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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紧登记!黑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补充登记公告

今日黑河 2024-04-13


黑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补充登记公告


根据《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黑市政发〔2023〕12号)的部署安排,全市正在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现将有关补充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登记对象:全市区域内尚未进行经济普查登记的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 
二、补充登记时间:2024年4月15日前。

三、补充登记方式:联系当地经普办的联系电话,告知经营地址,预约上门时间,普查员将上门开展普查登记。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请积极配合普查登记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将被依法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五、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对普查对象的信息严格保密,相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六、普查机构或普查人员如有违法或损害普查对象利益的情况,请及时向黑河市经普办举报。河市经普办联系电话:0456-8286399;各区(县、市)经普办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黑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来源:黑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徐宏伟、关欣
一审:韩雪松 | 二审:安静 | 三审:邢爽
商务合作:0456-822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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