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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的中国传统哲学不是断裂的,更不是土崩瓦解的 | 社会科学报

李承贵 社会科学报 201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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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概括20世纪解释中国传统哲学的实践?怎样处理解释传统哲学实践中的问题?作为方法的认知范式在解释传统哲学实践中游走表现出怎样的方式?中国传统哲学在20世纪是否开创了新传统?国家社科基金优秀项目“20世纪认知与理解中国传统哲学的五大认知范式研究”(批准号为13AZD021)对上述问题展开了独特而深入的探讨。

原文 :《探秘活在20世纪的中国传统哲学》

作者 | 南京大学教授  李承贵

图片 | 网络


解释传统哲学的自觉与方法


自西学东渐始,西方哲学成为理解或解释中国传统哲学的坐标与方法。我们现在阅读20世纪关于中国传统哲学的著作,基本上找不到没有西方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痕迹的。无论是教材还是专著,西方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都忙碌其中。而在这种波澜壮阔、满怀希望的解释实践中,马克思主义哲学一直是无可争议的亮点。马克思主义哲学被用于编写中国哲学史教材,中国哲学史即为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辩证法与形而上学斗争的历史,中国哲学是围绕思维与存在关系思考的哲学。


中国哲学家在物质论、辩证法、认知论、历史观上都有思考和主张,因而他们的哲学思想就由此四大块组成。除马克思主义哲学之外用于解释中国传统哲学的方法就是西方哲学。由于以西方哲学解释中国传统哲学的理论和方法涉及丰富内容,为了考察的方便,我们按学界熟知的方式将西方哲学分为“科学主义”(自然科学精神、原理和方法)、“人文主义”(人文主义精神、观念和方法)、“逻辑主义”(逻辑学原理和方法)三个方面,也就是说,我们随处发现以自然科学原理、人文主义思想、逻辑学方法解释中国传统哲学的情形。



而在以马克思主义哲学、西方哲学理解中国传统哲学实践中,中国学者发现对中国传统哲学存在误读和伤害的情形,比如将《周易》理解为数理逻辑,将“道”理解为原子,将“心”理解为主观唯心主义等。于是中国学者便有了一种限制或完善用西方哲学解释中国传统哲学的自觉,提出回到中国历史文化系统中理解中国传统哲学的愿望,这就是所谓“自我理解”。


我们发现,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原理、人文主义思想、逻辑学理论解释中国传统哲学的实践具有长期性、共同体性和牢固性等特点,而作为纠正和完善上述四种解释实践的“自我理解”也具有长期性、共同体性和牢固性等特点,这些特点正合乎库恩的“范式”定义,因而将上述五大认知、理解实践概括为唯物认知范式、科学认知范式、人文认知范式、逻辑认知范式和自我认知范式。这就意味着将以“范式理论”分析、研究20世纪理解中国传统哲学的实践。

 

怎样处理解释传统哲学实践中的问题

  

可以说,凡是有对中国传统哲学解释的地方,便会有五大认知范式的身影,可以说是无孔不入的。但在这种解释实践中往往发生对中国传统哲学的误读与伤害。

  

比如,依唯物认知范式,将“诚”解释为“神秘主义”、“消灭人民大众自觉的实践”等意涵,将“良知”理解为“先验的知识”,将“万物一体”理解为“取消阶级、抹煞斗争”的理论;依科学认知范式,将“乾坤立易”理解为与热力均平的原理可一致,将老子“有生于无”理解为“粒子产生于真空”;依人文认知范式,将孟子“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理解为现代民主思想,将孟子“求放心”理解为对自由的追求,将庄子“道通为一”理解为对将人类人为划分等级、区分贵贱的否定,从而是对宇宙万物生命的价值与权利的肯定;依逻辑认知范式,将“有实必得是名,是名止于是实”比勘为概念内涵与外延间的反变关系,将“狂举而不可知异”中的“知异”等同于逻辑的“分类法”,将《墨辩》的“三物”即“故”、“理”、“类”分别等同于逻辑三段论的大前提、小前提、结论;等等。



这些理解表明唯物认知范式、科学认知范式、人文认知范式、逻辑认知范式与被理解的哲学概念或命题存在不相应性,所以是误读和伤害。可见,四大认知范式的应用,并不都是中国传统哲学的丰富和发展,也有误读与伤害。那么,怎样避免这种误读和伤害呢?


也许我们可以牢记:一是“立足自我”,就是在使用认知范式理解中国传统哲学的实践中,弱化认知范式的坐标、摹本特性,充分认识到认知范式的功用与目标是为了清楚被理解文本的意涵和特性,而不是刻意改变被理解的文本内容及特性;二是“彼此相契”,就是要求认知范式与被理解的中国传统哲学概念或命题在性质上属于同类,具有可比性;三是“以中释中”,就是将被认知和理解的哲学概念或命题放在其产生的文化系统中加以理解,即由“自我认知范式”去理解。由于“自我认知范式”是由器物文明、社会历史、政治经济、礼仪习俗、文字语言、经籍文献、科学常识、作者素养、思想义理、意义价值等系统组成的,因而这些系统必然对被理解文本提供“事实性陈述”。


解释传统哲学实践中的范式互补与转移

 

由于五大认知范式各有特点、优势与局限,因而在认知、理解中国传统哲学实践中并不能包办一切,只有合作才能作出完整、准确的解释,这就意味着五大认知范式需要互补。比如,依唯物认知范式,“仁”是具有阶级性的,是区分不同阶级的标准,属贵族君子的道德,但依人文认知范式,“仁”是具有超越性的,是普遍的、恒在的爱。


依唯物认知范式,“理一分殊”内含了一般与个别、整体与部分的辩证关系,而依逻辑认知范式,“理一分殊”内含了种属关系、归纳法、演绎法等逻辑学原理。依科学认知范式,作为知识论“公理”的“良知”只能从经验中或感官中来,而依人文认知范式,“良知”是形而上之直观睿知,既非感觉亦非理性,是一种由形而上学的睿智转进的道德智慧。依人文认知范式,在孔子思想中,“天”是从人性中转出来的主体性,“天”不仅蕴含着生命关怀,而且蕴含了人的主体意识、道德自觉与生命关怀;但依逻辑认知范式,“天”是一个含糊不清的概念,或为上帝,或为苍穹,或为形气,歧义交错,让人无从把握。这就是唯物认知范式、科学认知范式、人文认知范式、逻辑认知范式和自我认知范式在解释中国传统哲学实践中互补的情形。

  


这种互补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五大认知范式都是有局限的,再加上学术共同体利益情况的影响,认知范式可能遭到抛弃,从而形成了库恩的“范式转移”现象。这种范式转移表现在解释中国传统哲学实践中主要有如下形式:有全局转移,即指认知范式全面转移,最明显的例子是西方哲学方法的引入对中国传统研究方法的排挤,代之而起的是唯物认知范式、科学认知范式、人文认知范式、逻辑认知范式;有局部转移,即指在认知范式解释能力弱化但仍然具备一定解释力量的情境下,不得不将那些过时的要素加以转移;有隐性转移,即指因为理解对象的特殊性而表现为时隐时显的情形;有主体性转移,即指认知范式在不同主体之间或同一主体自身的转移。既然认知范式在解释中国传统哲学实践中会发生转移,那么,我们不仅应该充分发现和利用任何高效的认知范式,而且应该培养调整与突破认知范式的自觉意识,以帮助客观、准确理解哲学概念或命题。


是否开创了中国哲学的新传统

 

中国传统哲学在20世纪究竟是断裂了,还是生生相续并开创了新传统?我持后一种认知。虽然四大认知范式对于中国传统哲学的解释出现了误读与伤害现象,但总体上看,中国传统哲学不仅得到了传承,而且有很大的开新,可以认为是开辟了新的传统


首先,唯物认知范式、科学认知范式、人文认知范式、逻辑认知范式对于中国传统哲学的认知和理解,不仅显发了中国传统哲学的微义,而且赋予了中国传统哲学的新理,比如,唯物认知范式赋予社会存在理论,科学认知范式赋予自然科学原理与方法,人文认知范式赋予自由、幸福理论,逻辑认知范式赋予逻辑学定律与思维方法等,都使中国传统哲学内容得以充实并出新。其次,必须正确理解误读与伤害现象。如上所言,唯物认知范式、科学认知范式、人文认知范式、逻辑认知范式的应用,的确有对中国传统哲学的误读与伤害,但这种个体化的误读与伤害,并不会导致原始文本的毁灭,而且同时的与后续的解释仍然可以进行。再就是自我认知范式对于保护中国传统哲学资源与特性起到了中流砥柱的作用。



因此,我们不能认为中国传统哲学在20世纪是断裂的,更不应该称是土崩瓦解的。不仅如此,20世纪中国学者以中国传统哲学为资源,以20世纪中国社会问题为中心,在形式和内容上对中国传统哲学实现了创新,冯友兰的“新理学”、金岳霖的“逻辑学”、贺麟的“新心学”、张岱年的“唯物论哲学”、牟宗三的“人文哲学”,无不是在中国传统哲学基础上开出的新统。


文章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627期第5版,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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