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起诉了
其实公司运营时,遇见诉讼,是很正常的事情。
但这回的诉讼,真的令我无语。
因为在我看来,它更像碰瓷,而非合理维权。
你能想象吗?
当你在一个人到处说被诱J、被抛弃、孤立无援时,你出于本能的正义感,写过多篇文章,无偿为她发声;
在她身陷争议、置身网暴中央、无数人狂撕她的假面时,你觉得苛求“完美受害者”不妥,继续写文,为其维护声誉。
但是。
一转身,你,被她起诉了。
你应该猜到了。
这个人,就是都美竹。
这个起诉理由,就是在声援她的文章里,引用了一张微博截图。
这张截图,是她的照片被肖像攻击的证据。
也就是说,是为了说明事实。
并非引流。
为了阐述问题。
并非无理由引用。
但她说,这侵犯了她的人格权。
索赔25000元。
其中还包括精神损失。
而我们有两个公号,都发布了这篇文章。
于是,两个号同时被起诉。
总索赔50000元。
是。
根据民法典,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照片,确实是侵权。
但是,法理之外,还有人情。
法律之外,还有人心。
一般的正常人,绝对不会对多次声援自己、多次帮助自己的人提起诉讼。
要钱无底线的人,才会为了几百块钱,将朋友、合作伙伴、抱持善意的人,到处起诉,到处树敌。
值吗?
相信正常人都不会。
但都美竹会。
她起诉成瘾,反复利用诉讼牟利。
2月10日,她曾在微博上,发布一长串公司名单。
说这些公司,都是在造谣她。
令她经历“痛苦”。
所以“维权一直在做”。
真的吗?
我根据上面的公司,找了几家公司(因时间关系,没有全部致电),一家家沟通。
发现都小姐在撒谎。
我联系到的公司,没有一家公司,是造谣她的。
相反。
全都是为她说好话的。
这一家,在公司认证的公众号上声援她,阅读量只有1000多。
被她起诉,选择用1800元和解了。
下面这一家,是一个非常专业的公号。
评述都美竹时,引用了两张照片。没诽谤,没造谣,没批评,表达关注与支持。
同样被起诉。
是的。
这些公司反馈过来的,都是在为她声援,而非攻击。
都小姐,玩得好一招混淆是非,颠倒黑白!
而这,还只是她费解之处的九牛一毛。
在后来的取证过程中,我翻了大量关于她的信息,联系到了大量与她有关的人,然后......
唉!
我只能说:
各个同行们、媒体老师们、各个大V大咖们,千万不要碰都美竹!!!!
不要试图为她说好话,不要觉得她是受害者。
这人。
不!值!得!相!信!
都美竹到底是个什么货,我以后开文再写。
现在。
继续回到诉讼的事上来。
事来了,咱也不能躲,对吧。所以咨询律师。
但如今的律师服务,贵得吓死人。
开出的价格令人咂舌。
如此简单的民事诉讼,咨询一小时1000元。
如果委托代理,一个案子10000元。
我当时都愣了!
一张照片而已,法院再怎么判,总赔偿也不会超过5000元。
哪怕缺席庭审,或者和解,都不至于要10000元。
律师费就要收我们16000元。
那肯定不值当啊。
当下就决定,不请律师了,咱自己去应诉。
毕竟我也想看看,在广州互联网法院应诉,到底是怎样的流程?
怎样的体验?
之后就开始了写答辨状、取证、质证、参与在线庭审的过程。
这个过程还是挺有意思的。
经此一轮,你的法律素养会大大提高。
答辨状是我自己翻法条写的。
不太专业。
后来,有同行给了我几个答辨状。
对比之下,更专业,更简洁。
这些答辩状,我都放在了后台,大家在后台回复“答辩状范本”五个字,就可以提取。
有2份答辩。
1份证据清单。
1份情况说明。
希望对所有被恶意诉讼的公司有帮助。
之后就进入了取证和质证环节。
取证非常煎熬。
不是因为累,而是越找越恶心。
你会看到,之前没有发现的很多事,很多脏东西,令人不可思议。
比如,都美竹的谎言、叵测居心、匪夷所思的赚钱方式。
然后就感到无比窝囊。
要是被一个正常人起诉,还好点。
被一个这样的人起诉,窝心指数爆棚,有一种冷不丁被臭屎糊了一身甩不掉的恶心感。
我建议,大家不用像我一样去找证据,太累,也太毁心情。
按我给的答辩状、证据清单,去寻找即可,再加上一些你认为很重要的证据。
提交。
等待法院通过。
就可以了。
注意三条:
1,谁起诉,谁举证。
他说你赚了钱,引了流,你让他举证说明。
2,对方说的精神损害、商业价值、维权成本,如果你找不到证据。那就要求对方给证据。
对方给不出,就不要认。
3,确保你的证据都被通过。
如果你发现,你在诉服平台提交的证据没有通过,开庭之前,一定要和法官说证据还没有通过。
要求通过以后,再开庭。
否则在判决时会有不利。
我们就吃了这个亏,到判决时,居然还有几个证据没通过😮💨。
之后就是质证环节。
你要对对方的证据提出异议,对方也会推翻你的证据链。
常见理由是:
证据与案件无关;来源不认可;真实程度不认可;合法性不认可。
质证之后,等待开庭。
互联网法院开庭是在线的。
下载一个APP,到了开庭时间,打开摄像头,坐好,就可以进入庭审环节。
开庭之后,法官会一一问询。
不用紧张。
秩序与流程,都非常清晰明白。
而且说实话,法官都知道都美竹这种人在干嘛,你根本不需要太愤怒或委屈。
你只需要记得答辩状上的逻辑,如实回答法官的问题,不要上对方律师的套,就可以了。
法官会针对原告被告的争议点,进行梳理和问询。
在这个过程中,不要试图刻意表现什么。
不要情绪化。
不要乱控诉。
是怎样,就怎样。问什么,答什么。
最后会有一个发言,你可以把答辩状上的要点,变成自己的话,清晰地说清楚。
一定要说。
这个我们也是吃了大亏。
都美竹不是起诉了我们两个号吗?
所以开了两次庭。
A案开庭时,我将答辩全部念完了。结果判赔非常少。
B案开庭时,法官说,没时间了(因为原告律师非常不专业,提交错了证据,很多东西弄不清楚),你庭后提交吧(但庭后提交的证据一直没有消息,直接就判决了),我就没念了。然后就判赔非常重。
你不要上这个当。
还要注意的是,有一些律师,会忽然提出涉案证据的增加。
比如开庭后,对方律师忽然在庭上说,有一张和头像差不多大小的图,也侵犯了都美竹的肖像权。
那张图,小得模糊不清。
五官不明。
但旁边有小字注明了是她。
当时我毫无经验,法官问:“被告,这张图是原告肖像吗?”
我模糊地回答:“应该是吧。”
庭审结束,我后悔得肠子都青了。
但也不用紧张,你还可以补救。提交庭后证据或说明,即可。(不知道怎么提交的话,一定要在庭上问法官)
之后在最终判决中,法官根本没有认定这张小图。
两个月后,判决下来。
我们赔了600元。
不算重,可以接受。
但另一篇同样的文章,却赔了5000元。
所以,不同的法官,真的会给出完全不同的判决。
这个就是玄学了。
我至今也不懂为什么会这样。
虽然如果不服,提起二审,我们可能会因为经验充足,判赔更少。
但因为和这种人纠缠很烦心,没有再提出上诉,赔偿,认命,就此翻篇。
毕竟,时间、精力,以及心情,也是成本。
经此两役,有几句话,想和大家说。
一是民法典在2021年更新后,不论你是否将他人照片用于商用,都属于侵权。
这种是一告一个准的。
你说你在为她发声,她不认。你说你是为了说明问题,她也不认。
你用了照片,就是侵权。
所以,能不用他人照片,就不要用了吧。
实在不行,用AI画图吧。
二是个人号也不是避险区。
个人号虽然判得会比公司号轻,但是,一旦无赖缠上你了,你也是没办法的。
三是千万不要急于发声。
网络水太深。
我们混迹其中,都是盲人摸象。
所看见的,都是别人让你看的。所感受到的,可能是水军搅起来的情绪大染缸。
你一旦义气上涌,热血沸腾,迫不及待为一个人鼓与呼,自觉是正义使者。
嗯,这的确有良知。
但你很难知道,你是在为豺狼张目,为贱人背书,还是真的在援助受害者。
你也很难知道,你支持的是人,还是披着画皮的鬼。
公号运营不易,经济下滑,各种你想不到的恶心事件,可能会更频繁发生。
大家如果还在写,万望保护好自己。
不要人写废了,钱赚不到,还成为某些人敲竹杠的对象,碰瓷的牺牲品。
写作不易,危机四伏,大家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