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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治专业人才,江苏省法学会喊你入库!

律媒智库 2021-09-27

小编近日获悉,江苏省法学会组织开展的涉外法治专业人才推荐入库工作正在火爆进行中。据了解,此次省法学会组织开展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库建设工作是为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法学会作为高层次法治人才“孵化器”和对外法学法律交流“主渠道”的作用,加强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服务我省“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的创新之举。小编研究相关通知后发现,此次人才库覆盖面也是很广的,入库的既可以是涉外法治理论研究人员,也可以是参与涉外立法、诉讼、仲裁、公证、法律服务等相关业务法律实务部门人员。感兴趣的小伙伴们,只要你对涉外法治有深入研究或深度参与,请抓紧时间登录江苏省法学会的网站上查看相关通知和下载表格(可点击文末左下“阅读原文”进入),积极申报。关于推荐江苏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库人选的通知

各设区市法学会、各研究会、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法学会作为高层次法治人才“孵化器”和对外法学法律交流“主渠道”的作用,加强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服务我省“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省法学会组织开展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库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组建一支深耕江苏、辐射全国、融合法学法律界的高水平涉外法治专业人才队伍,为推动“一带一路”国别法的理论与实务研究,提升咨政建言的专业水平,高品质培养涉外法治专业人才提供师资力量,高质量推进“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二、入选条件

(一)在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政治立场坚定,学风严谨,品行端正。

(二) 有相关涉外法律、外语、经贸、国际关系等学术背景,在“一带一路”法治保障方面有深入研究或深度参与。

(三)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具备履行职责的条件。

(四)须是中国法学会会员,如不是请补办入会手续。

(五)法学工作者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并取得1项以上涉外方向学术成果:

1.在核心期刊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

2.公开出版1部以上专著;

3.作为主持人承担并完成至少1项省部级以上课题;

4.学术研究成果获得中国法学会或其他省部级单位颁发的三等以上奖项或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

5.学术研究成果被相关规范性文件采纳或吸收。

(六)法律工作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并深度参与1项以上涉外法治实践:

1.参与涉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翻译、谈判或签订工作;

2.参与涉外诉讼、国际仲裁、公证等相关业务;

3.参与对外投资、外商在华投资、中外企业合作谈判、国际贸易、涉外商事调解等领域工作;

4.参与基础设施重大涉外工程、重大涉外项目的立项、招投标等活动;

5.获得省级以上业务类的表彰;

6.有其他涉外领域的突出成绩。

三、入选程序

(一)推荐。采取个人申请与所在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荐单位推荐不少于2名专家。

(二)审核。由省法学会研究处按照入选条件进行遴选,提出入库人选建议名单。

已获得“江苏省优秀青年法学家”、“ 江苏省优秀成果”荣誉称号的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和省外邀请专家,直接列入入库人选建议名单。省法学会认为符合条件而未被有关单位推荐的,由省法学会征得本人同意后,列入入库人选建议名单。

(三)入库。由省法学会对入库人员颁发证书。

请填写《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库人选推荐表》《中国法学会会员入会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和推荐单位同意后,于8月15日前将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投递,同时将填写好的表格电子版发至邮箱:jssfxh@163.com。

联系人:沈定成;电话:025-83393952、13382012348;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省委大院10号楼,邮政编码:210013。

附件:

1.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库人选推荐表

2.中国法学会会员入会申请表

  江苏省法学会

  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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