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2019年1月1日,这部里程碑式的法律将实施 | 社会科学报

杨东 黄尹旭 社会科学报 2019-12-12

点击上方“社会科学报”关注我们哦!

电子商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终于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表决通过。该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电子商务迎来了“有法可依”的新时代。电商的发展确实为中国经济起到了稳就业、提效率、增动能的作用,但归根到底,电商、消费者、监管者、立法者需要在发展中达到动态平衡,在平衡中逐渐优化。 就此而言,该法的效应确实值得期待。

原文 :《里程碑式的电子商务法》

作者 | 中国人民大学国发院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 杨东 黄尹旭

图片 | 网络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从国际国内大势出发,总体布局,统筹各方,创新发展,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网络强国,并提出要推动网络空间互联互通、共享共治,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贺信中也指出,中国数字经济发展将进入快车道。快速发展的电子商务是中国数字经济的鲜明特色,也是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促进电子商务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加强电子商务领域治理,保障各方主体权益,维护市场秩序,规范电子商务行为,制定一部电子商务法是必要的。

  


在社会各界对于电子商务立法的期待和呼吁中,电子商务法纳入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13年正式启动立法进程,在全国人大财经委牵头组织下,全面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反复调研讨论,多方征求意见。笔者也作为起草专家组成员参与其中。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正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子商务法”)。

  


电子商务法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法律,其综合性是前所未有的,部分条款在全球范围内也具有首创价值。在国际交流中,不少国外专家学者都表示,我国电子商务法将成为各国电子商务立法的重要参考对象。

  

电子商务法强调鼓励创新、公平诚信、规范监管、社会共治、线上线下一致、数据信息开发利用和保护均衡等原则,充分体现了数字经济新时代的法律原则,树立了新时代立法的标杆,具有突出的创新价值。

  


电子商务法明确了调整对象,规定了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权利、责任和义务,规范了电子商务全流程中的各个环节,特别是合同订立与履行,对快递物流和电子支付也做了相应的具体规定,强化了电子商务保障,也明确促进电子商务的进一步有序健康可持续发展。

  

电子商务法非常重视个人信息的保护,第五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二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七条都涉及了个人信息的保护。同时,电子商务法也是我国目前一系列互联网领域立法中的一部分,立法中也充分体现了与其他法律法规的协调,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尤其与网络安全法相协调。随着电子商务法的出台,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将更加健全。

  


电子商务法还有一个鲜明的中国特色,就是以专门对电子支付进行规定。除我国外,既有立法国家的电子支付与电子商务的规定一般在不同的法律里。我国将二者统一规定在同一部法律里的重要原因在于,我国电子支付与电子商务有着非常紧密的关系,两者相伴相生、互相促进,正是依赖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电子支付手段,我国电子商务市场才得以迅速发展到今天的规模。

  


因为信息高度不对称,当时的电子商务市场开始出现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电子商务的发展受到很大限制。后来,在新技术发展的促进下,具有担保功能、廉价高效的由第三方提供的电子支付因能够解决上述问题而异军突起,成为电子商务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随着市场需求的扩大,银行机构也开始提高电子支付服务的质量,参与电子支付市场的竞争。在市场机制的激励下,电子支付服务也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取得了较为巨大的规模。目前,电子支付还成为了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的基石,支付宝诞生后,余额宝等金融科技产品纷纷涌现。如果将金融科技的创新发展喻为高速行驶的汽车,那么电子支付就是高速公路。这种良性循环成为了我国在金融科技创新领域换道超车的重要条件。

 

 

保障支付安全、防范风险和合理维护消费者权益是此次电子商务法电子支付相关条款的主要目的,电商法规定了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和用户的权利义务,对于电子支付指令、支付安全管理、错误支付、未授权支付等有关重要问题作出了规定,回应了社会需求,将有利地促进电子支付和电子商务协调有序健康可持续发展,并通过法治保障增强我国在该领域的国际竞争力

  

网络空间治理是世界范围内关注的重点问题。中国拥有8亿网民、发达的数字经济、丰富的网络空间活动实践,也具备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量子科学等前沿技术,是当之无愧的网络大国,是发展网络空间治理理论的沃土。中国率先根据中国实践和中国理论推出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电子商务法,将为全世界治理电子商务以至整个网络空间提供借鉴。


文章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627期第4版,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相关文章

观点 | 电子商务法姗姗来迟,实践的考验必不可少!

观点 | 吴晓球:中国资本市场的问题根源在哪里?

时评 | 周天勇:要从突破性改革中获得更大发展潜能

社会科学报

做优质的思想产品

官网

http://www.shekebao.com.cn/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