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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南的CSR遗产:万家企业与80万亿资产的可持续发展 | 周评

郭沛源 郭沛源说ESG
2024-08-25


8月18日,联合国前秘书长科菲.安南在瑞士逝世,享年80岁。各国政府和民众纷纷悼念。安南在1997年到2006年担任联合国秘书长,被视为“最具有革新精神的联合国秘书长”。他在任内推行了多项改革,强化了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的角色。这不仅仅影响了国际政治,也影响了全球商业的可持续发展进程。后者可以算作是安南在企业社会责任(CSR)方面的遗产。直到现在,安南在任期所推动的CSR行动还在发挥作用,引领万家企业与80万亿资产的可持续发展。



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人们将商业与社会的问题是分得比较开的。所谓“在商言商(Business’s business is business)”。联合国追求的是世界和平,这和以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商业是截然不同的。因此,以往联合国和商业之间的联系是比较少的。这个情况在上世纪90年代之后发生了一些变化,表面的原因是全球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特别是反血汗工厂运动)的蓬勃兴起,背后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商业崛起的速度之快前所未见,财富500强排在前列的公司富可敌国,按照能力越大,责任越大的逻辑,这些公司在社会事务(包括和平、贫困、教育等)也应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这些趋势性的变化被安南察觉,并引入到联合国的议程之中。1999年1月,安南在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对工商界领袖发言,提出了联合国与工商领袖联手发起Global Compact的设想。他说:


“I want to challenge you to join me in taking our relationship to a still higher level. I propose that you, the business leaders gathered in Davos, and we, the United Nations, initiate a global compact of shared values and principles, which will give a human face to the global market.”



这一设想在一年之后变为现实,2000年,联合国全球契约(UN Global Compact)正式成立。这里的Compact,翻译成契约,指的是一系列的具有普适意义的原则(shared values and principles),在操作中就演变成联合国全球契约的十项原则。即:


原则1:对于国际公认的人权的保护,企业应当给予支持和尊重。

原则2:确保企业之间不会沆瀣一气,伤害人权。

原则3:企业应当维护劳工结社的自由,以及对集体谈判权利的有效认可。

原则4:根除一切形式的强制性劳动。

原则5:有效废止童工。

原则6:根除就业和职业歧视。

原则7:针对环境的挑战,企业应当支持预防性方法。

原则8:采取措施去承担更大的环境责任。

原则9:鼓励环境友好型技术的开发和扩散。

原则10:企业应当反对各种形式的腐败,包括敲诈勒索和行贿受贿。


但凡认同上述原则的企业,可以申请加入联合国全球契约,承诺自愿履行上述原则。后来,为了加强成员自律,全球契约引入了“Communication on Progress”机制(进展报告,简称COP),要求全球契约成员定期(每两年)报告企业在这些方面的进展,并在全球契约的网站上公布,以提高透明度和接受社会监督。做不到这一点的企业会被除名。


全球契约应该是联合国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与工商界的互动机制。时至今日,有9000多家来自世界不同国家的企业加入了全球契约。安南去世消息传来,联合国全球契约官方网站也刊载了一篇悼念文章。全球契约的首任领导人Georg Kell在福布斯网站刊文悼念,文章标题就直接说明了Georg对安南的推崇:In Memory Of Kofi Annan: Father Of The Modern 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Movement(追忆安南:现代企业可持续发展运动之父)。



在安南的大力支持下,全球契约的蓬勃发展不仅体现在成员数量的增加,也体现在策略的升级。大约在2004和2005年间,全球契约逐步发现金融机构,特别是资产管理公司是一个特殊的商业类别,他们是工商企业的股东,对工商企业的战略和管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于是,联合国开始将全球契约对工商企业的“套路”用到了资管行业。


2006年4月,全球契约与联合国框架下另一个有金融色彩的行动组织(UNEP FI,联合国环境署金融倡议)联手发起了责任投资原则(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Investment,简称PRI),呼吁全球金融机构,特别是资产所有者(如养老金等)和资产管理机构(如基金公司)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投资实践之中。具体地说,是要遵照如下六项原则:


原则1.将ESG议题纳入投资分析和决策过程。

原则2.成为积极的所有者,将ESG议题整合至所有权政策与实践。

原则3.要求投资机构适当披露ESG资讯。

原则4.促进投资行业接受并实施PRI原则。

原则5.建立合作机制,提升PRI原则实施的效能。

原则6.汇报PRI原则实施的活动与进程。



当时即将卸任秘书长的安南出席了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举行的启动仪式。他在仪式上致辞,热情邀约机构投资者采纳这些原则。他说:


“Developed by leading institutional investors, the Principles provide a framework for achieving better long-term investment returns and more sustainable markets. I invite institutional investors and their financial partners everywhere to adopt these Principles.”


最早发起PRI的资管机构来自16个国家,掌管着2万亿美元资产。至今,全球有370多家资产所有者和近2000家资产管理机构加入PRI,影响力所覆盖的资产规模达到80多万亿美元。


安南发起的这两个行动,成为他最重要的CSR遗产,对世界范围内企业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的发展格局,发挥了巨大、积极的作用。他的继任者,潘基文先生,也继承了这些遗产,促进商界可持续发展,包括在2009年发起联合国可持续证券交易所行动等。这些努力,重塑了联合国与商界的关系,奠定了联合国在企业社会责任领域的举足轻重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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