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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术之路 2021-09-16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19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328人,学术型博士生301人,专业学位博士生27人,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约5人(人文社科类专业招生3人和自然科学类专业招生2人)。学校实际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为拟招生计划,即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与统一考试三种招生方式的拟招生总数,学校将视初复试成绩予以适当调整。2019年法学学科拟招收博士研究生5人,具体招生目录见下文。


三、报考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四)对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六年以上;

2.较好的科研能力或有突出的工作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五)考生若持境外高校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复试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六)两名报考学科专业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

(七)考生均须承诺自己的报考信息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

(八)身心健康,达到国家体检与学校心理测试要求。

特别提示:专业报名时,不要求选择导师;待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再选择导师。



四、招生方式与相关要求 

根据教育部等三部委《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的要求,2019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三种:即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与统一考试。为让考生及时了解各类招生信息,学校实行分时分类报名录取,即先举行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的报名与面试,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再开展统一考试的报名工作。

重要提示:通过年度招生计划审核的博士生导师可自主选择招生方式。


(一)申请审核制

申请审核制即网上报名后,提交学校规定的申请材料,审核通过者,可径参加专业面试,择优录取,不需再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1.招生对象

符合暨南大学申请审核制报考条件的应、往届学术型硕士,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名,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全日制。

2.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15日—12月5日,请登陆暨大研招网,招考方式请选择申请审核制。

3.审核基本要求

(1)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秀;
(2)已公开发表至少1篇专业学术论文;
(3)无学术不端行为,政审合格;
(4)必须脱产学习,在职人员需按规定时间提交辞职证明并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4.提交申请材料清单

(1)一份学习与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自本科起);
(2)一份本科与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就读单位盖章);
(3)一本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4)一篇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代表作和其他可证明科研能力的材料;
(5)一份最高学位证书、相关获奖证书及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6)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
(7)政审表(可自我校研招网下载中心下载)。
(8)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自我校研招网下载中心下载);
(9)两封正高职称专家亲笔署名的推荐信;

     在职考生报考我校,如被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按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脱产学习。如若不能按规定以非定向全日制方式攻读,则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上述材料请按序整理成册,每位考生向报考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交两份,一经受理,恕不退回。若材料不全,则不予受理。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申请者提供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一经发现申请材料不实,则取消申请或录取资格。

5.材料提交时间与方式

2018年12月8日前须直接递交或邮寄到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暨南大学第二文科楼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717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过期不候。
     邮政编码:510632
     联系电话:020-85228857


(二)硕博连读

1.招生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的暨南大学非定向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在校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全日制。具体要求见暨研﹝2011﹞66号文(自研招网下载中心下载)。

2.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15日—12月5日,请登陆暨大研招网,招考方式须选择硕博连读。

3.审核基本要求:

(1)学位成绩平均分80分以上;
(2)一篇代表性专业学术论文;
(3)无学术不端行为,政审合格;

4.提交申请材料清单

(1)一份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2)一篇代表性专业学术论文和其他可证明科研能力的材料;
(3)一份最高学位证书、相关获奖证书及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
(5)政审表(可自我校研招网下载中心下载)
(6)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7)两封与报考专业相关且具备正高职称专家亲笔署名的推荐信;
    参加申请审核制与硕博连读的考生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材料直接递交或邮寄至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逾期未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如材料不全,则不予受理。一经发现申请材料不实,随时取消申请或录取资格。

5.材料提交时间与方式

    2018年12月5日前须直接递交或邮寄到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暨南大学第二文科楼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717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过期不候。

    邮政编码:510632

    联系电话:020-85228857


(三)统一考试

1.招生对象:

符合第三条基本报考条件者,均可报名。录取类别为非定向与定向两种,其中录取定向生人数比例(不含少干计划)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计划的10%,超过比例者不予录取。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如若不能按规定以非定向全日制方式攻读,则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2.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1月10日——3月1日,请登陆暨大研招网,招考方式须选择统一招考。特别提示:报考前,请各位考生特别留意各专业及导师通过申请审核制与硕博连读方式已招生的情况。招生指标已完成的专业,则不再通过统一考试方式招生。

3.初试时间:

2019年4月13日—14日

4.初试科目:

外国语、两门专业课。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课。

5.提交申请材料清单:

(1)一本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2)一篇学术论文代表作;

(3)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4)一份最高学位证书、相关获奖证书及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5)两封具有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6)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

(7)政审表(可自我校研招网下载中心下载)

上述材料请按序整理成册,每位考生提交两份,一经受理,恕不退回。若材料不全,则不予受理。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申请者提供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若发现申请材料不实,则取消申请或录取资格。

6.材料提交时间与方式:

      上述材料,复试前请直接递交至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暨南大学第二文科楼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717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过期不候。

      邮政编码:510632

      联系电话:020-85228857 


(四)报名费

三种招生方式的报名费均为200元/人。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只完成网络报名,没有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本次报名无效。完成报名流程后,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五、材料审核 

      2018年12月15日前,学院组织本专业不少于7位专家对申请审核制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分别给出外语、专业素质、研究潜力三个方面的成绩(总分300分,每门100分)。实行每位专家独立评分,去掉每项计分的最高分与最低分,再以专业为单位,按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复试名单。复试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1。每个方面审核成绩不得低于80分,审核总成绩不得低于240分。否则,不予通过。


六、复试 

      学院组织本专业不少于7位专家对通过材料审核的申请审核制考生与硕博连读的考生进行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的学术水平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体检等内容。考核形式为面试,由考生使用PPT报告的形式介绍硕士期间至报考前所做的科研工作和取得的成果,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每人不少于15分钟的学术状况汇报;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考核采用考核小组老师提问、学生回答的方式进行,时间不少于15分钟。每位专家独立评分,去掉每项计分的最高分与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

    (1)学术水平考查。

    总分300分,内容包括以下部分:(一)口语及专业外语,满分100分。(二)综合素质,满分100分。(三)研究潜力,满分100分。以上内容和评价概要须记载在打分表与复试记录表中。专业笔试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商议决定是否实行,成绩仅作参考。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学术道德、守法表现等方面。我院将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如有学术不端行为一票否决。招生工作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组织相关人员、导师等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状况。

    (3)体检与心理健康评价。

       所有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与心理健康评价。体检不合格的或不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不予录取。心理健康评价标准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对患有心理与精神疾病,导致不能完成学业或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的考生不予录取。

    (4)成绩与拟录取

       初试(或材料审核成绩)与复试成绩权重分别为50%。以专业为单位,按初试成绩(或材料审核成绩)与复试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七、其他

      本招生简章实施细则由我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参见《2019年暨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八、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https://yz.jnu.edu.cn/

  法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https://law.jnu.edu.cn/

九、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招生目录


   1.校外兼职导师不能独立招生,须有校内博士生导师共同招生,且隔年招生;

   2.标注*导师表示该导师2019年在此专业暂不招生;

   3.博士生少干计划指标共5个,其中人文社科类专业招生3人,自然科学类专业招生2人,指标单独下达。



欢迎报考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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