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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后“跳槽”、“离职”别任性,千万不能一走了之,别一不小心就违约了!

2018-02-23 东城普法

新年过后,又到了辞职高峰期

或不满当下,想谋求更好的发展

或抱着“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的憧憬

一些上班族开始考虑辞职的事


但是,辞职可不是说走就走这么简单容易的事儿

这些法律知识你应当了解


不辞而别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回顾

郭某入职到一家公司后,公司曾出资1.5万元让其参加一项专门的技术培训。郭某培训归来,负责的工作担子重、责任大,平时忙得不可开交,甚至常常不得不加班,收入却不能让自己满意。


2014年春节后,郭某考虑再三,终于决定“跳槽”。因担心被公司拒绝,郭某选择了不辞而别。不料,一个月后,郭某却收到法院寄来的公司的起诉状副本,要求其赔偿1.5万元培训费用。


法律解析

法院支持了公司的诉讼请求。郭某不辞而别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其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保密条款、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表现在劳动者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主要包括:

(1)自动离职。即劳动者以擅自离职、违约出走、不辞而别、跳槽等方式强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故意失踪。即长期不回用人单位工作或与用人单位失去联系。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规定也指出: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温馨提示

节后“跳槽”需理性,要冷静,更要依法行事。员工辞职请与单位友好协商,至少提前30天告知用人单位。


未休的调休和年假,辞职时能否要求补偿

案例回顾

春节过后,小李觉得公司的工作环境不适合自己,提出辞职,并表示自己还有3天的调休没有使用,要求企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公司答复说:“你要辞职我们批准,但你提出辞职太突然,我们来不及安排你调休。所以,要么你把假期用完再走,否则来不及使用的假期就自动作废。不存在不休假还要公司给予经济补偿的情况。”公司的这个说法合理吗?


法律解析

辞职时调休未休怎么办?《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公司对休息日安排加班的职工,理应安排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资。所谓调休单,就是尚未安排补休的证明。现在,公司在尚未安排补休的情况下,职工依据劳动法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必须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只要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就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200%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至于在平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应当按照规定支付150%和300%的加班费,而不能安排补休。


辞职时年休假未休完怎么办?《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带薪年休假可休天数: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违反竞业限制应承担违约责任

案情回顾

李某是一家公司的高级业务主管。其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李某在解除或终止合同后的两年内,不得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业。否则,需向公司支付5万元违约金。


2014年春节期间,见同窗好友一再宣称自己收入如何高、工作如何舒服,李某越发感到自惭形秽。茫然之中,在一家单位担任副总的同学向她伸出了“橄榄枝”。虽明知该单位与公司有着竞争关系,但李某还是“跳槽”了。公司随之向其索要5万元违约金。


法律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李某与公司签订了竞业限制合同,自然应受到相应的约束。虽然合同约定并没有剥夺其“跳槽”的权利,但李某的“跳槽”除必须遵循相关法律规定,还应符合与公司关于竞业限制的特别约定。李某所“跳槽”的单位为公司的竞争对手,决定了其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小咚提醒大家“跳槽”需谨慎

相关的法律知识一定要清楚

可别一不小心就违约了!

如果决定要跳槽,一定要按照正常的程序来办

让自己带着美好的心情去迎接崭新的工作

开始新的生活


素材来源:全国总工会


法律知识小讲堂

借钱给别人,约定的利息有限制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在民间借贷合同中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也就是月利率2%,法院是予以支持的;如果超过24%,未超过36%的,已经支付过的利息部分法院不会要求出借人退还;超过36%的话,法院就不支持了。另外,在借款合同中要写明利息,否则是视为不用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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