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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2019年招聘辅导员、管理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西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农业农村部、重庆市共建的重点综合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双一流”建设高校。


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辅导员、管理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若干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2019届毕业的国内全日制研究生;2018年8月至2019年7月毕业的国(境)外研究生;2018年8月至2019年7月出站的博士后。


国内毕业的学历阶段需为全日制(不含定向、委培或在职攻读),国(境)外毕业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为准。


二、招聘数量


辅导员岗26个,管理岗23个,其他专业技术岗31个。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西南大学2019年招聘辅导员、管理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需求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德才兼备,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3.学习成绩良好,较好地掌握了本学科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知识面广;


4.综合素质优秀,具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5.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英语专业毕业生需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专业八级考试,艺体专业和小语种研究生学位外语课程考试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或有10个月及以上出国留学经历;


6.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博士后年龄不超过35周岁。应聘其他专业技术岗人员年龄可放宽,具体为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


(二)其他条件


应聘辅导员的人员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中共党员(2018年6月30日前入党),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本科和研究生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到开除公职、开除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过开除学籍、留校察看等学校处分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报名人员可在2019年2月25日8:00至3月4日17:00期间登录“西南大学人事招聘网”(系统开通后,可点击超链接),注册、填报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与资格复审材料一致)。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


报名时,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报考协议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请于2019年3月5日在西南大学人事处网页通知公告栏查询已报名情况,并于2019年3月7日3月8日期间登录“西南大学人事招聘网”查询资格审查情况。


(二)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后,博士、博士后不需缴费,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其他人员需在2019年3月9日3月10日期间登录“西南大学人事招聘网”缴纳考务费10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报名人员请于2019年3月12日8:00至3月14日12:00期间,登录“西南大学人事招聘网”下载打印《西南大学2019年招聘辅导员、管理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登记表》,参加笔试人员需同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及面试


1.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9年3月16日,地点:西南大学第八教学楼,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等事宜请以西南大学人事处网页通知为准。


2.笔试科目


辅导员:《辅导员能力测验》、《写作》。


管理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能力测试》、《写作》。


3.其他事宜


博士、博士后笔试免考,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其他面试人选由学校结合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学业成绩、综合素养等择优确定。


(四)试用考察


学校根据面试成绩和岗位需求等情况,择优通知试用考察人员到用人单位实习1周。


(五)资格复审


学校对试用考察后确定的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交个人打印并签字的《西南大学2019年招聘辅导员、管理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登记表》以及下列材料复印件一份(同时携带原件备查):


1.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在读学生提供研究生学籍证明,博士后提供博士后在站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外语等级考试证书(艺体专业和小语种的毕业生无外语等级考试证书的,需持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盖章的研究生学位成绩证明);


3.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须有档案管理机构盖章,并将本人名字标出)及省部级以上荣誉证书;


4.居民身份证。


(六)公示签约


学校根据试用考察和心理健康测试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西南大学人事处网页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即组织体检、签约。


五、聘用形式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西南大学人事代理暂行办法》(西校[2008]196号)等,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或人事代理聘用合同。


六、纪律要求


应聘者应按要求如实提供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实情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七、其他要求


1.落实教育部关于选人用人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相关要求。


2.应聘者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完成各环节,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因个人联系方式有误而造成的结果,由应聘者承担全部责任。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老师、老师、老师


联系电话:(023)68253486


联系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人事处人事科


联系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15:00-17:00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8883325526(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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