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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体育治理逻辑的转型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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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体育治理逻辑的转型与创新

任  海

选自《新华文摘》2020年23期

体育治理是为实现体育发展目标而处理各种体育事务的方式,具有明确的操作性和工具性。判断体育治理体系是否适宜,治理能力是否合乎标准,也首先需要对其治理逻辑是否合理这一基本前提做出分析。这样研究者就不会陷于盘根错节的枝微末节,迷失于具体问题的迷宫,走出就治理谈治理,越谈越不清晰的困境,从本质上认识既有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优势和劣势、成功的经验与失败的教训,从而提出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对策。

01体育治理逻辑及其作用

1.1 什么是体育治理逻辑?

逻辑,在人们的生活中看不到,却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体育治理逻辑是用于体育治理思考和推理的依据和规则。一个国家的体育治理逻辑一旦形成,其体育治理相关的一切领域,就沿着其所规定的方向,合乎逻辑地展开。

1.2 体育治理逻辑的作用

体育治理逻辑对体育治理具有基础性、根本性和决定性的作用,主要通过为参与治理的各方提供共识基础、制度依据和行为准则,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治理体系的各个方面,从而保证体育治理体系的完整性,以及制度和行为的一致性。其要点包括以下几方面。

1.2.1 确定治理共识

1.2.2 治理制度的依据

1.2.3 规范治理行为

不难看出,体育治理逻辑反映了人们对一定时空的体育治理规律的总体性和共识性的认知。一个有效的体育治理体系,必有一个明确的整体性的主导逻辑。体育治理的对象越是繁复,处理事务越是多样,参与治理的组织与个体就越是纷杂,也就越需要统一而清晰的治理逻辑。

1.3 体育治理逻辑的主客观双重性

体育治理逻辑既是客观的,又是主观的。说它是客观的,因为它作用的对象是客观存在的体育现实状态。治理对象的客观性,决定了体育治理逻辑具有客观规定性,它必须以体育发展的实际状态和客观规律为基本依据。体育治理逻辑又是主观的,它是基于人们对体育实际的认识,对体育发展因果关系的判断而作出的推理,从而积极主动地指导治理行为。人的认识是主观的,因此体育治理逻辑又具有鲜明的主观能动性,鲜明地体现于治理规则的确定。一个国家的体育治理逻辑是否适当,取决于其客观规定性与主观能动性的契合程度,二者契合时,体育治理便事事顺遂;二者相背时,便事与愿违,处处受挫。

1.4 治理逻辑与体育发展方式

体育治理是体育发展方式的实际操作方式,每种体育发展方式都有与之相应相称的治理体系,以完成该发展方式应对的具体事务。体育发展方式具有鲜明的目标导向性,依此构建的体育治理逻辑,也显示出明确的目标导向,从而统领体育治理体系的建构和运作依照体育发展方式的方向展开,按照发展方式的要求处理各类具体事务。体育治理逻辑是体育发展方式合目的、合规律地实际运作的基本依据。发展方式确定体育治理逻辑,体育治理逻辑服务于发展方式,有什么样的发展方式,就有什么样的治理逻辑。治理逻辑一旦形成,便具有稳定性,治理体系的运作因此稳定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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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现代体育发展的两种治理逻辑及问题

自18世纪以来,体育现代化成为世界性的潮流,各国体育均先后走上现代化的道路。由于体育现代化的起点不同,呈现出两种不同的发展路径。一是欧美等先发国家的体育现代化路径,另一种则是包括中国在内的后发国家的体育现代化路径。发展路径的差异,导致各自迥然不同的体育发展状态及相应的体育治理逻辑。

2.1 社会自治:西方发达国家的体育治理逻辑

2.1.1 内生于市民社会的现代体育

现代国家的自然基础是市民社会以及市民社会中的人。18世纪的启蒙运动和工业革命,促进了市民社会的发展,从思想观念和物质条件两个方面为体育提供了适宜生长的社会土壤,解放了体育发展的社会内生力。

于是,现代体育内生于市民社会,其成长与工业时代的城镇化同步,依托市民社会的成长顺势而成。市民社会体育生长的基本路径是业余体育,通过社会自组织构成无所不在的体育社会网络,由市民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2.1.2 体育内生于市民社会的机制

现代体育内生于先发国家市民社会的机制是“体育化”(Sportization),即传统的休闲、娱乐性的身体活动按照现代社会的教育和文化需要,转化为现代体育的过程,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人本化。以人为目的,通过身体活动,促进人自身的发展。人本化设定了现代体育的人文原则,如安全、健康、公平、公正、尊重、奋进、友谊等。2)规范化。按照人本化原则,规范体育的硬、软控制,使之服务于人文目标。规范化促进了体育普及。3)组织化。现代体育目标的确立、规则的制定、活动的实施,均需要组织支撑,多类别多层次的体育社会组织渐次成型。4)普及化。现代体育以全体公民为目标群体,在全社会开展。

2.1.3 体育社会自治的治理逻辑

体育社会自治,就是非政府、非营利的体育组织在不受外界干预条件下自己管理自己。体育自治具有重要的社会价值和社会功能:1)由于这种体育是社会成员为了满足自身的需求,自发组织和自愿参加的,具有鲜明的人本价值,因此可以较好地激发公众内在的体育动机,内化体育意识,形成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2)由于人们是在一个特定的组织环境参与体育的,这就培养了公众体育参与的组织意识与组织行为;3)由于这种体育组织的公益性,使得对人力资源有无限需求的体育领域吸引了大量的体育志愿者,培养了社会的志愿精神,并且建立了雄厚的体育社会基础,在社会的土壤里孕育了现代体育发达的根系。

2.1.4 体育社会自治的局限

随着社会和体育的发展,体育多领域、多层次、多维度的功能渐次显露,社会需要体育更有力地发挥更多的作用,而这种基于业余性基础之上,强调独立、自主的体育社会自治逻辑的局限也越来越明显。

2.1.4.1 难以支撑覆盖全社会的包容性参与

2.1.4.2 难以支撑运动项目的均衡发展

2.1.4.3 难以满足精英竞技的要求

2.1.4.4 难以支撑体育多种社会功能的发挥

2.1.4.5 难以克服体育腐败问题

2.1.5 政府开始积极介入体育治理

针对贪腐、兴奋剂、假球、非法博彩等问题,公权力在不断增强介入的力度。政府通过这些方式,推动体育社会组织的自我更新与完善。将体育社团分散而常常矛盾的发展方向统合到国家认定的两个基本方向:扩大体育参与和提高竞技水平。整体而言,对体育社会组织依然听其自治,并扶植它们的自治能力,以保持其固有的组织特性。

2.2 政府驱动:我国赶超型体育的治理逻辑

2.2.1 赶超型体育发展方式

赶超型体育发展方式具有如下基本特征:1)发展目标强调国家层面的体育目标,主要表现为竞技运动为国争光,树立国家形象,为外交斗争服务;群众体育以增强体质为主,为生产劳动和国防建设服务。2)发展主体以层级政府为主干,呈现出政府包揽体育事务的鲜明特色。3)发展机制主要通过行政指令配置体育资源,管理并开展各种体育活动。4)发展手段分别通过竞技体育、学校体育和群众体育来完成国家的体育任务,形成条块分割的资源配置和使用状态。5)发展评定多采用浅表的量化指标考核体育发展的绩效,竞技体育以奖牌数量,尤其是奥运会等重大国际赛事的金牌数量为标准;社会体育和学校体育则多用达标率来衡量。6)发展标准表现为重政策、轻法律,有依靠政策治理体育的传统。7)发展规范是不确定的。

现代体育的中国路径从一开始就与西方工业国家不同,赶超型体育发展方式显示出鲜明的后发国家特点。历史证明了这一方式的有效性,它使我国体育在一个落后的起点上,利用体制优势,快速起步,在中国社会环境尚不足以提供现代高水平运动训练资源的条件下,与世界竞技强国一争雌雄并赶上和超过它们;也使我国群众体育得到广泛普及。这种成就是史无前例的。

2.2.2 政府驱动治理逻辑

中国赶超型体育发展的性质,决定了其政府驱动治理逻辑。这一逻辑围绕政府本位的核心观念展开。在这一观念的统领下,政府驱动成为体育治理的主导逻辑,即以政府推动体育发展作为体育治理思考和推理的依据和规则,其主要特点是以政府为单一治理主体,以行政指令为治理手段,以单位制为治理基础,自上而下的治理向度,采用运动式的治理方式。 

2.2.3 社会转型对我国体育治理逻辑的挑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发生了结构性的变化。体制内外种种深刻变化,使政府驱动的体育治理逻辑难以应对。具体表现为,旨在实现国家层面政治维度的体育目标,难以兼顾体育产业经济维度的目标和群众体育社会维度的目标;依靠自上而下的行政指令,排斥了平等交易的市场机制和志愿服务的社会机制;依靠单位组织体育、治理体育的做法,因单位制衰落,导致政府驱动传递链条断裂,组织依托缺失,呈现出无根化的空转虚浮状态。于是,体育治理越来越呈现出政府驱动的无效、社会内生的无力和市场运作的无序。中国体育发展迫切需要新的符合时代需要的治理逻辑。

图片来源    百度图片

03新时代的体育治理逻辑

3.1 新时代体育治理逻辑的基本依据

新时代,中国体育治理的内外环境均发生了全面而深刻的变化,体育承担的使命不同于以往。体育治理体系的结构要素趋于多样,内外关系趋于复杂,体育治理逻辑当如何确定?它既不是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政府驱动逻辑,也不是西方国家的社会自治逻辑。其依据是中国体育特定的历史进程和时空条件。

3.1.1 紧扣社会主要矛盾,体育服务于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

长期以来,我们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和社会体育资源相对不足”作为我国体育发展要解决的主要矛盾。现阶段,尽管体育场地的不足依然是制约我国体育发展的一大障碍,但更重要的问题是如何让这些宝贵的资源充分发挥作用,以满足人民群体生活中的多种体育需要。体育发展的基本方向以人民为中心,促进人的发展,满足人的需要。体育治理的核心任务是改变当下体育结构不平衡、发展不充分的状态,以满足提高国民生命质量和生活质量的多种需要。

3.1.2 符合体育可持续发展型方式的要求

赶超型体育因其固有的缺陷,已无法满足今天我国体育发展的需要。我国体育发展方式正在向可持续发展型转变,其具有以下特点:发展目标——人本体育;发展主体——合作体育;发展机制——耦合体育;发展手段——均衡体育;发展评定——自洽体育;发展依托——规范体育。

可持续发展型方式是开放的,通过多种机制进行要素与要素之间及体育系统内外环境之间的沟通。因此,能够根据内外环境的变化及时对体育发展进行自我调整,与时俱进,从而具有发展的可持续性。体育发展方式的转变需要新的体育治理逻辑予以支撑。

3.1.3 纳入既有体育治理的有效成分

如果将企业也纳入社会,体育治理最重要的主体关系是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两者的关系在当今世界上有3种类型,即普遍存在于欧美国家的“强社会-弱政府”、我国的“强政府-弱社会”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弱政府-弱社会”。今天中国体育治理既需要“强社会”,也需要“强政府”。在这种新的政府与社会双强相互关系中,“强政府”和“强社会”均不再是其单强模式中的一方独大的状态,而是相互关联,相互促进,各强其强,形成治理的关联耦合,以应对当今世界体育极具挑战的治理困境,实现体育的善治,从而实现“强体育”的发展目标。

3.2 共建共治共享的体育治理逻辑

体育是具有鲜明人文精神和公益性的社会领域,即便是市场运作的体育产业也离不开体育人文价值的基础。体育又是需要政府、社会和市场多主体协同,全社会参与才能实现善治的领域。共建共治共享对突破旧有的政府驱动体育治理逻辑极具针对性,不仅符合中国体育的领域性质,而且符合现阶段我国体育领域治理的需要,为新时代我国体育治理提供了治理逻辑,即以多主体共建共治共享作为体育治理思考和推理的依据和规则。今天,我国体育治理体系的更新应依这一逻辑展开。3.3 共建共治共享是体育治理现代化和中国化的需要

中国体育处于转型发展的历史关头,亟待突破治理瓶颈,共建共治共享恰逢其时,应运而生。这不仅因其赋予中国体育以新的治理逻辑,而且因其性质契合中国体育发展的时代特点。

共建共治共享的体育治理,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强调体育治理主体的关联性,整体的利益一致性,又尊重主体的个性和不同的利益。这不仅承接了中国和而不同的优秀传统思想,而且与中国后发国家的现代化路径相吻合。在赶超型体育发展过程中,中国体育已经形成了重整体性发展的传统,共建共治共享吸纳了其合理部分。

04共建共治共享体育治理的五个支点

将共建共治共享的体育治理逻辑应用于我国体育治理实践,需要紧扣5个关键性的支撑点,让共建共治共享有所依托。 

4.1 身体素养: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支撑

身体素养是基于人自身发展提出的一个极具内生性、关联性和包容性的重要理念,意为为了生活而重视并承担参与身体活动的责任,所需要的动机、信心、身体能力及知识与理解。它以人为本,基于具身认知观,紧扣人与生活的关系,赋予身体活动以新的意义,从而超越了群众体育、学校体育和竞技体育等不同体育形态的界限,也超越了体育与非体育的身体活动的界限,各种体育要素及支撑要素因此得以整合,这就为包括体育在内的各种身体活动的共生关系提供了学理基础,为体育生活化铺平了道路。

4.2 生活体育文化:共建共治共享的精神支撑

中国体育要走出发展瓶颈,需要紧扣时代变化,重塑体育文化,发挥其对体育改革和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新的体育文化是紧扣生活建构的,称为生活体育文化。它以体育与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关系为共有平台,统合体育内外各相关方,聚焦人的发展,以体育的生活意义之网为依据,横向勾连,纵向贯通,建立起目标明确、包容广泛的体育制度之网。相关各方因此得以各尽其责,各显其能,同心同德,为共建共治共享提供精神形态的深厚支撑。

4.3 基层体育治理:共建共治共享的动力支撑

中国体育如今面临的所有问题,都直接或间接地与基层体育组织缺失有关。构建雄厚的基层体育基础,是中国体育迫在眉睫的任务。

中国体育的发展动力正由政府驱动的自上而下,转向自下而上的基层共建共治共享。以组织化的草根体育填补单位体育衰落后的空白,重建体育根系,对中国体育的发展和治理具有战略意义。这也符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基层,更好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

4.4 法治思维:共建共治共享的规则支撑

法治思维是追求公平,保护权利,受规范和程序约束的理性思维。在我国,体育及与体育相关的法律不多,发挥作用的主要是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体育治理的法治思维应取其广义,用于与体育有关的各种规范。参与体育治理的各个主体有知情权、参与权、利益诉求权,通过充分协商来制定法规。法规一旦制定,各方就要秉承法律至上的契约精神,尽责尽力,履行承诺。从这个意义上说,法治思维就是规范思维。

法治思维是促使中国体育最终走上以法治体道路的定向器,也是体育共建共治共享逻辑须臾不可离开的基石。

4.5 信息技术:共建共治共享的工具支撑

中国正在迅速进入以网络化、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为代表的信息时代。伴随信息技术升级与普及的是各主体平等意识的增强和协商民主实践机制的建构,体育社会组织和商业机构的主体性得到加强,政府-社会-市场相互间频繁而有效的沟通有了依托。既有的政府驱动的线性的、自上而下的管理过程,被多元交互的、非线性的、去中心化的体育治理过程所取代。治理决策的科学性、治理过程的有效性、治理纠偏的及时性,大为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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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结论

5.1 体育治理改革的关键是治理逻辑的转换

在西方发达国家,通用的是社会自治的体育治理逻辑。而我国则因后发国家的现代化路径和国情,其体育治理逻辑是以政府推动体育发展作为体育治理思考和推理的依据和规则,即政府驱动。这一逻辑有力地支撑了我国赶超型体育的发展。随着中国社会和体育的转型发展,政府驱动逻辑已失去其合理性,需要将其转换为新的体育治理逻辑,即以多主体共建共治共享作为体育治理思考和推理的依据和规则,以支撑体育发展方式转向可持续发展型,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

5.2 通过共建共治共享完成体育治理体系的生成性更新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体育在探索中创新和发展,呈现出鲜明的生成性,共建共治共享将体育治理的各环节,从起点的共建,到过程的共治,再到终点的共享,相互衔接,互为前提,循环往复,使体育治理成为不断完善的过程,具有鲜明的生成性。以生成性的体育治理逻辑,构建生成性的体育治理体系,进而支撑中国体育生成性的发展。既是今天中国体育治理改革的需要,也是今天中国体育发展的需要。

5.3 突出重点,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体育治理体系

身体素养、生活体育文化、基层体育治理、法治思维和信息技术分别为体育治理体系的构建提供了统合性的理念、凝聚性的文化、发展性的动力、保障性的规范和操作性的工具。有了这5个关键性的支点,共建共治共享的体育治理就有了进一步整体化、系统化和精细化的基础。这5个要素也都具有生成性的特点,可为体育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持续提供支撑。

摘自《体育科学》2020年第7期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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