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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保期间出了工伤,单位承担什么责任?|劳动法行天下

2016-09-12 谢进 劳动法行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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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宝山某金属加工厂劳资科的老王最近遇到了点烦心事,厂里请了一个师傅,老王让他提供原单位社保关系已经转出的凭证,以便让他顺利把社保关系转到本单位。但不知道什么原因,几个月过去了这个师傅总是不把关系转移凭证拿过来,即不能办理用工登记,也不能进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在此期间这个师傅突然发生了事故,把手弄伤了。听有人说没事,只要转了社保关系就可以全由社保基金承担支付工伤待遇;可是又有人说不行的,社保不会付的,全部要由单位承担。很是让人困惑!


要解答老王的疑惑,我们首先要弄清楚的第一个问题是,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出了工伤事故,工伤保险待遇是不是就全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了?

这个答案从《社会保险法》中第三十九条已经明确了以下三种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是在治疗工伤的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福,即:大家平时所称的工伤全工资;二是工伤职工治疗完毕经鉴定达到因工致残五级和六级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按月的伤残津贴;三是因工致残五级到十级的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不包括因职工退休与用人单位终止合同的情形)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为什么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了,还是有这三种待遇要由用人单位支付呢?工作场所发生的工伤事故前,其现场经营管理的职责主要在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加强工作现场的安全管理,将部分工伤待遇明确由用人单位负责,主要也是为了促进用人单位在预防工伤事故发生的问题上引起足够的重视,也是为了突出工伤保险雇主责任的一个举措。

老王现在面临最要紧的问题是,未参保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分别要承担支付哪些费用?

首先,《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三款明确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也就是说未参保期间,发生事故的话,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全部项目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其次,用人单位办理完毕参保手续,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新发生的费用”又是指哪些呢?《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 )也给出了明确的答案,职工未参保期间发生事故因工受伤的,支付参保后新发生的工伤医疗费、工伤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配置费、生活护理费、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以及参保后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未参保期间发生事故因工死亡的,支付参保后新发生的符合条件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即:未参保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除了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这些原本就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最大的两项工伤待遇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由用人单位支付,另外还要加上未参保期间发生的工伤医疗费、工伤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等待遇。仅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例,2016年的赔偿额已经达到62.39万元(2015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的20倍)。

应当说如果用人单位不参加社会保险,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其违规成本将大大地提高。从法理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角度看,不论是制度法规,还是政策规定,都要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尽量产生积极的社会导向。规定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违法成本,目的是引导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以利于有效的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如果不做出相应的要求,在政策导向上不利于促进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对依法参保的单位也不公平。

实践中还有人提出,《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提出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时要考虑这法定的30日,给用人单位一定的宽限期。对于这种观点,笔者也有不同的看法。首先,《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参保时限只是明确了法律、法规中对未参保情况的界定,即:30日内便是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不属于《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罚则处理范围;但是,30日的办理期限并不能免除工伤保险中用人单位的雇主责任。换句话说就是,用人单位在30天内,办理了参保手续,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会进行行政处罚,但是在未参保期间发生了工伤事故,还是由雇主承担雇主责任,雇主责任体现在及时参保和未参保支付待遇两个方面。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来,用人单位为职工及时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是多么的重要。先不说《社会保险法》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保的罚则,但就从降低工伤风险的角度出发,做好新员工入职管理和及时参加社会保险,将大大减轻工伤保险的风险,特别是在上、下班非本人主责交通事故也纳入了工伤认定范围的今天。

 作者单位为上海市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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