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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研发和技术服务业税负变化及对制造业研发外购的激励作用 ——基于全国税源调查湖北省数据的分析

解洪涛 等 财政科学 2021-09-10


“营改增”后研发和技术服务业税负变化及对制造业研发外购的激励作用

——基于全国税源调查湖北省数据的分析

解洪涛  祝 莉  荣丽芬  王伟域


 

内容提要:“营改增”税制改革在理论上的减税效应具有不确定性,一方面增加抵扣可以降低总税负;另一方面,也可能抵扣效应不足以抵消名义税率的提高。本文采用全国税源调查数据分析了湖北省研发和技术服务业“营改增”的减税效应,发现M行业大类的税负出现了降低,但细分行业M73税负出现了上升。“营改增”对于制造业研发外购具有促进作用,并且改善了具有研发外购行为企业的经营绩效。

关键词:营改增研发和技术服务业制造业研发外购

中图分类号: F812.42  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 2096-1391201801-0074-13



 

一、引

科研与技术服务业属于国民经济行业中的“M”类,是与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和制造业并列的行业大类。在2011年细分的行业代码中,又细分为三大类——“M73”(研究和试验发展)、“M74”(专业与技术服务业)和“M75”(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在一些政府文件中,这一产业也被称为“科技服务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总体上依赖低生产要素价格优势和技术模仿的“后发优势”,取得了快速增长。但当经济总量扩大到世界第二,生产要素价格持续上升后,中国经济增速经历了“L”型走势,进入所谓的新常态。在这一背景下,中央和国务院提出“创新驱动发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发展战略。其中,科技服务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2014102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科技服务业产业规模达到8万亿元,成为促进科技经济结合的关键环节和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重要引擎。重庆、四川、广东、天津等省市都将发展科技服务业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并制定了相应规划。20159月,湖北省政府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9号)要求,也制定了《湖北省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发展研发服务业、技术转移服务、监测认证服务、创业孵化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科技咨询服务的具体举措,并强调了“加强财税支持力度”的重要性。

适逢国家启动的“营改增”改革,也旨在推动降低现代服务业税负。从财税部门的角度,有必要对相关产业的税负变化、产业发展态势,以及科技服务业对制造业创新的带动作用进行分析。本研究采用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税源调查数据,对湖北省的“科研与技术服务业”在营改增前后的税负变化以及对制造业研发外购影响进行分析,并给出进一步的政策建议。从理论研究上,有大量的研究分析了“营改增”所涉行业税负的变化,但很少研究关注研发和技术服务行业,并且没有分析其对下游制造业的外溢效应(潘文轩,2013;田志伟,胡怡建,2013;魏陆,2013;魏志华,夏永哲,2015)。本文基于全国税源调查数据湖北省样本的分析,证实了“营改增”税制改革对制造业研发外购具有促进作用。



从本文的分析看,“营改增”并未使得科研和技术服务业实现全行业的减税。在细分行业的“M73”(技术和试验发展)税负出现了暂时上升。而该类行业恰恰是研发服务业的核心主体。从制造业的外购激励作用中,我们也观察到了矛盾现象。制造业总体的研发外购在“营改增”后出现了快速增加,进而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利润提升。但并非所有的制造业都表现出这种提升,计算机和通信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的研发外购都没有表现出稳定的增加现象。说明对具体的制造业行业,“营改增”的减税效应并未充分发挥出来。这可能是与该类制造业的外购特征相关,也可能是由于上游行业的税负没有降低,将税负转嫁给下游所致。



  

全文刊发:《财政科学》第1期



作者

单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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