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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认定须知

2017-07-13 桂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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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教师资格认定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一定要看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各个年度的教师资格认定通知,并按照通知的要求和步骤进行各项的准备,而后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第一步,要在网上报名(http:www.jszg.edu.cn)申请。

      上传照片的格式要求:

      1.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例如: 00001.jpg;6323.jpeg;

      2.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

      3.申请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请确保加贴在申请表上,及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与此电子照片同一底版。

       特别提醒: 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后一定要重新检查上传照片是否合格!

       第二步,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表在窗口领取,也可以在桂林市教育局网站“教师管理”栏目下载,A4纸双面打印1份)。

        第三步,准备各种材料:

       一是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内含《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在窗口领取2份,并按照样本格式填写。特别提醒:“本人简历栏目”从初中填起,即初中、高中、大学或工作单位,即《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盖章单位)。

       二是《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填写后,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无单位的申请人到所在的社区或村委会加盖公章)。

       三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证书查询”栏目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提交打印考试成绩单无效)1份。

       四是复印申请人身份证1份(验原件)、毕业证书1份(验原件)、普通话等级证书1份(验原件)、户口本1份(验原件)或人事档案证明(原件)各1份。

       户口本:复印有申请人姓名的页面,其他人员无需复印,如果普通话等级为三甲的申请人(只限桂林籍贯申请人员),还需要复印第一页1份,即有户主姓名和有详细地址的第一页。

       桂林市十一县六城区的申请人提供户口本;桂林大专院校当年应届毕业生申请人提供人事档案证明(各大学学生档案馆提供,并加盖公章);人事档案在人才市场或在桂林各机关事业单位的提供人事档案证明(即申请人在桂林工作,但户籍不在桂林市十一县六城区)。  





 二、教师资格证书领取

      按照各个年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的时间领取,所领取的有《教师资格证书》1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由申请人交到所在单位的人事档案存档)。



三、教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

        请按照桂林市教育局网站“教师管理”栏目的“教师资格”中《关于补发教师资格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办理。





(来源:桂林市教育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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