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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王道远:信托型ABN开启资产证券化新获利空间

2017-04-20 中国信托业协会


编者按

在我国,任何新的金融创新工具引入,都是根据实体经济的融资需求创新性地运用其他国家成功运用的金融产品,根据中国实际情形进行一定修正后设计出的更加适合中国国情、能够提高国内经济资源配置效率的金融工具。

2016年12月12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施行《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ABN)指引(修订稿)》,资产支持票据(ABN)的发行以及其他资产支持证券(ABS)规模的扩大不仅仅是推广新的金融工具,而实质上是金融体系配置资源方式的一次大调整,是重新确定金融体系中子行业功能的战略步骤,让非金融企业有机会以该方式进入银行间市场,为非金融企业盘活资产打开了一扇融资窗口。




作者 

王道远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周  萍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实验室负责人、博士后工作站执行站长;

本文刊登于《当代金融家》杂志2017年4月刊(杂志全球发行,每月8日出刊,定价:80元/本,全年960元),为4月刊封面文章《证券化世代:进化与新生》组稿之一《信托业新获利空间开启》。




导读

信托公司参与信托型ABN的重要性体现于:面对资金来源成本高、资产不易获得、非标转标问题等,信托型ABN可以作为切入点,有效解决非标准化产品不透明、不规范、不流动的现状。从单一的受托人“通道”角色,向能够发挥主导作用的发行人、发起人等多元角色转变。

2016信托业年会上,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用“天地玄黄、宇宙洪荒”这八字古语来描述资产a证券化信托业务的前景。证券化信托业务涉及人行和银监会主管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信贷ABS)、证监会主管的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交易所ABS)、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主管的资产支持票据(ABN)。在证券化信托的三种方式中,信托公司在信贷ABS中承担SPV的角色,体现服务的特色,是服务信托业务;在交易所ABS中,由于进入门槛等问题,信托公司一般采用“信托计划+资产支持计划”SPV结构,角色单一,附加值低;在ABN中,2016年6月21日首单信托型ABN落地,意味着信托公司打破了一直以来的通道SPV角色,除担当发行载体管理人外,还承担财务顾问、合格机构投资人、销售机构角色,使得信托公司有望成为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主导方之一,打开了信托业在这类业务中的获利想象空间。


信托公司视角下的信托型ABN业务愿景

2016年12月12日,交易商协会发布《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指引(修订稿)》,进一步明确破产隔离制度,践行资产证券化“破产隔离”与“真实出售”的核心理念;扩大基础资产范围,明确了基础资产可以是企业应收账款、租赁债权、信托受益权等财产权利,以及基础设施、商业物业等不动产财产或相关财产权利。对信托公司而言,这是深度进入资产证券化领域的机会,除了政策和业务模式等方面优势,信托型ABN可以解决信托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普遍问题,有效推动信托业务发展。


一是信托型ABN有助解决投资银行类信托业务的基本问题。


从信托公司视角出发,参与信托型ABN的重要性体现于:解决了信托型ABN的问题即解决了投资银行业务面临的基本要素问题。而今信托公司面向市场,在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上都面临资金来源成本高、资产不易获得、非标转标等问题。信托型ABN这一与绝大部分信托业务同源同理的标准化产品,可以作为解决这些问题的切入点。


解决非标转标,降低资金端收益率:一个投资产品的价值主要体现于三方面,收益、风险和流动性。对投资者来说,形式上倾向于投标准化产品,实质上是青睐于收益高、风险可控、流动性强的产品。信托型ABN产品作为投行类产品,主要卖给机构客户,机构客户相较个人客户而言更能接受流动性定价与风险定价,但“非标转标”绝不是一个“马甲”的问题,而是产品本身要做到透明、规范、有流动性。信托型ABN的操作过程使得其产品可以进行份额化转让,产生交易价值;同时因为产品本身透明规范,使得风险更清晰,价格能够被更恰当地发现,从而可以有效降低资金端的收益率预期。


具备战略意义,体现信托公司价值:信托型ABN并不仅仅是一个产品,而是一项产品质量标准。信托产品如果按照信托型ABN的思维推动,将有效解决非标准化产品不透明、不规范、不流动的问题。随着产品的透明度、规范性、流动性增强,买方可能愿意接受更低的收益率,卖方可能愿意给出更高的融资成本,买卖双方原本的巨大分歧得以消除,一是可以提升信托公司的业务规模,二是有望提高信托公司可从中获取的利差,三是信托公司的价值能够得到更大体现。


二是信托型ABN有助推动信托公司的业务发展。


由于《信托法》赋予了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与破产隔离的保护机制,信托公司作为特殊目的载体(SPV)具备先天制度优势。信托型ABN业务的拓展将为信托公司在已具备的投行业务能力与项目实战能力基础上带来多重益处与更多优势。


有望促进信托公司传统业务的深化与突破:在房地产信托与基础产业信托这两类信托公司的传统业务中,有些可以视为“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比如:股权收益权信托、应收账款流动化信托等,其与真正的信托型ABN业务的区别在于,前者主要通过主体信用融资,毋须评级和公开发行,而信托型ABN业务更多关注底层基础资产的现金流,是对传统业务的升级与改造。


将进一步提升信托公司的专业能力:从最初单一的受托人“通道”角色,到如今能够发挥主导作用的发行人、发起人等多元角色,以产品的形式设定标准,意味着能够延展更多业务机会。从配角向主角的转变,更意味着信托公司在信托型ABN业务中的费率将上升,找到新的利润增长点。


增进信托公司与金融同业的竞合关系:通过与银行、券商的合作,构建起高效、共赢的合作平台,有助信托公司发展与金融同业的竞合关系,实现共赢发展。

ABN视角下如何更好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

一是与产业端紧密融合。


谈起资产证券化,很多人会想到狭义的银行间、交易所等分类。但资产证券化远不止此,而是能够发挥资产端的现有业务优势、与产业端进行融合的一种方式。金融机构应该与产业“抱紧”、合资成立公司,使产业和金融之间没有边界。


二是做“温暖”的金融机构。


原来的金融机构都是紧紧守住风险底线,是“冰冷”的,现在变“温暖”就是要跨界进入实体经济,与资产离得更近,从而更便于获得资产、管理资产,用“以客户为中心”的思维使资产端的一方“感觉温暖”。例如,中信信托正在拓展客户群体,积极靠近产业端,既在参与PPP项目中为地方政府融资,也积极参与房地产企业的社会资本融资,同时还对接蚂蚁金服,尝试互联网小额信贷。


三是充分发挥“找资产”优势。


在资产证券化的闭环里,信托公司应当充分发挥投行业务中的“找资产”优势,同时积极培养自身的专业能力,既能够找到优质资产,又可以协助信托型ABN产品优化交易结构、细化产品分层比例,从而提高产品的市场流动性,撬动更多投资者需求。


信托公司参与信托型ABN难点待解

在信托型ABN的闭环上,目前仍存在不少问题,很难迅速解决,但从业人员的点滴改变都会不断推动整个闭环生态的改善。


信托公司的主承销资格问题:主承销资格需要与金融机构的风险定价能力、市场影响力、分销/包销能力和信息披露等结合在一起。信托公司具备这些能力之后,拥有主承销资格就会是水到渠成之举。


信托型ABN业务发展和公司考核的关系问题:由于现阶段该项业务的利润薄、工作量大、性价比低,在考核从事该项业务的团队业绩时,需要准确定位该业务团队与其他业务团队的关系,平衡两者间的有效激励。


信托公司的信用和能力水平问题:在信托型ABN中,信托公司从尽调开始便全程参与核心工作,完成基础资产尽调,参与产品结构设计,与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等各方面进行沟通,在主承销商退出后,还要负责后续管理,及时披露信息,跟踪基础资产收益情况等,这些都需要信托公司进一步提升专业水平以适应未来发展。


专业人才匹配问题:要承担资产证券化的主导作用,则专业人才必不可少。信托公司为此需要储备全流程专业人员以及沟通协调人员等,打造具市场影响力的专属团队。


总之,信托公司当下的创新与转型,意味着从历史走向未来的愿景与战略。无论是地方政府、房地产等传统领域,还是消费金融等新领域,都可以与信托型ABN对接,期待这一业务能够早日走上更良性、更有希望的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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