”——《大诰·颁行大诰第七十四》“斯上下之本,臣民之至宝,发布天下 ,务必家家有之,敢有不敬而不收者,非吾治化之民,迁居化外,永不令归。”——《大诰续编·颁行续诰第八十七》“此诰前后三编,凡朕臣民,务要家藏人育,以为鉴戒,倘有不遵,迁于化外,的不虚示。”——《大诰三编·颁行三诰第四十三》“不听不信呵,家里有小孩儿每不记呵,犯法到官,从头儿计较将来,将家下儿男都问过:你决得这文书里几件?若还说不省得,那其间长幼都得治以罪”。—《大诰武臣·御序》


为了将士大夫的脊梁打断,朱元璋从蒙元继承了“廷杖”,将有明一代变成“打屁股的朝代”,满朝文武不论官职高低,只要触怒了皇帝和把持朝政者,立刻就会被锦衣卫当场捺倒,剥掉衣裤,一顿笞杖捶打,打得鬼哭狼嚎,生死不论。刑部主事茹太素因为写的奏折冒犯了朱元璋,就被他毒打了一顿。(“茹太素……陈时务累万言……言多忤触。帝怒,召太素面诘,杖于朝。”《明史·卷139》)到了明英宗、明宪宗年间,廷杖更是大行其道。正德元年,群臣上疏反对宦官刘瑾专权,朱厚照逮二十一人下诏狱,痛打廷杖,打死二人。正德十四年(1519),群臣谏止南巡,一百四十六人被打廷杖,打死十一人。嘉靖三年(1524),群臣争大礼,朱厚熜对一百三十四人打廷杖,打死十六人。后来魏忠贤擅政,亦曾屡兴大狱、打廷杖,工部郎中万燝、御史吴裕等人被打死。

朱明一代的廷杖,是从蒙鞑的统治术学来的。丁易说:“廷杖始于元代,元代中书省长官也有在殿廷被杖的记载。这是元朝的野蛮行为,朱元璋却接受下来,而且较元代实行得更普遍、更厉害。”(《明代特务政治》吴晗说:“锦衣卫学前朝的诏狱,廷杖则是学元朝的办法。在元朝以前,君臣的距离还不太悬绝,三公坐而论道,和皇帝是师友。宋代虽然臣僚在殿廷无坐处,礼貌上到底还有几分客气。蒙古人可不同了,起自马上,生活在马上,政府臣僚也就是军中将校,一有过失,随时杖责,打完照旧办事,甚至中书大臣都有殿廷被杖的故事。”(《朱元璋传》)

朱元璋发明了许多种酷刑,除了滥用族诛、凌迟之外,还把当土匪所见所闻的酷刑、前代用过但早已废弃的肉刑全部复活,一一用在官员和百姓身上。如断手、剁指、挑筋、墨面、刖足、 斩趾、去膝盖、阉割、枭令、称竿、剥皮囊草、抽肠、刷洗、锡蛇游、铲头会等等。

高皇恶顽民窜逃缁流,聚犯者数十人,掘泥埋其头,十五并列,将露其顶,用大斧削之,一削去数颗头,谓之“铲头会”。国初重辟,凌迟、处死外,有刷洗,裸置铁床,沃以沸汤,以铁刷刷去皮肉。有枭令,以钩钩脊悬之。有称竿,缚置竿杪,彼未悬石称之。有抽肠,亦挂架上,以钩入谷道,钩肠出,郤放彼端石,尸起肠出。有剥皮,剥赃酷吏皮置公座,令代者坐警,以惩有数重者。有桃膝盖,有锡蛇游等,凡以上大憝之辟也。——祝枝山《九朝野记》


明代才子祝枝山在《九朝野记》里说,明初老百姓为了逃避苛重的赋税,逃离村庄去当无业游民,或者去当和尚。朱元璋对此十分痛恨,每每抓到几十人,就将他们埋进土里,只露出头颅,用大斧头贴地砍去,一斧就能砍掉几颗脑袋,这叫“铲头会”。

所谓“刷洗”,就是把犯人赤裸绑在铁床上,用沸水一浇,再用铁刷刷去皮肉。所谓“枭令”,就是用挂猪肉的铁钩,穿过犯人的脊梁骨挂起来。所谓“抽肠”,就是把犯人挂在架子上,以铁钩戳入肛门,钩出大肠,铁钩另一端系在大石头上,石头下坠,尸起肠出。朱元璋、朱棣父子统治的时代,类似的法外酷刑数目繁多不胜枚举,史上罕有其匹。部分见诸《明大诰》,部分见诸明代笔记。

明初将这些惨毒的酷刑“法制化”,无疑是对蒙元戮民、残民的暴政统治术的效仿。参见蒙古鞑子在花剌子模的屠城,在西夏的屠城,在金国中都的屠城,战胜俄罗斯基督教军队后多次屠城(基辅被屠后,只幸存两千人)、将九名罗斯王公压在宴席下活活压死,在中原的屠城,在四川和南方的屠城,徐大焯记述的北兵之祸“杀戮无人理,甚至缚童稚于高竿,射中其窍者赌羊酒”。元代将凌迟写入法典,无疑是朱元璋在《大诰》中将酷刑法制化的思想来源。

东亚的杀人殉葬在秦朝和西汉后废止了一千多年,到了元明两代却死灰复燃,殉葬规模重回历史最高水平。

伊儿汗国的伊朗历史家志费尼在《世界征服者史》里记载,铁木真死后至少有四十名处女殉葬:


穆斯林学者术思札尼(Siraj al-Din al-Bulqini,为逃避蒙鞑军队从伊朗跑到印度苏丹宫廷)在《纳昔儿史话》里记载,金帐汗国第一任大汗拔都死后,多人殉葬:“拔都按照蒙古儀式入葬。按這裡的人們的做法,有人死去后,須按這位進地獄的惡棍的地位在地下蓋一所像屋子或壁龕的住所。……將他與他的武器及全部財產一起葬在那裡。他的妻妾、僕役及最寵愛的人也與他一起入葬。”

亚伯拉罕·多桑(Abraham Constantin Mouradgea d’Ohsson,瑞典史学家)《蒙古史》记载,伊儿汗国首任大汗、拖雷之子旭烈兀死后,依蒙古旧例,掷黄金宝石于墓中,以幼年美女盛饰殉葬。

而根据马可·波罗的记载,铁木真的孙子、蒙鞑第四任大汗蒙哥死后,在运送他的棺材到陵墓时,按照惯例将路上遇到的所有人全部杀死殉葬,总共杀死了两千人

《马可·波罗游记》,梁生智译,中国文史出版社1998,第一卷 75页

既然是“按照惯例”,那么铁木真、拖雷、窝阔台、贵由、术赤、蒙哥、旭烈兀……死后归葬时同样会将路上遇到的人全部杀殉。

冯承钧《成吉思汗传》据此说,铁木真死后“諸將負成吉思汗柩歸蒙古,祕其喪,在道,遇人盡殺之。”

朱元璋僭政后,正是由于“明承元制”,他不但没有恢复东汉至唐宋禁止杀人以殉的文明葬仪,反而将辽金元的殉葬陋习全盘继承下来。

次子秦王朱樉死后, 朱元璋勒令秦王妃观音奴殉葬,谥号愍烈。观音奴是元将王保保的妹妹,《倚天屠龙记》里赵敏的原型。

朱元璋死后,有很多妃嫔宫女被迫殉葬。明史·后妃传》:初,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建文、永乐时,相继优恤。若张凤、李衡、赵福、张璧、汪宾诸家,皆自锦衣卫所试百户、散骑带刀舍人进千百户,带俸世袭,人谓之“太祖朝天女户”。历成祖,仁、宣二宗亦皆用殉。景帝以郕王薨,犹用其制,盖当时王府皆然。至英宗遗诏,始罢之。

所谓“宫人多从死者”,就是说朱元璋的宫女大多数都被杀掉殉葬了。这些被杀妃嫔宫女的父兄被封为千户、百户,世袭吃皇粮,以示抚恤,人称“朝天女户”。后来历朱棣、朱高炽、朱瞻基三代都以活人殉葬。景泰帝朱祁钰以诸侯礼节下葬,仍旧以活人殉葬,因为当时不但皇帝要活人殉葬,所有诸侯都要活人殉葬。

《万历野获编》说:“太祖孝陵,凡妃嫔四十人,俱身殉从葬,仅二人葬陵之东西,盖洪武中先殁者。”可见,为朱元璋殉葬的妃嫔明确数目共有三十八人。按照朝鲜《李朝实录》所载,朱棣死后被迫殉葬妃嫔也有三十余人。直到1464年明英宗朱祁镇死前才废除殉葬制度。

朱元璋还有一件极恶心事,就是继承了元鞑的“跪礼”。自古至今,皇帝朝见群臣,彼此或坐或站,大臣从来不必向君王下跪。

康有为在《拟免跪拜诏》中说:“汉制,皇帝为丞相起,晋、六朝及唐,君臣皆坐。宋乃立,惟元乃跪,后世从之。” 汉朝皇帝见了丞相要站起来以示尊敬。晋、六朝及唐,君臣见面彼此相对而坐。宋太祖撤去了群臣的座椅,君坐臣站,但诸大臣仍不失尊严。但元鞑占领中原后,群臣上朝议事,全过程都得跪着——“惟元乃跪”。

元鞑是什么时候开始勒令群臣下跪的,已不可考。《元朝名臣事略》记载:至元十七年(1280),元鞑太史许衡觐见忽必烈,群臣“皆跪奏事”,许衡也得跪,忽必烈念其老病,令其起身赐坐。


换言之,至少在1280年,元鞑已经让群臣跪着议事了(同书又有“方列跪未读奏”,元臣读奏折之前先得“列跪”:一排排跪着)。

朱元璋僭立明朝后,没有恢复宋朝的君坐臣站之礼,更没有恢复晋朝到唐朝“君臣皆坐”之礼,而是全盘照搬元鞑君坐臣跪、尊君卑臣的朝仪。到了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甚至还制定“五拜三叩之礼”,规定群臣见君要叩头三次(《大明会典》:“凡百官朝见,洪武二十六年定:稽首顿首五拜、乃臣下见君上之礼”)。

朱元璋的暴政暴行罄竹难书,几可谓集古今中外所有暴君之大成。综上所述,他的暴政暴行绝大部分沿袭继承自元鞑,小部分是在模仿元鞑的基础上加一点点创新(如《明大诰》是元鞑酷刑传统与白莲教洗脑经书的结合物)。这就是鲁迅所说的,奴才做了主人,摆起架子来比主人更可笑。

日本历史学家宫崎市定于上世纪60年代提出“元明连续性”,强调元朝和明朝之间的一体延续。他认为“驱逐胡虏、恢复中华”只是朱元璋忽悠汉人的口号而已,明朝学习、继承了元朝的政治传统,尤其是绝对的君主专制。檀上宽认为,朱元璋是忽必烈的“信奉者”(《永乐帝》,王晓峰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209页)。宫崎市定认为,朱棣的榜样也是元世祖忽必烈(《宮崎市定全集》第1卷,岩波书店1993年版,359页)。

其实,朱元璋甘当蒙古人孝子贤孙的小心思,在他兴建帝王庙的举动中就可窥知了。洪武六年(1373),朱元璋刚坐稳江山不久,就下令在南京钦天山兴建“历代帝王庙”,将忽必烈的造像,与黄帝、周武王、唐宗宋祖等一同供奉于庙中。

一边嘴里嚷嚷“驱逐胡虏、恢复中华,恐中土久污膻腥,故率群雄奋力廓清”,一边却实操“元明连续性”,全盘继承蒙古人的残酷统治和君主专制,将宋元之变推至巅峰。这就是朱元璋的“丰功伟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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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朱元璋食人,红巾军食人



残暴是一种天性,同时也是一种习性。

蒙鞑军队频繁的食人现象,显然来自他们食人族祖先的遗传。蒙鞑两大父系单倍群,D1和O3,都是南亚次大陆、安达曼群岛和南洋诸岛的食人生番基因,详见🔗《别认错爹了:这不是汉族基因,是食人族基因!》🔗《杀害华人基督徒,烧死婴儿:无恶不作的民族》。食人族的底色,是一种将酋长当神、除自己之外所有人皆可杀皆可吃的民族文化,这种“自古以来”的文化特色使蒙鞑族群的思维结构兼具主奴二重性,成为独夫暴政-群氓暴政的天然高效载体。

朱元璋的残暴,既是对蒙鞑残酷统治的欣赏与模仿(习性),也是元末明初淮右朱部“义军”由于大规模食人而催生和固化的反人类行为模式的沿袭(习性),更是食人族基因被唤醒后的必然结果(天性)。

东亚历史上不胜枚举、花样繁多的食人现象背后,是野蛮的食人民族屡屡战胜征服文明民族,夺取统治权;文明民族被屠戮血洗,被替换,被奴化;文明被魔染,堕入暗黑深渊。

文明一旦被魔染堕落,再想恢复就难乎其难。有时候表面看似乎恢复了,人模人样了,其实是沐猴而冠,骨髓里涌动着食人魔的躁狂基因。

制度无法解决野蛮的食人族。反过来,食人族可以解决制度。解决的办法就是将残暴制度化,一言以蔽之,即暴政。朱元璋亲自草拟的《明大诰》,就是将残暴制度化的典型案例。

朱元璋本身是乣汉食人族的一个魔头。而整个朱明王朝,则是披上文明马甲的准生番政权。读懂这点,也就读懂了明朝王室可恨复可怜的诸多历史细节了。

蒙古人建立的元朝,以食人始,以食人终。

蒙元末年(1351),明教-白莲教造反,教主“明王”韩山童虽被官兵捕杀,各地邪教头目刘福通、杜遵道、彭莹玉等人仍号召教众在河南、安徽、湖北一带纷纷“起义”。因起事的白莲教徒们均头裹红巾,故被称为“红巾军”。安徽邪教小头目郭子兴率领几千人占据濠州(今安徽凤阳附近),自号“元帅”。在破庙出家的朱元璋闻讯前往投奔,得郭子兴赏识,不但让他当将领,还把养女马氏嫁给他,这个瘌痢和尚就此飞黄腾达。

元鞑无道,为祸天下,将其推翻本属正义之举。但是,一来东亚人被元鞑的暴政统治洗去了文明的粉饰,露出了兽性和奴性,二来邪教徒们本来就性格乖戾,因此造反尚未成功,食人肉之风已再度大行其道。

根据史料,最先食人的似为刘福通部。

續資治通,维基文库

福通每陷一城,以人为粮食,既尽,复陷一处。故其所过,赤地千里。”(毕沅,《续资治通鉴》

每攻陷一城,就以城里居民为军粮。把这个城市的人全吃干净了,就去攻陷另一个城市继续吃人。白莲教这是真没把汉人当人,全当作猪狗牛羊了。如此大规模的食人,不但超越了几十一百年前的蒙鞑食人,还远远超越了四百六十八年前黄巢围徐州食人。

《明史·韩林儿传》亦记载了白莲教红巾军的大规模食人事件:

明史/卷122,维基文库



“然林儿本起盗贼,无大志,又听命福通,徒拥虚名。诸将在外者率不遵约束,所过焚劫,至啖老弱为粮。且皆福通故等夷,福通亦不能制。”

明史弱化了对刘福通部吃光所陷城市居民的指责,但却指出白莲教红巾军诸部都有“啖老弱为粮”的习惯,而诸部将领都是刘福通的同辈,所以刘福通就算想制止也制止不了。

朱元璋是郭子兴的部下,郭子兴是刘福通、杜遵道的部下。郭子兴在刘福通起事(1352年5月)的第二年1352年2月就跟着造反,而朱元璋在1352年三月初一就到濠州投奔郭子兴了,说朱元璋是刘福通部的红巾军元老也未尝不可。因此,刘福通本部疯狂食人、所率诸部均食人,与郭子兴和朱元璋肯定脱不了关系。

朱元璋投奔郭子兴第二年就逐步掌握军权,郭子兴起事造反仅三年就病死,部下势力全由朱元璋继承,因此,朱元璋在食人现象上的责任,明显大于郭子兴。

元末明初的文史学家陶宗仪著有《南村輟耕錄》,记述了白莲教“起义军”的食人细节:

南村輟耕錄/卷09“想肉”,维基文库

“天下兵甲方殷,而淮右之军嗜食人,以小儿为上,妇女次之,男子又次之。或使坐两缸间,外逼以火。或于铁架上生炙。或缚其手足,先用沸汤浇泼,却以竹帚刷去苦皮。或盛夹袋中,入巨锅活煮。或卦作事件而淹之。或男子则止断其双腿,妇女则特剜其双乳。酷毒万状,不可具言。总名曰‘想肉’,以为食之而使人想之也。

这支军队食人翻出百般花样。把人放在缸里,不加水活活用火逼熟,这是顺德菜“干逼鸡”、“砂锅鸡”的做法。把人置于铁架上生炙,这是烧烤的做法。把人绑起来用沸汤浇熟,再刷掉苦皮,这大概是油浇活鱼、汤浇活驴的做法。把人放进布袋再投入巨锅活煮,这是白切鸡这道菜的“浸鸡”工序。把人腌了再挂起来日晒风干,这是腊鸭的做法。还专吃小孩儿,因为肉嫩。还把女子的器官和男子双腿切下来吃。酷毒残暴,千古罕有其匹。

像黄巢和秦宗权,把人扔进大石臼里磨碎,连骨头带肉一起吃,那是真的缺军粮,只好吃人肉。像陶宗仪笔下的“淮右之军”,把活人做成各种“美味佳肴”,那证明他们其实并不十分缺军粮,而是长期吃人肉吃出瘾来了。

那么,这支“淮右之军”究竟是谁的部队?

所谓“淮右”,就是“淮西”,是淮南西路的简称。淮南西路是宋朝划定的一个行政区,大致包括今天安徽省中部,湖北省东南部以及河南省东南角。淮南西路几大州府之一,就是濠州。朱元璋是濠州人,郭子兴是濠州人,他们都是“淮右”之人,也在“淮右”造反起家发迹。朱元璋在《諭中原檄》和其他文告里经常自称“予本淮右布衣”、“朕本淮西布衣”,标榜自己的老家就是淮右/淮西。朱元璋部下的功臣宿将,也多出自淮右,如徐达、汤和、常遇春、胡惟庸、李善长等等。因此,“淮右之军”就是朱元璋的军队。

年长陶宗仪三十余岁的诗人谢应芳,也佐证了“淮右之军”食人之说。

谢应芳有诗《至正丁酉冬昆山顾仲瑛会客芝云堂适时贵自海上来以黄柑遗之仲瑛分饷坐客喜而有作属余及陆良贵袁子英等六客同赋》(收入钱谦益《列朝诗集》)云:

        赤眉横行食人肉,逃我昆山采黄独。

        上书不伏光范门,忍饥宁负将军腹。


“赤眉”,是用东汉时的乱匪赤眉军来比喻红巾军食人。

谢应芳另有诗《狗寨谣》, 直指红巾军中的“淮西军”食人:

往闻淮西军食人,狗亦有寨屯如军。
是时江南幸无事,尚谓传者言非真。
安知吾乡今亦尔,地方百里皆荆榛。
三村两村犬成群,见人如见东郭㕙。
跳踉大啖猛于虎,跛跎高踞声狺狺。
路旁青草堆白骨,天外飞鸢衔断筋。
征夫早去胆欲落,冤鬼夜哭情难伸。
可怜性命葬馋腹,往往多是还乡民。
向来丧家狗绝食,遗骸或与狐狸分。
乘时为暴至若此,此事千古同悲辛。


由谢诗可见,“淮西军食人”在元末乱起时广为人知。谢应芳当时隐居在江南常州白鹤溪,筑室名“龟巢”,生活安逸,以为淮西军食人之事只是谣传。不料兵乱一起,他的故乡也变得荆榛百里,乡民死尽,野犬啖尸,鸟衔人肉,一片人间地狱景象。他只好逃入深山避祸。

谢应芳《龟巢稿》又云:至正丙申年,“是岁八月之初,天兵自西州来者,火四郊而食其人。”他说,有支“天兵”自西而来,在常州四郊到处放火劫掠,还把乡民抓起来弄死食人肉(“天兵”还把龟巢和他的老宅给烧了,他辗转逃亡到娄江等地)。



那么,这支人肉的“天兵”究竟是谁的军队?

正史说得很清楚,至正十六年,即公元1356年,三月,朱元璋派徐达攻克镇江;七月,张士诚派军反攻镇江失败;八月,徐达乘胜追击,进围张士诚控制的常州,不克;徐达一直围城到次年三月,终于打下常州(《明史·太祖本纪》、《明史·徐达列传》等)。

而谢应芳《龟巢稿》说:至正丙申年八月初,“天兵”焚掠常州四郊而食其人,至正丙申年就是至正十六年,就是公元1356年。换言之,谢应芳所说火四郊而食其人的“天兵”,就是朱元璋派来攻打常州的徐达部队。徐达是朱元璋的嫡系,典型的淮右之军、淮西军。

朱元璋的军队“淮右之军嗜食人”,得到了正史和笔记的双重证实。元末红巾军食人是普遍现象,其中以朱元璋部队为最。

可以推想,洪武年间朱元璋那些匪夷所思的酷刑,如枭令、剥皮、抽肠、刷洗、锡蛇游、铲头会等等,其实是从淮右之军食人的花样中获取灵感的。以前朱皇帝是把人变着各种花样弄死吃掉,后来是把人变着各种花样弄死但不吃了,或者不再像以前那样大张旗鼓明目张胆地吃了,如此而已。

朱元璋麾下淮西军的食人恶习,至少一直保留到建文年间。据《明太宗实录》记载,建文三年(1401),辽东总兵杨文与造反的燕王朱棣军队作战时,在蓟州、遵化一带劫掠人口,不论老少一概“烹食之”。杨文所部军士还将婴儿贯穿在槊尖上游戏。
先是辽东杨文等引军围永平,出游兵万馀掠蓟州遵化诸郡县,所得人民无老少皆烹食之。有年百十岁者亦被杀。军士竞贯婴儿于槊末为戏。纵恣淫刑,百姓苦之。守将郭亮以闻命刘江率军往援。


杨文,安徽含山县人,是朱元璋红巾军的淮西系将领,“开国老臣”之一。他在“靖难之役”中的食人暴行,也佐证了淮西军有出兵必“火四郊而食其人”的老传统。

《明太宗实录·卷八》,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


明英宗年间的吏部左侍郎叶盛曾在他的《水东日记》卷四十写道:“肉羹肥油点皆圆,惟人肉羹点皆半侧不圆,食人肉多者睛有黄色,头恒晕欲坠地。洪武初经乱人皆能言之。今日总镇诸公语如此。”

这是明说几十年前的“洪武初”有大量食人肉事件,总兵们对此都很有经验,知道吃人肉吃多了会头晕、眼睛变黄。

明朝嘉靖年间有个叫王文禄的官员写了篇《龙兴慈记》,记载了一个著名的故事:常遇春老婆是个悍妇,朱元璋把她抓来肢解,砍成一块块分赐功臣,上书“悍妇之肉”。这个故事无论真假,却让我们知道,在明朝人心目中,朱元璋绝非“慈父明君”,而是一副专嗜酷刑和食人的魔头形象。

朱元璋以食人起家,其后代以“圣祖”定下的食人者制度(酷刑、廷杖、跪礼、特务、刀笔吏……)统治了二百七十六年,到了末代皇帝崇祯,终于还是逃不过“食人者恒被食之”的定律。以人肉饲马的李自成攻破洛阳,将崇祯的叔叔福王朱常洵活活脔割,与鹿肉同烹,“义军”边喝酒边吃,名曰福禄宴。福王极肥,体重有三百多斤,“义军”们看着垂涎欲滴,大叫“一块好肉”,便把他杀了食用(《花村谈往·补遗》:“贼中持刀抚肌,垂涎咸叫‘一块好肉‘遂杀焉。称重三百六十斤,脔分肢割,与囿中之鹿同烹,列贼胪食,谓之福禄酒饭”)。

明朝与元朝一样,以食人始,以食人终。

太史默曰:上述历史告诉我们,制度与民族文化紧密相连。

对于一个古代文明体而言,它有没有食人族的底层结构,对于制度的选择和创设至关重要。被这种底层结构支配的文明体,很难逃出食人族的思维模式——每个人都把任何别人当作可杀食的对象,与刍狗猪羊鸡鱼无异,有利可图时笑脸相迎,无利益时反手便射出毒箭(参见安达曼岛食人生番的交易方式)。食人者必然选择食人的制度,哪怕它们不再食人了。哪怕制度不食人,它们也会把制度变成食人制度。是故,食人社的任何制度建设必然是权宜的,虚伪的,道德虚妄的,只为统治者谋方便、获利益的。而得到方便和利益的最快捷方式就是暴政。而推行暴政的最有效方式就是将其变成“法”,即制度化(参见秦朝的刀笔吏治国,朱元璋的《大诰》)。

所以在食人社中提倡制度化十分可笑。因为道德虚妄者们把好制度搞成坏制度是分分钟的事。鼓励制度化,无异于鼓励食人制度化。

食人族的发展离不开制度化,它们实际上是最欢迎制度化的。没有制度化,秦族根本不可能消灭真正的文明体周王朝,而晋身为一个偌大无比的伪文明体。

食人族的思维模式决定了他们的制度必然暴政化。暴政的制度化则不断巩固着食人者与被食者的主奴关系。被食者的愿望是晋身为食人者,而食人者只想继续食人。于是,制度只不过是食人社结构之外的一件锦袍,使其远远看着很像一个文明体,揭开衣襟里面还是一具暗黑的魔躯。当制度出于某些原因崩溃了,秦-明式的历史过程又得重来一遍,从食人状态到伪文明体再次轮回。这就是古代“一治一乱”、“治乱循环”现象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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