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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法学院申卫星院长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学科创建40周年传承发展大会上的主旨演讲

(清华大学法学院申卫星院长)

尊敬的各位嘉宾以及在座的各位法学院院校长、贸大各位校友:大家中午好!

首先我谨代表清华大学法学院向贸大法学院表示祝贺。40年里,贸大法学院在法学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诸多方面为我们国家做出了大量杰出贡献。在法律服务市场,特别是在涉外法律服务当中,没有一个大学的法学院像贸大校友这样做出了如此精彩的成绩。在此,我向贸大及贸法校友表示由衷的敬意。

伴随着改革开放四十年,贸大法学院同步创建并发展了四十年。中国法学教育也是恰好四十年。四十年改革开放,使得我国法学教育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我们常说人四十而不惑,这是对一个自然人而言。而对一个学科而言,确实到了需要反思未来法学教育究竟向何处去的时刻。我个人从2016年7月开始担任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对我来说,担任清华法学院院长压力颇大,我常常思考我将带领清华法学院走向何方,结合四十而不惑这个规律,我个人对法学教育确实有一些思考,今天就跟大家交换一些自己的看法。

我自己在1988年上大学,今年恰逢入学30年。我们的老师是如何教我们的,我们也是基本按照同样模式和内容教育我们的学生的。老师们更多的是侧重于自己发了多少论文以及职称评审,较少关心学生的人才培养和知识结构是否能够满足现在社会的市场发展需求。

2008年,我曾经在《比较法学研究》上发表过一篇文章。这篇文章倡导法学教育发展的未来三个专项:

一个是从以逻辑推进为基础法教育学规范分析到向以数据和事实为基础的实证法学研究转变。例如,在医疗诉讼举证责任倒置中导致医生防御性医疗以及劳动合同当中集体解聘等等就可以反映出,法学基础如果只是建立在逻辑基础上确实很难证明科学性,实证法学会是未来重要的发展方向。

第二,基础法学和临床法学的转变。医学有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法学也是如此,我国更侧重于基础法学教育,实证法学、临床法学确实需要在座各位的大力推动,贸大法学院校友应该可以在这方面发挥很大作用。

第三,从学科主导到问题主导,每个人都固定在自己的某个领域里。刚才黄老师讲他是经济学学者,经济学到底是私法还是公法都很难说。不管怎么样,大家很少跨越学科的界限,以免触犯了不同的领域。我是搞民法的,很少接触行政法和刑法,甚至搞物权法研究的很少碰合同法领域的研究。但社会并不会因为科学分类而使社会问题自动分成不同学科。

未来法学教育发展应该回应总书记去年的一个讲话:法学回应社会问题的能力非常弱,应该从学科主导转向以社会问题为主导,倡导法学教育应该从注重法学的理科到法学中的工科。工科院校的法学如何发展,则要结合现代科技的发展对于法学教育的规模的影响,应该叫做现代科技的进步与法学教育的革新。现在看来大概有两方面:

一个是生命科学的发展引发了很多法律和伦理问题,还有一个是信息科技的发展也引发了很多变化。我们可以看到信息科技的发展达到了与时俱进、一日千里的发展势头。去年我致辞时候提到过去我们上学时候可能是用摩托罗拉汉显PP机。诺基亚8210成为了现在这代人的记忆。随着科技的发展,新浪、网易甚至变成旧媒体。纵观历史发展,可以看到科技进步引发了社会模式和法治范式的很大转变。早期铁器的发明,使得游牧部落得以稳定下来,产生了农工社会。蒸汽机的发明,使得工业社会出现,社会化大分工和相互合作成为了可能。信息社会又是怎样的场景呢?我们应该去积极面对。如果说游牧社会到农工社会使得我们出现了所谓的熟人社会,在工业社会里,我们叫做陌生人社会。

那么在信息社会里我们会是怎样的社会呢?我个人总结,在信息社会里,熟悉的人很陌生,陌生的人很熟悉,天涯可咫尺,咫尺与天涯。法律模式一定会发生很大变化。以我个人所从事的民法学为例,从刑法学的产生和变更里,我们一直倡导是通过私有制发展,还是公有制发展,甚至是共产主义的实现。共享单车的实现值得我们反思。以前我们上学时候会先买辆自行车。自行车早晨骑过来,晚上骑回去,中间落无数层灰,甚至放假或者毕业之后都没人清理,这是因为有物权。而共享单车的出现告诉我们,有时只要能够保证使用,产权并不重要。区块链这样一个不可逆的分布式计算会使得合同法比过去产生非常大的变化。合同建立在信任和不信任的基础上。但是,有了区块链之后,信任和不信任已经不重要了,技术改变了法律。

我们还要思考,大数据、人工智能系统下的无人驾驶所产生的是不是产品责任?过去的产品可能都是静态的,只是工具,而现在的产品,它可以互动。我们学校有一位著名教授是搞汽车设计的,我跟他在未来计算法学有合作。

例如,汽车是具有非常强的社会性商品,汽车开出去有拥堵、交通污染等问题。那么无人驾驶汽车的产品责任归设计者、拥有者,还是归汽车本身?这让我们反思民法中的主体地位。回顾民法历史可知,人可非人。非人也可以成为人,法人是人。除此之外,机器人到底是不是人?当不讨论自然人和法人,而是让机器人相对于自然人的时候,机器人和自然人有什么区别?有人说自然人是血肉之躯,有温度。但我相信未来社会的发展使得人造皮肤可以实现,那么机器人有温度完全可以实现。一个人的腿换成假肢,人们不会否定其为人,但如果四肢全换掉,还是不是人?答案是还是人,因为有头脑。但头脑可以换成芯片,可以自动思考,还有感情、有伦理。现在已经开始发现机器人有感情、有伦理,甚至可能比人类感情更加精致。那么到底什么是人?我们反思民法上传统的主体制度的核心本质到底是什么?这一系列技术变化都引发了科技对于现代法律的挑战。

为此,清华大学在今年4月份在全国率先创立了计算法学,想借这个机会跟大家澄清一下为什么叫计算法学。在学科建设当中我们讨论了很多概念,比如我们曾经讨论到诸如互联网、人工智能的概念。但这些概念有时候过于长,不便于传播,二是过于陈旧。互联网,过去是多么新兴的领域,现在已经旧领域。还有讨论到数据法学的概念,还有的提出未来法学的概念。我们最后选用的是计算法学的概念。这个概念指向未来信息科技引发的三个问题:第一,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引发的新兴问题。第二,运用大数据对传统的法学问题进行实证定量分析。第三,对法律服务市场特别是司法智能化如何进行智能辅助技术的研究。最近科技部有很多课题已经发布,我想这些都会使得计算法学具有很强的适用的空间。

最后,我想说一句话,让法治插上技术的翅膀,让技术循着法治的轨道奔波,让未来社会享有技术福利的同时饱含人性的美好!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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