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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首届全国法学教育师资研修班 民法教学方法:基础课与案例课 开班启事

学术之路 2021-09-16

近年来,中国高校中普遍存在着“重科研、轻教学”的现象。科研在某些场合成为评价教师最重要的甚至唯一的标准。这固然有发展中国家的整体性科研水平尚处奋力追赶阶段,难以从容实现与教学同步对接和良性循环的历史性原因,同时,国内诸多高校包括教师个人,对“人才培养是大学核心使命”这一理念的认同感和接受度,仍然较为模糊和犹疑,因而出现了导向上的失衡。

 

科研与教学是大学教师的基本职责,两翼不可偏废。当前,关于青年教师在科研与教学中左支右绌、两难兼顾的话题时见报端。对此,不仅官方体制欠缺有效驰援,而且在学术领域中各种自发性的、频繁的民间交流,在教学领域中也相对稀缺。以刊物发表、同行评价、会议交流等作为联结内容,学术共同体的轮廓已日趋成形,相比之下,教学共同体的观念和建设,在中国高校和教育界却远未得到应有的重视。

 

北京大学法学院历来强调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工作。近年来投入较大气力,推行了一系列卓见成效的教学改革。在课程设置方面,增设案例研习课、实务课、写作课等新型课程,优化课程体系结构。在经验交流方面,对外举办五届全国法学教育高端论坛,邀请全国各大高校法学院院长共商教学,互补长短;对内举办教学午餐沙龙,邀请青年教师分享海外教学见闻,营造院内教学氛围。在管理措施方面,定期推出“教学工作简报”,提高教务工作的透明度和教师的知情权。在课外教学方面,设立“第二课堂”教学项目,鼓励和支持教师在正式课堂之外,带领学生开展读书会等教学活动。在课堂建设方面,举办“北大法学阶梯”系列教学讲座,树立教育者的尊荣感,整体性地促进课堂质量的提升。在北大各院系的课程评估打分中,法学院近几年持续名列全校第一。

 

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自身的不足,看到其他兄弟院校推进教学改革的有力举措,看到全国诸多优秀教师的课程创新,看到已经开始出现一些专门针对教学的研讨会和课程班。但我们更看到,大量的年轻老师在教学之路上艰难孤独的个人探索。正所谓“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微斯人吾谁与归!”建设一个携手共进的教学共同体,已经是中国法学教育界迫在眉睫的重任。

 

一个真正的共同体的形成,需要构建从业者普遍认可的沟通语言和可信赖的同行评价。对于教师来说,课堂就是职业生涯的中心舞台和试炼场。开设一门什么样的课,才能实现符合时代需求的教育功能?如何把一门课讲好,才能在受学生欢迎的同时切实让学生受益?这些开课经验和授课方法,是身为教师者最为关切的问题,也是教师之间无障碍沟通的内部语言。谁能够回答好这些问题,谁才能得到真正受尊重的同行评价。不认清这一关键问题,任何个体的实践就不能形成建设共同体的合力,各种喧嚣的改革终将流于形式和泡沫。

 

这些问题的答案,不是哪一位教师或者哪一家法学院能够独立提供的,它需要有志于促进法学教育的全国同行共同回答。北京大学法学院愿意为此搭建平台。以每年9月10日教师节为约,北大法学院将持续举办纯粹公益性质的“全国法学教育师资研修班”。不仅端出北大自家经验,更面向全国法学院校各个专业,邀请那些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具有独到的教学方法、具有积极探索教学改革的热情的一线教师,围绕某一学科或某类课程,将他们的经验、方法和热情与全国高校法学教师分享。

 

每年9月10日教师节,北大法学院欢迎有志于教学的全国同行!观摩先进,分享经验,交流切磋,共同进步。在教学经验和方法的交流中增进情谊,在开放争鸣的研讨中欢度节日,一起探索优秀教师和优秀课程的民间标准,形成法学教育的教学共同体,建设中国法学教育的精神家园!

首届全国法学教育师资研修班,将于2019年9月4日至5日,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举办。本次师资研修班将以“民法教学方法:基础课与案例课”为主题,就当前民法教学中存在的基础知识不足、培养模式单一、技能训练缺乏等问题,以丰富多样的形式展开研修。

 

(1)主题报告环节。邀请民法学界的资深教授,就民法教学方法进行主题报告。

(2)现场展示环节。邀请数位深耕民法教学的一线教师,以现场展示课的方式,演示关于民法基础课、民法案例课、大班互动课等课程的教学方法。

(3)午餐沙龙环节。邀请在案例研习课方面素有经验的民法教师,利用会议午餐时间,分享案例教学经验和心得。

(4)自由讨论环节。邀请所有参会老师围绕教学方法、展示课程,充分展开讨论切磋,会诊民法教学中的疑难杂症。

(5)学生评议环节。充分尊重教育对象,遴选数十位学生参加展示课授课,参与会议讨论,真实反馈教学效果。

(6)晚间论坛环节。邀请中国民法学界的数位著名学者,就民法典制定等学术问题进行对话交流。

 

全国法学教育师资研修班是公益性质,不收取任何费用为了保证研修效果,将对规模做适当限制,本次研修班拟面向全国邀请60名教师和30名学生,并为所有师生免费提供研修期间的餐饮,差旅住宿费用由研修人员自理。

 

2019年9月4—5日,首届全国法学教育师资研修班,北大法学院诚邀全国教师来北大过节!

 

一、具体日程安排


时间:2019年9月4日(星期三)

开幕式 8:30-8:45

主持人:车浩(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致辞人:潘剑锋(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

集体合影

第一单元  主题发言8:45-10:00

主持人:崔建远(清华大学)

8:45-9:00发言人:杨立新(中国人民大学)

9:00-9:15发言人:刘凯湘(北京大学)

9:15-9:30发言人:李永军(中国政法大学)

9:30-10:00自由讨论

 

茶歇(10:00-10:10)

 

第二单元  民法基础课教学方法展示与研讨 10:10-12:00

主持人:常鹏翱(北京大学)、于飞(中国政法大学)

10:10-10:30基础课展示,授课人:朱庆育(南京大学)

10:30-10:50基础课展示,授课人:孙鹏(西南政法大学)

10:50-12:00 自由讨论

 

第三单元 民法案例课教学方法展示与研讨 12:00-17:30

主持人:许德峰(北京大学)、张双根(北京大学)

12:00-13:00 午餐沙龙 案例研习方法交流会

主讲人:张家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朱晓喆(上海财经大学)

13:00-14:00 案例研习课程展示,授课人:金可可(华东政法大学)

14:00-15:30 案例研习课程展示,授课人:葛云松(北京大学)

 

茶歇(15:30-15:45)

 

15:45-17:00 自由讨论

 

晚宴(17:30-19:00)

 

晚间学术论坛:民法典时代的中国民法学19:30-21:30

主持人:刘凯湘(北京大学)、薛军(北京大学)

 

主讲人:

杨立新(中国人民大学)

崔建远(清华大学)

钱明星(北京大学)

李永军(中国政法大学)

朱庆育(南京大学)

金可可(华东政法大学)

 

2019年9月5日(星期四)

第四单元 大班互动式民法教学方法展示与研讨 8:30-10:30

主持人:钱明星(北京大学)、袁治杰(北京师范大学)

8:30-9:20 互动式教学展示,授课人:茅少伟(北京大学)

9:20-9:50互动式教学展示,授课人:方斯远(暨南大学)

10:00-10:30 自由讨论

 

茶歇(10:30-10:45)

 

第五单元 学生反馈与自由讨论 10:45-11:45

主持人:刘哲玮(北京大学)、金锦萍(北京大学)

闭幕式 11:45-12:00

主持人:刘哲玮(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

总结人:贺剑(北京大学)

闭幕致辞:车浩(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二、特邀嘉宾


杨立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天津大学法学院卓越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东亚侵权法学会理事长、世界侵权法学会执委会亚洲区委员。

 

崔建远: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文科资深教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全国人大常会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专家,北京市物权法研究会会长。

 

李永军: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民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北京市政协常委。

 

张家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债法总论、分论案例分析课授课老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鉴定式案例分析”暑期班总负责人。

 

朱庆育: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典评注研究中心主任,《法学家》杂志“评注系列”专栏负责人,《中德私法研究》联合主编。

 

金可可: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民商法学科带头人、德国私法研究所所长、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兼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理事。

 

孙鹏: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秘书处成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物权编课题组成员。

 

于飞: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副会长。

 

朱晓喆: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比较民法与判例研究所所长、上海市“曙光学者”、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会成员。

 

袁治杰: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德国法兰克福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治与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德国法律人大会正式外籍会员。

 

方斯远:暨南大学副教授,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近年来结合民事法教学,致力于探索本科生科研能力养成型教学改革。

 

刘凯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钱明星: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葛云松: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荣获北京大学首届教学卓越奖,自2012年起与其他老师共同开设《民法案例研习》,系统讲解请求权基础分析法。该课程对于其他高校同类课程的开设起到重要的启发、引领的作用,是迄今为止国内最有影响的同类课程之一。

 

薛军: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北京大学法治与发展研究院秘书长、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律与发展研究基地主任、全国人大财经委立法专家顾问、意大利Trento大学法学院“中国法”课程特聘教授。

 

张双根: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德私法研究》联合主编、北京大学法学院《民法案例研习》任课教师。

 

常鹏翱: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青年“长江学者”、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工作专家委员会专家、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副会长。

 

许德峰: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2年度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北京大学法学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法学院《民法案例研习》任课教师。

 

金锦萍: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公民社会研究中心副主任、房地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社会组织(基金会、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委员会委员。

 

刘哲玮: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最高人民法院第二批研修学者。北京大学法学院《民法案例研习》、《民事诉讼案例研习》任课教师。

 

贺剑:北京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北京大学教学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法学院《民法案例研习》任课教师。

 

茅少伟: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助理教授。香港树仁大学访问教授。开设课程包括民法、民法案例研习、高级法律检索与写作等,曾受邀到多所高校介绍开设民法案例课程的经验与心得。

 

三、开班信息


(一)教师邀请

本次师资研修班拟面向全国邀请60名从事法学一线教学的教师,有意申请的老师请填写附件一中的申请表(教师版),发送至报名邮箱910@law.pku.edu.cn。

 

扫描下方二维码可获取申请表(教师版)

 

(二)学生邀请

本次研修班还将面向全国邀请30名法学专业本科生(2017级、2018级各15名),有意申请的本科生请填写附件二中的申请表(学生版),发送至报名邮箱910@law.pku.edu.cn,并附上已修民法课程的电子版成绩证明。如有推荐人,请在报名邮件中一同附上扫描版的推荐信(不超过两封)。

 

扫描下方二维码可获取申请表(学生版)

 

(三)费用安排

本次研修班北京大学不收取任何费用,差旅住宿费用敬请研修人员自理。

研修班开设期间,北京大学法学院将为研修人员提供入校凭证和会议用餐,对有需求的外地研修人员,可帮助联系北大周边酒店。对参加师资班的教师,北京大学法学院可出具正式邀请函。

 

(四)报名要求

本次研修班的报名邮箱为910@law.pku.edu.cn,报名邮件的标题格式为:民法教学方法研修班+学校+姓名+教师/201X级本科生(如,民法教学方法研修班+北京大学+张三+2018级本科生)。报名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31日24点。我们将根据报名情况和报名表上的信息,最终确定参会名,并将于8月5日24点之前以邮件形式正式通知所有报名者是否被录取。

 

(五)研修要求

所有研修人员应全程参与全部课程。研修班的案例研习课与互动研讨课会提供阅读材料和课前作业,所有研修人员须按照要求提前阅读。参加研修班的本科生须按照分组要求,撰写并在上课前提交相应的课程作业,以便在展示课上参与课堂讨论。

对所有全程参与课程的研修人员,北京大学法学院将颁发参加师资研修班纪念证书。

 

四、联系方式


对本次研修班有任何问题,都可以通过910@law.pku.edu.cn进行咨询,也可与会务组联系,具体联系方式为:

崔梦溪:18810568852

刘  凝:17710040603

贾薇薇:13810168846

 

北京大学法学院

2019年7月10日

来源:北京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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