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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原创 ▎当当“庆渝之争”,什么是公司控制权争夺不可逾越的经验法则?

陶胜 华商律师 2023-08-25

根据第一财经等媒体报道获悉,2020年4月26日,当当网原CEO、联合创始人李国庆一行赴当当网“强行”取走42枚公章。整个过程持续约十五分钟,很多当当网公司的员工表示都来不及反应。
这是当当网李国庆与俞渝继接受采访摔杯子、发起离婚诉讼,以及在网上互曝隐私之后的冲突再一次升级。而这次冲突爆发的焦点也十分明确,直指当当网的控制权。一时间,一场互联网创始人夫妇的离婚诉讼与明星互联网企业公司控制权争夺交织的狗血剧本,再次刷爆网络。毫无疑问,从公司法律实务而言,当当网将与“真功夫”一样,成为家族股权争夺的经典案例。


让我们简单的回顾一下在近期公开报道的当当网的公司控制权之争中,李国庆采取了哪些措施:



1、召开临时股东会,选举自己为董事长与总经理

2020年4月26日(李国庆抢夺公章之后),当当网发布《公告》称,李国庆已经按照公司法规定召开股东会,当当的小股东也参加了股东会并支持李国庆,股东会选举了李国庆为当当的董事长与总经理,股东会决议获得了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

但是,当我们查询当当网的主体公司“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发现:俞渝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64.2%的股权;李国庆持有27.51%的股权;另外还有天津骞程及天津微量两个有限合伙企业及上海宜修企业管理中心三个股东,分别持有4.4%、3.61%、0.28%的股权。

虽然对当当网公司的股权比例,李国庆与俞渝各执一词,但是股权进行工商登记便产生了公示公信的效力。因此,无论李国庆与俞渝内部如何约定,从公司法角度而言,对外做出股东会决议,应以登记的股东持股比例为准。 

因此,暂且不论李国庆召开股东的程序是否合法,如果当当网的章程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仅从其召开的股东会没有大股东俞渝的同意来看,其股东会决议是无效的。 



  2、“强取”42枚公章

除此之外,李国庆还带人在当当强取42枚公章。抢夺公章的行为是否合法,就涉及到公司法层面的实务问题,那就是在股东发生争议的时候,公章到底应该由谁保管?

公司的日常经营之中,离不开对外签订各类合同或做出各种声明与承诺,而这些都离不开公章。可以这么说,一般来讲,公章对外就能代表一个公司。但是对于公章的保管及存放,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公章对于公司控制权的意义又是如此之重,以至于我们就会经常看到,只要发生股东争议,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就是股东的“必争之地”。

既然没有公司法的特别规定,那么公司印章的管理就应当遵循公司章程约定或者纳入到公司的日常管理制度之中。回归到李国庆抢夺公章的行为上来看,李国庆已经从当当网退出,并非当当网的员工,其没有公司层面的授权合法的持有上述印章。因此其强抢印章的行为显然已经涉嫌违法,是否构成犯罪,则有待于进一步的讨论,在资料未全面公开的情况下,笔者在此不做妄测和赘述。



  3、发布《告当当全体员工书》

李国庆拿到当当网公章之后,立即以当当网的名义发布《告当当全体员工书》,里面当然说了很多内容,大多数是列数俞渝的罪状以及采取措施拉拢员工。相比于前两个行为,这个行为的法律意义较轻,但是公告的内容却透露很多信息,比如公告指出李国庆将担任当当网“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加上前面李国庆“抢夺”公章的行为,也就引出本文笔者想与读者讨论的重点,那就是公司控制权争夺之中,到底有哪些不可逾越的经验法则



  1、掌握股东会   

与部分欧美国家实行的“董事会中心主义”将股东会的权力授予给董事会行使,控制董事会就实现了对公司的控制不同,我们国家的公司法立法奉行的是“股东会权力保留主义”,也就是说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的其他机构与人员必须服从于公司的股东会。因此,如要争夺公司的控制权,最终还是要回归到股东会层面,也就是看谁最终能够争取到更多的表决权(或说“投票权”,为行文方便统一称为“表决权”),达到或者超越法定表决权,进而将股东的意志转化了公司的意志,进而实现对公司的控制。当然,表决权一般来源于出资,谁出资多,谁的表决权一般是多的。

当然了,现代公司治理的复杂性,也催生了各种工具与制度对表决权由出资决定的单一方式进行了变更,比如有限公司利用章程约定表决权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比如上海科创板的“双层股权结构”制度。但本质上而言,谁拥有了最多的表决权,谁就控制了股东会,谁就最终的控制了公司。因此,这也就是当当李国庆与俞渝之争,无论采取何种措施,最后都要回归到夫妻股权的分配上来的原因。



   2、控制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重要机构,通常来讲,在没有股东会召开做出特别决议的情况之下,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就能够实现对公司日常经营的控制,包括财务的控制和公章的控制。笔者在早年曾参与过一起公司证照返还的案件,也就是公司的一位股东擅自取走公章,并且拒不归还,最后执行董事签发的《公司印章管理规定》在法院起到了重要作用,最终要求对方返还了公章。



    3、掌握公章  

公章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如上文所述的公章在一般情况下都能代表公司,因此控制公章也就能够代表公司做出一些经验管理上的决定。但是如果仅仅是从这个层面上去理解公章的作用,远远不够。实际上,在股东发生争议之时,掌握公章对于处理公司资产具有重大意义。在笔者参与的一起案件之中,一位股东掌握公章之后,为避免失去控制权之后,公司核心资产遗失,利用公司的公章将公司的核心资产出租给相关方达十年之久,由此也引发了系列诉讼,公司公章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4、担任法定代表人  

某种意义上而言,法定代表人与公司公章具有同等的作用,其在一定条件下,均能代表公司做出决议。当然,法定代表人如利用其身份代表公司做出对公司不利的安排,那么其被否定的概率远远大于公司公章。实践中,很多企业老总为规避法律责任,自己不担任法定代表人而借用小股东或者员工的身份担任,实际上这对于公司的治理而言是存在隐患的。

实践中,公司对外做出的很多行为,都需要法定代表人的签章,如发生争议,法定代表人不配合,则给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阻碍;另一方面,一般而言,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公司的关键职位如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挂钩,自己不担任法定代表人,也即放弃了关键职位的任职。



     5、控制公司的财务及掌握公司账册 

公司的控制权争夺,本质上就是对公司的各种有形及无形的资产进行争夺,而控制公司的财务及掌握公司的账册,就是控制权能否贯彻并最终转化为股东利益的问题。在股东发生争议的初期,如果一方小股东失去公司层面的控制权,但其掌握了委派财务的权利,那么在相当的时期内,其对于公司资产的走向是清晰,也就是知情权得到了很大的实现。否则,小股东的知情权需要经过漫长的知情权之诉得到实现,那么在实现之后,很可能公司的资产已经被掏空。

另外,在股东发生争议之时,谁掌握公司账册,谁也就掌握发起诉讼的主动权。在实践中,公司股东与公司之间存在各种来往款项,有些是合规的,有些则是隐形的借款、关联交易甚至是侵吞公司资产。无论是何种情况,掌握公司的财务及账册,就是掌握了发动诉讼、追究对方责任的关键“弹药”,在股东争议的关键时刻,能够起到“一击即中”、“力挽狂澜”的关键效果。



    6、担任总经理 

相比控制股东会与董事会而言,担任总经理的职位没有那么重要,且通常情况下,董事长或者执行董事会兼任总经理。但是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总经理负责了日常运营,并有拟订日常经营管理制度,提名或者聘任公司职员的关键权利,如果对这个职位使用的巧妙,也可以对公司控制权的争夺产生重大影响。



   7、掌握公司保安等的关键职位

  在公司控制权的争夺之中,很多人会忽视安保人员的重要作用。笔者结合参与办理的案件经验分析,在特殊时期下,谁能够掌握公司的“进入权”,谁就在某种程度上而言,真正的控制了公司。公司保安对于公司的关键资产以及关键资料的保障作用,是十分重要的。笔者曾在参与的案件之中,充分见证了保安对于股东会秩序维持、对于公章的把控以及对于阻碍公司资产被变卖的关键作用,值得引起重视。


   从过往的案例来看,每一起公司的控制权的争夺背后都有一个惨烈的创业故事,如何处理公司控制权的争夺则需要更多商业智慧与法律智慧的结合。当当李国庆与俞渝之争,也反映出一代互联网企业家族股权的问题,笔者提出的经验法则的另一侧面,也系企业家家族股权法律风险防范的重点。





陶胜
华商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主要执业领域为法律顾问及商事争议解决,其本人及所在团队曾处理多起标的额数亿的股权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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