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济源示范区发改统计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省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省创新平台建设,助推新兴产业集群集聚发展,持续构建一流创新生态,根据《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豫发改高技〔2021〕77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申报2022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重点聚焦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电子元器件、5G新型基础设施、新一代人工智能、网络安全等方向。(二)生物经济领域。重点聚焦临床医学与健康管理、新药创制、合成生物学、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控、生物育种、可降解材料和生物安全等方向。(三)新材料领域。重点聚焦电子功能材料、高性能化工材料、先进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碳基材料和智能仿生材料等方向。(一)需依托大中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共同建设,并明确牵头单位和共建单位。(二)应聚焦申报方向,明确拟突破的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具有突出的专业特色和成果,显著的产业技术优势和高水平的创新团队。(三)拟研发的主要产品和服务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且相同行业细分领域和方向尚无省认定或命名的工程研究中心。实行存量评价与增量认定挂钩机制。根据2022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优化整合评价结果、科研能力和工作实绩,确定发改部门和省有关部门所属单位申报数量(见附件1):1.优化整合评价结果为第一档的可申报5家,第二档的申报3家,第三档的申报2家;2.获批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省级产业创新中心的可增报2家(不叠加计算)。2.创建双一流高校、承担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试点项目的省属三级甲等医院、省政府直属科研机构申报3家;请各申报单位根据《管理办法》和申报大纲(见附件2),编制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022年11月4日前一式3份报送我委。申报材料包括: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的请示文件、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1)、申请报告纸质文件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开封、安阳、新乡、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信阳、驻马店、航空港区郑州、洛阳、平顶山、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三门峡、南阳、商丘、周口、济源河南理工大学、河南农业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河南工业大学、河南中医药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三)承担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试点项目的省属三级甲等医院河南省人民医院、河南省肿瘤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省儿童医院、河南省中医院附件:2-1.2022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情况汇总表◆河南开启征集2023年省重点民生实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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