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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N观点| “顺丰机场”背后的法律问题

2018-03-13 蔡滢炜 金诚同达

近日,传闻已久的“顺丰机场”终于有了重大进展。据中国政府网消息,2018年2月23日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正式批复同意新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该机场由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与湖北省政府投资建设,国家发改委和民航局也会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和民航发展基金予以支持。

按照此前顺丰公司发布的协议,在机场建成获得许可证后,顺丰公司可以通过受让国有股权的方式成为最大股东,这意味着鄂州机场有可能成为中国第一个由民营资本控股的货运机场。这一首开先河的商业案例中蕴含了哪些法律知识呢?本文试着为您稍作分析。

“顺丰机场”的法律性质

所谓“顺丰机场”,正式的名称其实是“湖北鄂州民用机场”,飞行区指标达到4E级别,其性质为客运支线、货运枢纽机场。可见,该机场未来在服务于顺丰公司货运业务的同时,也会承担普通客运业务。根据目前已知的信息,整个项目包括机场工程、转运中心工程、顺丰航空公司基地工程和供油工程四个部分,总投资372.6亿元。

湖北国际物流机场公司是投资方为“顺丰机场”建设、运营专门成立的项目公司。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已于2017年12月15日注册成立,共有三个股东,其中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6%,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深圳市农银空港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从目前的股权结构看,该公司应该不会持有“顺丰机场”项目的全部资产。

根据中央政府的批复,该机场建成后,由地方经营管理,民航局实行行业管理。

建设民用机场,为何需要中央军委批准?

根据我国《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民用机场分为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所谓运输机场,是指为从事旅客、货物运输等公共航空运输活动的民用航空器提供起飞、降落等服务的机场。而所谓通用机场,是指为从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和建筑业的作业飞行,以及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海洋监测、科学实验、教育训练、文化体育等飞行活动的民用航空器提供起飞、降落等服务的机场。根据上述定义,我们理解“顺丰机场”在分类上属于运输机场。

根据《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第八条,在建设运输机场之前,应由项目法人编制运输机场总体规划,飞行区指标在4E以上(含4E)的运输机场的总体规划,应报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批准。另外,运输机场建设项目法人在编制运输机场总体规划时,应当征求有关军事机关意见。而顺丰机场的飞行区指标已经达到了4E级别,这就是顺丰机场的建设需要取得中央军委批准的法律依据。

民用机场在建设时需要取得军事机关同意,在一定程度上是与我国现行的空域管理制度相关联的。根据《民航在航路和航线上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的实施办法》第二章第一节第七条,航路的划设由民航总局提出,报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现行航路、航线的对外开放由民航总局提出,报经总参谋部批准;国内跨越飞行管制区的航线的开辟和调整由民航总局提出,报经空军批准;飞行管制区域内的航线的开辟和调整由民航地区管理局提出,报经当地军区空军批准。根据上述规定,目前在我国,空域其实是由空军管理的,据业内人士统计,空军大约只向民航开放了30%的空域,所以我国的民航客机实际上只能在空军划定的无数禁飞区的夹缝中穿行。

民用机场建设项目的审批

“顺丰机场”从2014年开始选址,历经湖北省政府确认选址、国家民航局批复选址报告、武汉市政府通过机场预可研报告、项目正式立项等多个环节,才终于在2018年2月9日得到了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同意建设的批复。通过梳理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发现一个民用运输机场的建设至少需要完成如下审批:

1. 必须首先申请运输机场所在地的有关人民政府将机场场址纳入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统筹安排,并对场址实施保护;

 2. 必须申请运输机场所在地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将运输机场总体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根据运输机场的运营和发展需要,对运输机场周边地区的土地利用和建设实行规划控制。

3. 在机场选址时,除了规划部门外,建设单位还必须征求有关军事机关、市政交通、环保、气象、文物、国土资源、地震、无线电管理、供电、通信、水利等部门的书面意见。

4. 运输机场总体规则必须通过民航局会同地方政府的联合审查,飞行区指标为4D以下(含4D)的运输机场的总体规划要取得地方民航主管部门和军事机关的批准,而飞行区指标在4E以上(含4E)的运输机场的总体规划则需要取得国务院民航主管部门和中央军委的批准;

 5. 运输机场外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道路等基础设施必须取得运输机场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规划批准; 

6. 运输机场专业工程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取得民用航空管理部门批准; 

7. 使用空域、飞行程序和运行标准必须经过民航局和军事机关批准。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顺丰机场”项目是《武汉航运中心总体规划》中的一环,这份由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国家发改委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武汉理工大学联合编制的规划,设定的目标是到2030年让武汉航空货运量进入全球前十,而鄂州顺丰机场就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可见“顺丰机场”项目不是凭空设立的,而是依附在更宏观的规划之中。

“顺丰机场”——PPP建设模式

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一种项目运作模式,该模式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通过特许权协议的方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顺丰机场总投资高达372.6亿元,其中机场工程183.6亿元,由湖北省、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共同筹措解决,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对机场的客运支线功能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和民航发展基金予以支持。转运中心工程投资135亿元、顺丰航空公司基地工程费46.2亿元,都由顺丰公司筹措解决。

我们认为,为加快我国航空货运事业的发展,顺丰公司以PPP模式参与建设民用运输机场,是值得后续建设项目借鉴的成功范例。据了解,顺丰公司其实并不是唯一一家有意尝试自建机场的民营企业。早在2016年10月,国内另一家快递巨头圆通公司就曾对外发布消息,计划2017年在浙江嘉兴建成圆通全球航空智慧城,并结合北京、成都与广州组成“一主三动”的圆通航空基地。

我们祝愿顺丰机场早日顺利建成运营,也希望未来能有更多的民营机场出现,助推我国航空货运市场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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