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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宁波市律师协会成立“两个中心”处理律师维权与投诉

2017-03-29 宁波市律师协会


3月27日下午,宁波市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和投诉受理查处中心揭牌仪式在市司法局一楼视频会议室举行。



吕强副局长与徐建民会长共同揭牌





       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市律协党委书记吕强,市律协会长徐建民共同为维权中心投诉中心揭牌。市律协会秘书长王明珍主持,会长徐建民致辞,吕强副局长参加仪式并作出重要讲话。吕强副局长对两个中心的建设提出了三点意见:

一要认清形势,明确工作目标。市律协要充分利用这一平台,全面掌握律师执业现状、厘清维权和惩戒工作思路,统筹规划,为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二要创新形式,发挥职能作用。作为广大律师“娘家”的律师协会,在面对律师会员执业权利受侵害时,要敢于“举旗”。对不守法诚信执业和敢于穿越“底线”的律师,要勇于自律,敢于“亮剑”。

三要加强工作衔接,确保形成合力。司法行政与律师协会(分会、联络组)要加强沟通交流,为律师协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王明珍秘书长主持


徐建民会长致辞





设立“两个中心”是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建设的意见》以及中央、省、市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相关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深化推进“三名”工程的重要载体,对提升协会服务水平、增强行业管理能力、保障律师业健康发展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对促进我市律师事业健康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


两个中心成立文件



吕强副局长与徐建民会长为维权中心揭牌





维权中心是市律协参政议政与维权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投诉中心是市律协纪律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两个中心均设置在市律协秘书处,均实行首问负责制,均要求做到“三个第一”和“五个应当”。市律协官网已专门增设维权、投诉窗口,方便申请维权与投诉。


中心主任赵永清、徐敏与吕强副局长、徐建民会长合影

与会协会班子合影

投诉中心全体合影

维权中心全体合影

市司法局司法行政领导,市律协党委委员,市律协领导班子成员,各区(县)市法管科长,市律协纪律与考核委员会、参政议政与维权工作委员会委员,以及媒体记者60余人参加揭牌仪式。

仪式现场

会后,市律协会长徐建民接受媒体记者采访。








 

 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介绍

维权申请人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和依法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律师协会提出维权申请,需提供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相关执业维权申请。涉及外省市案件时,可由市律师协会向案发所在地的律师协会申请维权协助。紧急维权事件,按相关应急程序处理。

部门 : 宁波市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

主任 : 赵永清
副主任 : 刘慧杰、程  慧、张爱军
成员 : 黄爱琴、沈颖程、吴 琼、高骊莲、陈燕萍、应建华、应建芬、魏 杰、杨长松、张 健、陈 璐、王均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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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受理查处中心工作介绍

宁波市律师协会是依法设立的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依法对律师实施行业管理。本会投诉中心专门负责受理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投诉。

部门 : 宁波市律师协会投诉受理查处中心

主任 :  徐敏
副主任 : 胡力明、周静尧
成员 : 潘建学、徐衍修、阮文良、章  伟、卜未鸣、周正付、何方荣、窦鹤年、章国锋、吴宗建、钱荣麓、谢恩斌、陆黛霞、山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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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工作职责

1、参与起草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相关规则和制度

2、接待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申请

3、对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申请进行初审,对于符合规定的申请提交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委员会受理

4、负责向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委员会转交上一级律师协会交办、督办的案件

5、负责向下一级律师协会转办、督办案件

6、负责与相关办案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间的组织协调有关工作,参与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案件调查、处置、反馈工作

7、对符合启动快速处置机制或者需要向联席会议报告的重要工作、案件,负责报告、沟通、协调工作

8、定期开展对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工作的汇总、归档、通报和回访

9、研究起草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报告

10、其他应当由维权中心办理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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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受理查处中心工作职责

1、参与起草投诉受理查处相关规则和制度

2、接待投诉举报

3、对投诉举报进行初审,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提交纪律(惩戒)委员会决定是否立案

4、负责向道德与纪律委员会转交上一级律师协会交办、督办的案件

5、负责向下一级律师协会转办、督办案件

6、负责与相关办案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间的组织协调有关工作,参与投诉案件调查、处置、反馈工作

7、定期开展对投诉工作的汇总、归档、通报、信息披露和回访

8、研究起草投诉受理查处工作报告

9、其他应当由投诉中心办理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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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申请注意事项

一、维权申请管辖

    律师维权申请向所属的市律协提出。所属的市律协认为案情重大、复杂,或者需要省级以上有关机关依法处置的,可以在调查核实情况的基础上,书面申请上一级律协协调开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工作。律师直接向省律协提出维权申请的,省律协经过审查可以决定直接受理维权申请或转律师所属市律协办理

二、维权申请应提交的材料

    1、维权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执业证、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证据材料

    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申请的,在受理后应当补交相关书面材料

二、维权申请提出方式

    律师可以采用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来访等方式提出维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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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申请注意事项

一、投诉管辖

    投诉人对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投诉应当向该律师或律师事务所所属的市律协提出。投诉人直接向省律协投诉的,省律协经过审查可以决定直接受理查处或转被投诉人所属市律协办理。

二、投诉应当符合的条件

    1、有明确的被投诉律师和律师事务所

    2、有具体的投诉事项和事实根据、证据材料

    3、属于律师协会的职权范围

三、投诉应提交的材料

    1、投诉书,投诉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投诉人姓名、性别、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及邮编

     (2)、被投诉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

     (3)、投诉请求和要求

     (4)、投诉的事实与理由

     (5)、投诉人亲笔签名或按捺手印

    2、投诉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复印件)

    3、律师事务所收费票据(复印件)

    4、投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有代理人,还须提交投诉人授权投诉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投诉人能够提供的证明其投诉主张的证据材料、相关的裁判文书(复印件)

四、投诉提出方式

    投诉可采用书信、电话、电子邮件、来访等形式提出

五、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不能提供基本证据材料,或者证据材料含糊不清的

    2、证据材料与投诉事实没有直接或必然联系的

    3、匿名投诉,或者投诉人身份无法核实的

    4、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其他律师协会正在调查处理的

    5、已经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调查处理完毕,没有新证据而再次提出投诉的

    6、其他不属于本律师协会职权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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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中心”便民手册




 

“两个中心”的联系方式

1、办公地点: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东段647号三号楼三楼

2、接待时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时45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45分至17时(具体随作息时间调整而调整)

3、投诉热线:0574-87231615\87300194

4、投诉邮箱:webmaster@nblawyer.com

5、投诉网址:宁波市律师协会网站(www.nblawy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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