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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最新提取条件和流程

2017-11-09 佳木斯政务

2日一大早,笔者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公积金提取条件和详细流程进行采访时了解到,到市政府8号楼办理房照的市民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面还存在不少疑问。为此,笔者联系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科长陈勇明和业务受理科副科长欧迪,请他们对住房公积金最新提取条件和流程进行了详细解答。

据陈勇明介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数据显示,2016年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含劳务派遣)为人民币49610元,设定我市2017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缴存上限12402元,下限2480元。




依据最新《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欧迪详细介绍了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凭证和流程。

“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条件?”笔者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缴存人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支付住房房租的;退休的;出境定居的;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

欧迪说,依照第一项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房屋所有权人未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或账户存储余额不足的情况下,其配偶以及同一户籍的父母、未婚子女可以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



欧迪还说道,缴存人符合第二、三项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本人账户存储余额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同时提取配偶或共同还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依照第四、五、六、七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同时注销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销户提取前,缴存单位应为缴存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购买的自住住房为多人共有且共有人之间关系为同一户籍的父母、子女、配偶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符合提取条件但同时未还清个人住房公积贷款的,缴存人及配偶、共同还款人的住房公积金必须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凭证?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哪些流程?”笔者问。

欧迪说,要求缴存人提供有效证件或票据、文件均指原件,管理中心对照审核后,原件退还申请人,复印件(扫描件)留管理中心存档;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原则上应由本人办理(死亡提取除外),须提供缴存人身份证、缴存人银行卡。缴存人不能办理的,可以委托配偶或其他人办理。配偶办理需提供缴存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缴存人银行卡;缴存人委托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办理的,需提供缴存人身份证、专管员身份证、缴存人银行卡、单位介绍信并注明缴存人本人不能办理的原因;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缴存人身份证和银行卡(授权委托书另有约定的除外)。




来源:掌上佳木斯

编辑:张建宇

编审:王艳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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