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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法学院2017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25号开始!

学术之路 2021-03-08

为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优秀生源选拔机制,完善高层次人才选拔方式,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选拔拔尖创新人才,2017年我校对普通招考考生继续实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选拔方式。


“申请考核制”由考生提出申请,递交材料,各学院进行材料审核、综合面试,择优录取。


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在选拔中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组织形式及职责


1、“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选拔方式是博士招生的重要方式之一,学校和专业学院分级管理,以学院为主体进行考核选拔。


2、学校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申请考核制”基本原则和总体方案,监督、审核各学院选拔流程及结果。


3、学院成立院长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的“申请考核制”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监督落实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


实施范围


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按照学院、学科专业或导师范围自主确定实施范围。实行“申请考核制”的导师将在各学院《2017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进行标识,没有标识的导师不在“申请考核制”招生范围内。


考核要求


“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考试内容和形式由学院及导师自主确定,不再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入学考试。通过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选拔范围及条件


1、普通招考的考生(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生按原办法执行,不在此选拔范围)。


2、基本要求:符合《南开大学2017年博士生招生说明》中的博士报考条件;


3、外语水平要求:符合以下任一项。

(1)通过国家六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国家四级优秀(四级成绩达到550分);

(2)托福(TOEFL)成绩达到90分以上(老TOEFL达到600分);

(3)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

(4)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标准260分以上);

(5)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


4、培养类别: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学生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原培养方式为定向或委培的学生,必须在选拔时出具原定向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的公函,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


5、境外获得学位者需要在提交申请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


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时考试方式必须选择“申请考核制”。

网上报名网址:。

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25日9:00-11月5日15:00。


2、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须于2016年11月5日前(以邮戳为准)向申请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要求A4纸规格按顺序排列,申请材料需以快递方式邮寄):


(1)《南开大学2017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

(2)《报考南开大学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职称以上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4)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5)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

(6)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8)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等);


考生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可靠,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3、学院审核


学院由相关专家成立“审核小组”,“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于2016年11月18日前,由各学院对外公示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1)学院管理教师负责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检查,审核基本条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特别对应届生的学生证、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的硕士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者提供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进行查验。


(2)学院由相关专家成立“审核小组”,“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注重考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其申请资格)。按照材料审核的成绩,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4、综合考核


学院成立包括考生申请导师在内的“综合考核专家组”,“综合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教授组成。由“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材料审核并在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成绩要求按百分制计算,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成绩一般在2016年11月30日前由学院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考核形式由学院自主确定,考生可通过各学院网站发布的“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实施细则进行查询。


5、拟录取名单审核


学院上报“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学院公示“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6、录取


凡被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我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其他


1、“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只招收非定向考生,各类专项计划不得以该方式进行招考。


2、学院可对“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中的有关申请条件提出更高标准。


3、有关事宜请登陆南开大学研招网查询,并随时留意网站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南开大学研招网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南开大学研招网网址:。

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网址:。


4、如有变化均以教育部《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之规定为准。


5、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本招生说明具有最终解释权。


注:本文节选自南开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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