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虚假资料骗提公积金,凤冈两职工被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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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介帮助下,凤冈县两名职工抱着侥幸心理,使用虚假资料骗取住房公积金,结果东窗事发。今年6月下旬,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凤冈县管理部有效制止两起使用虚假资料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9万元。两名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被纳入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黑名单。
据相关部门通报,一个偶然机会,凤冈县某单位职工罗某、田某在网络上看到非法中介发布的可以提供虚假资料协助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信息后,联系上那名中介,对方帮两人伪造银行按揭合同和还款流水记录,前往住房公积金凤冈县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今年6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受理这两笔业务后,通过系统与银行商贷数据、房产登记数据认真比对、查询,发现两名职工提供的信息均为虚假资料。
经进一步调查核实,罗某、田某称,他们还与中介约定,待提取成功后,分别付给中介提取金额20%、35%的费用作为“辛苦费”。
凤冈县公积金管理部经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对两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依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将两人纳入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黑名单,5年内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同时,对非法中介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已移交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记者获悉,住房公积金虽然归职工个人所有,但必须专款专用,只有满足规定的条件和情形才能提取使用,使用虚假手续骗提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发布的通知要求,对职工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取消职工一定时限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并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纳入征信系统。
签发:周俊南
记者:王秦龙
编辑:熊俊 宋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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