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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晓芒:美学衰落?不,还有传情论美学的坚守(一)! | 社会科学报

姜晶花 社会科学报 201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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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晓芒先生基于先驱者康德与黑格尔之学说,首创传情论美学思想。传情论美学是迄今为止在历史上并没有人提出过的美学体系,是吸收了中西美学营养的美学学派。它的提出是基于邓先生早年的生活经验和对大自然的感悟并由此生发出对美的感动,特别是其少年时期对文学艺术的喜爱和青年时期对哲学的沉迷,这为传情论美学思想的产生奠定了最初的情感和理论基础。

原文 :《传情论美学:守住美学的哲学立场》

本报特约记者   姜晶花

图片 | 网络


系列讲座

2018年11月,南京师范大学悲鸿讲坛邀请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邓晓芒教授作了四场艺术人文系列讲座,其主题分别为:传情论美学的形成及理论资源;康德美学的认识论结构及其改造;审美判断力在康德哲学中的地位;现代艺术中的美。

 

此次系列讲座紧扣传情论美学逐步展开,并以此分析现代派艺术。本报将陆续刊发记者撰写的讲座精要。


传情论美学思想的早期形成


邓晓芒先生在独自思考的基础上,于1977年左右凭借其对文学和艺术的体验,用当搬运工的业余时间构想出三万余字的“美学论纲”。其大体思路为:什么是美?美是一种情感,但不是一般的情感,而是“对情感的情感”;为什么会产生“对情感的情感”?那是自我情感寄托于一对象,再从这对象上看到了自我情感;而这种情感就是情感的“共鸣”,也就是所谓的“美感”;所以,美就是美感,一个是从客观对象上说的,一个是从主观上说的,但本质上都是一种主观的情感现象;从客观上产生出现实主义或自然主义的审美观,从主观上产生出浪漫主义或表现主义的审美观,由此也就生发出文学艺术领域中的各种风格和流派;而这两大主要流派其实是统一的,本质上是对同一个审美现象的不同表达,相互包含对方的因素。  



到了八十年代,恰逢国内“美学热”开始起步,已成为哲学研究生的邓晓芒有感于自己的观点与康德美学观点、马克思早期手稿、费尔巴哈音乐理论相互合拍,在剖析和吸收各方面思想的过程中完成了其硕士论文,即有关康德《判断力批判》的研究。其在美学理论上获益最大的,除了康德美学中对鉴赏力的传情定义之外,就是马克思早期手稿,尤其是有关“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和“对象的人化”的人本主义哲学观,这为传情论美学提供了最为恰当的哲学表达。

  


邓先生早年“美学论纲”可更哲学化地表达为一个世界观和人生观体系,与人性、人的历史、人的自由、人的实践和劳动这些根本问题都有密切的关系,而不限于只是一种审美感受的心理描述。但这种哲学表达又是与其直接的审美心理体验相通的。八十年代末,邓先生与易中天先生合作完成《黄与蓝的交响——中西美学比较论》,其中包含了邓先生美学体系的整体框架,为马克思主义美学提供了一个新视野。


传情论美学的定型


《黄与蓝的交响》中,早期的传情论美学得到了完善和提升。这主要表现在三大方面:第一,用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对艺术发生学进行了系统的阐释。就艺术起源于劳动的原理作了哲学人类学的分析,认为在人类最初的生产劳动中就带有艺术性因素,这种艺术性因素是建立和加强群体的情感的纽带,是生产劳动的社会性和人的本质性的体现。



第二,对审美心理学进行了彻底审视。审美心理学与人的自我意识不可分割,自我意识将自己与对象相互看待,具有主客体、精神与物质相统一的结构。这一结构在劳动产品上是精神统一于物质,在艺术品上则是物质统一于精神,客体的作用仅仅是借以达成主体之间的情感共鸣,这就产生纯粹的美感。



第三,在美的哲学部分,首先提出人的情感与动物性的情绪的区分。人的情感是以自我意识为前提的,因而是指向对象并且能够对象化的,而动物性的情绪不明确指向对象,是自然生理性的。人身上也有动物性的情绪,但不能够对象化,因而不能传达给他人;但人的情感可以对象化,因而能够借此在人与人之间传达。由此,邓先生提出三个对美的本质定义:审美活动是人借助于人化的对象与他人相互传达情感的活动,这种传达的成功就是美感,即情感共鸣;艺术是情感的对象化;对象化的情感就是美。三条定义构成了理论上的自洽,这就是传情论的美学原理。


传情论美学思想的理论资源


传情论美学的理论资源包括几方面内容:第一,马克思有关人的本质对象化和对象的人化的理论,使邓先生朴素的审美经验提升到严格规范的哲学层面,弥补了旧实践论美学的不足,从以往的僵死的旧实践唯物论中将马克思的主体能动性解放出来,使其具有内在的生命活力,这是传情论美学的坚实的哲学基础。



第二,康德美学的内在精神。康德美学有传情论思想因素,但并没有很好地表现出来,鉴赏力的四大契机只表达了人的诸认识能力的协调,但与情感的普遍传达即人与人的情感能力的协调形成双轨制,无法达成一致。康德美学理论中有关情感普遍传达的思想成为邓先生传情论美学的核心原理,从而摆脱了康德作为大陆理性派哲学顽固的唯理论和认识论的局限,审美活动不再是一种“准认识”,而是人的本质力量基于人的实践活动的社会性之上的真善美三维结构中的一维。


第三,海德格尔与胡塞尔的现象学方法。在分析情感和感性的直观层面,海德格尔对人的情感与情绪的区分和胡塞尔的意向性理论都为传情论美学作了方法论的铺垫。第四,黑格尔美学的移情论和艺术史观。黑格尔美学虽然仍未摆脱认识论美学的主导精神,但却包含有近代美学的情感主义倾向,哪怕仅仅是近代艺术衰落时期呈现出来的衰败之象。黑格尔认为,艺术美的最高表现是古希腊的古典型艺术,即感性形式与理性理念的相互和谐,体现出“高贵的单纯、静穆的伟大”的神人一体的永恒宁静;而到近代,艺术则关注情感在人的审美中的激荡,是“情致”的共鸣和移入。这种移情说在理论上支持了传情论美学,但还停留于人对自然的移情,尚未提升到传情,即借助人与自然的关系来表达人与人的关系。康德与黑格尔皆忽视了传情的作用,他们只是在认识论中思考,没有为情感本身建立起哲学根基。

  

可以说,邓先生的传情论美学体系简洁明了地分析了文学和鉴赏艺术,贴近和关照了人的审美感受。在国内外哲学美学衰落时期,传情论美学守住了美学的哲学立场。


文章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634期第5版,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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