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东盟动态】缅甸将取消进出口价格审查环节

2016-12-30 广西商务厅


据《缅甸环球新光报》12月8日报道,据缅甸商务部公告,为进出口货物签发许可证时,将使用企业发票或销售合同上标明的价格,不再单独进行价格审查。

据了解,申请人需提交附600缅元印花税凭证的进出口申请表、发票、销售合同,以及证明以上材料属实的保证书。税率将根据有关法律及计划财政部制定的规章来确定,价格则采用发票上的价格。如果发现企业伪造低于实际价格的假发票、合同用以逃税,将会根据现行法律,采取惩罚措施。缅甸商务部称,虽然新规定将直接采用发票价格,但必要时,相关部门仍将根据国际程序进行货物价格审查。

来源:驻缅甸经商参处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