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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敢质疑中医,把你抓起来!

我是葱哥 非虚构故事 2022-03-18

近日,我被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一则意见稿惊吓到了。具体什么内容呢,见下图:



看完这个,我菊花一紧,第一反应是:现在去自首还来得及吗?


第二反应是:鲁迅危险了。因为鲁迅曾经曰过:“中医不过是一种有意或无意的骗子



网友们惊呼“医学不能质疑,还怎么发展啊。”问题是中医是TM医学吗?


这个草案的出台,再次证明了我的观点:中医就是宗教。因为只有宗教才不容置疑。网友们也强烈建议,把北京市卫健委并入宗教局

 

在此,我就想问问:

人民群众还有选择不用中医药的权力和自由吗?我去医院,假如医生在一堆西药之外又开了中药,我还能拒绝吗?如果医生问我为什么不用,我回答“我不相信它能治好我”或者“我相信我不是没它不行”。

是不是医生一举报我就进去了?

 

经常看我公众号的应该知道,我是一个坚定的“循证医学”的信仰者,而中医显然不属于“循证医学”,所以我不信中医。不仅不信,我还经常质疑、批评中医,说它是宗教,是巫术。

 

什么是循证医学?


循证医学简单来说就是“遵循证据的医学”,又称实证医学、证据医学。从概念可以看出来,循证医学讲究的是证据。循证医学不只是一个概念,而是一种思维方式,一套科学系统的方法论。


判断一种药或者一种治疗手段是否有效,要通过「随机、双盲」的临床试验。需要反复试验证明准确无误之后,方可认定其疗效,而且一定是具有普适性,不能同样的药物和治疗手段在某个病人身上有效,在其他病人身上就无效——这个过程就是循证。


想想我们伟大的中医吧,厉害之处总是以个例来说事。“我得了某某病,看遍了所有医院,某一天经人引荐看了某个老中医,好了。”要么是传说,要么是跳大神,毫无科学价值可言。

 


所以,中医药能不能治病也不是中医自己说了算的,还得靠科学验证。能不能治病,得用事实和证据说话。严格践行循证医学的西医可以批评、论证,中医怎么就不能呢,难道它是万能的?

 

疫苗可以无差别地预防病毒,抗癌药可以挽救生命。可你看看,从乙肝到肺炎,百白破到宫颈癌,哪个疫苗是中医研发的?从吉非替尼到格列卫,这些治疗癌症的药物,又有哪个是中医研发的?


事实上,中医不仅没有研发过疫苗,没有研发过抗癌药,甚至连医学最基本的循征都没有做过就直接用药。这是拿人命当小白鼠,是极不负责的。西医治愈或治死的案例都有征可循,但中医却总是透漏着各种神秘力量,欺骗着没有科学精神的愚民。


 

说回北京卫健委发布《北京市中医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网友们之所以炸了,是因为虽然“我们早已苦中医药久已”,但怎么也想不到有一天连中医药都成了不能批评讨论禁忌?到底是人服务于中医药,还是中医药服务于人?鸿茅药酒、权健等各类中医牌子和秘方的骗子们看到这条规定估计在暗中窃喜呢。


虽然条例也说了对中医药不得作虚假、夸大宣传,鉴于中医药都是不做临床实验的,也不会去验药,哪些成分有效、哪些无效一概不知,有什么副作用一概不明,我们又如何举证它是不是虚假夸大宣传。


 

这个条例简直就是给中医药骗子们特制的保护伞,具有完美的逻辑闭环。举个例子假如我随便做个中医药酒,列出十来种常见中医功效——滋补肝肾,益气养血;用于肝肾不足引起的神疲乏力,头昏耳鸣,腰膝酸软,夜尿频多等功效。谁要敢质疑我,我就告他诋毁中医药,叫他吃不了兜着走。


更关键的是,在执行的时候,你觉得对待虚假、夸大宣传者和所谓的诋毁、污蔑者是同样的力度吗?用脑子想想吧,韭菜们。


这个条例的目的不在于促进中医药的发展,而在于打压人们对中医药的“妄议”。本质是通过立法来恐吓民众,叫人闭嘴。



凡事得实事求是,讲究证据。谁抹黑,谁诈骗,试验者说了算。不能证伪的就扣神棍的帽子,那岂不是倒退几百年回到牛顿质疑惠更斯光学理论了?

 

在某些人眼里,批评中医就是恨G反D,是汉奸、卖国贼(看看我这篇文章《为什么我劝你不要相信中医?》下面的评论吧,大部分是这个调调)。

对于那些说别人无脑诋毁抹黑中医,觉得不信中医就是恨G分子的人,其实我也是很支持你反西医的,更希望你们从日常生活做起,生病了你可千万别看西医不吃西药不用西医设备,一定要坚持自己的信仰,坚决中药治疗。让西医滚出中国。

 

有法律学者已经指出,北京卫健委发布的这个条例本身就不合法,它违法了《立法法》。退一步说,其实这个条例基本就是放屁,五十四条说的纯属废话,因为不管这条例规不规定,任何行为达到相应违法程度都要承担相应责任。除非条例新增或至少明确了什么情况是诋毁中医药,第三十六条并没有说。


我说蒲地蓝消炎片基本没有消炎作用(这是科学证实了的),蝙蝠拉的屎不能治疗失明(这有悖中医传统药方),是不是在诋毁中医?有人用中医行骗,我去揭露骗子,是不是属于污蔑?



还有,北京卫健委作为一个“促进人民健康为中心”的职能部门,其职责只在于促进健康,管理舆论,是宣传部门的事;维护治安是公安机关的事。谁给你的权力越俎代庖,去行使其他部门的职能?如果每一个国家部门都可以制定类似的法规,对于监督性的、不称心的舆论,就要求宣传部门、公安机关插手,那岂不天下大乱?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中医药是民族瑰宝,像我这样不信中医、你们眼中所谓的“汉奸”“卖国贼”的人,是不配享有它的。因此,我强烈建议国家所有医院都把我拉入中医药黑名单中,千万不要给我使用任何中医、中药和中成药,把宝贵中医药资源留给爱它的人,谢谢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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