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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实录 | 黄春高:分裂与动荡——欧洲中世纪领主的崛起

请关注 北京大学历史学系 2022-04-16

本期“向往的课堂”推出的是黄春高老师所授《中世纪欧洲史》课堂实录第一篇。更多“向往的课堂”的有关内容,请进入公众号菜单“往期文章”进行查看。


如果按照查理曼帝国的扩张趋势,欧洲很可能发展成为一个统一的帝国,但历史没有假设,欧洲在历史的演进出呈现出分裂的状态,并在动荡中成长出“新人”力量——领主。在本讲中,黄老师重点讲述的内容为中世纪欧洲的分裂动荡以及趁势而起的地方势力。


(一)分裂与动荡——欧洲中世纪领主的崛起

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教授 黄春高


    从今天开始,我们进入中世纪盛期部分的学习(中世纪盛期,即10-13世纪,high middle ages)。中世纪盛期的开端是欧洲的分裂与动荡。大家知道,在很多中国人的知识体系中,西欧是一个封建时代。“封建”这个概念往往等同于中世纪,中国是这样的看法,在西方也一直是如此。


查理曼帝国扩张图


    在上一讲中,我们提到了查理曼帝国和加洛林帝国。大家看上图的箭头——这是一种向外扩张的状态,它们像古罗马那样对外扩张,最后会变成一个个大帝国。但是,今天欧洲的版图是小国林立的局面。也就是说,为什么欧洲本有可能实现大一统,但最后却走向分裂?这是很有意思的问题。事实上,欧洲人也不是没有这样的机会,也曾做过努力:假设查理曼活的时间再长一点,孩子们的能力再强一点,打得更远一点,加洛林王朝打到今天的德意志东部、波兰、保加利亚、斯堪的纳维亚,甚至打到俄罗斯,那么加洛林王朝就实现了整个欧洲的统一。


806年查理曼分国


    欧洲有没有统一的历史文化基因呢?显然,他们的族群、语言、宗教,大致都是统一的,但偏偏政治最终走向了分裂的状态。原因可能有很多种,但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一个伟大人物的死亡,往往意味着一个伟大时代的终结。划时代的杰出人物用他的能力、魅力、个人手腕,控制和主导了一个帝国,但他的死亡意味着脆弱的制度、经济的基础、整个的生产力水平都不足以支撑这个帝国再维系下去,最终难以避免走向分裂。

    当然,这也和他们的政治传统有关:国王在活着的时候就开始分家。比如,806年时查理曼就给三个儿子分了家:查理、丕平、路易。不过,查理曼的分国计划因为三个儿子中的两位先他本人而去(小查理和丕平),因此分国计划最终没有能够落实。814年,路易(“虔诚者路易”)完全继承了父亲的帝国,但他也像他的父亲查理曼一样,给自己的孩子各自分了帝国的一部分。然而,路易的几个孩子后来一起抓了路易,一段时间后才释放。在路易死后,他的三个儿子真正切分了整个国家。这就是西法兰克王国、中法兰克王国、东法兰克王国。欧洲最终走向了分裂。


走向分裂

    

      843年《凡尔登条约》分出了三个王国;870年《默森条约》(Treaty of Meerssen)分了中法兰克王国的北部。中法兰克王国从北向南,一直延伸到意大利,它的北部地区一般叫上下洛林。大家应该很熟悉洛林吧?近代的法国德国、中世纪的东西法兰克王国一直在争夺这个地方。《默森条约》就分裂了这个地区。

    在语言上,各地的方言成为了主导。东法兰克讲德语,西法兰克讲法兰克语,即法语;中法兰克,某种意义上也是法兰克语,但后来形成了意大利托斯卡纳的方言。同时,统治的族群、王朝的族群也在发生变化。最终,欧洲走向了难以挽回的分裂。


九至十一世纪的欧洲


    所以,我们看上图【九至十一世纪的欧洲】:如果按照加洛林、查理曼的箭头往外推进,那么,原先在日耳曼部族迁徙之后的地方所自发成长起来的部族,慢慢地形成了相对独立的国家,比如波兰王国、瑞典王国、挪威王国……这些王国都是在日耳曼人向西进入罗马帝国之后、留下的人在原来的地方慢慢形成的。并且,这些地方也像进入罗马世界的蛮族一样,改信了基督教。东部像俄罗斯基辅这些地方,改信了东正教,例如保加利亚;北部地区的人们信了天主教。也就是说,在法兰克之外的那些部族,他们各自有生长发育的空间,最终形成了他们自己的民族和国家。

    所以,以我们的后见之明来看,整个中世纪欧洲的历史大体是这样的状态——如果加洛林一直强势往外推进,那么一个新的大一统欧洲就将产生。然而历史不能假设,欧洲还是陷入了四分五裂之中,出现了信仰、文化、语言的差异。



1.内部的裂变



    加洛林帝国解体后,欧洲西部形成了三个王国:西法兰克王国、中法兰克王国、东法兰克王国。各王国内部的统治是弱势、分裂的。王室的权威被大大小小的势力所侵害和分割,国王的王位也被大势力所操控。

晚期加洛林王朝的谱系


    这个时候帝国是不是就不存在了?这时,皇帝这个头衔还在中法兰克(一开始在中法兰克王国的洛泰尔)、西法兰克、东法兰克三个王国轮流转,转来转去逐渐就没有了。到10世纪时,有人说要重新开始选皇帝,但也有人说帝国皇帝其实还存在。当然,事实上这些王国是独立的,对此我们就不再多说了。

    我们要明确一点,此时西法兰克王国、中法兰克王国、东法兰克王国的最高统治者还是加洛林家族三兄弟的后人。东法兰克王国的加洛林统治世系为:日耳曼人路易(843-876)、路易三世(年轻人路易,876-882),胖子查理(876-887)、阿努尔夫(887-899)、路易四世(幼儿路易,900-911),到911年时由法兰克尼亚,也就是另一个家族,取代了加洛林家族。

    西法兰克王国经历了843年-877年,秃头查理(Charles II the Bald)统治西法兰克王国。其后经历Louis II the Stammerer (877-879),Louis III (879-882),Carloman II (879-884), Charles the Fat (884-888),Eudes (888-898),Charles III the Simple (893-923), Raoul (923-936),Louis IV the Outremer (936-954),Lothair V (954-986), Louis V (986-987)值得注意的是,加洛林家族不是一直统治的,而是由选举产生,期间有其他家族统治者当选。不过,当于格·卡佩被选为西法兰克王国的国王之后,大家以为以后还有机会再选加洛林家族,但加洛林王朝却终结于这个时代。

    期间值得提及的事情有:其一,胖子查理是东法兰克的国王,不过在884年时也被西法兰克王国选举为国王。其二,皇帝名义上是东王国、西王国和中王国三个加洛林家族王国的最高首领,但从秃头查理之后再无人做皇帝。其三,在胖子查理之后的西王国,巴黎伯爵势力兴起,这为后来卡佩王朝的兴起奠基。其四,晚期加洛林统治时期,国家处于极度分裂状态,9-10世纪的法国有较大公爵伯爵领地达55个。它们是事实上独立或者半独立的王国。



2.外敌的入侵



    王国的国王实际上都是如同傀儡般存在的,在面对外敌的入侵的时候就很难有所作为,比如维京人(Vikings)、穆斯林、马扎尔人(Magyars)的入侵等等。

    Vikings维京人来自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他们有不同的称谓:在法国北部被称为诺曼人;也有从丹麦这个地名来称呼的,即丹麦人。维京人还有一个称谓是北欧海盗。一般意义上,海盗除了抢劫还意味着有航海能力和探险能力。维京人在10世纪初可能就到达过美洲。13世纪初的时候有人写了一本书《丹麦人的历史》,记载了一些维京人的史料。他们多次入侵东西法兰克王国,王室无力进行有效的抵抗,很多时候只能以纳贡媾和的方式换取维京人的撤退。这时地方豪强成为抵抗入侵的重要力量。

《丹麦人的历史》


    9世纪的时候,丹麦人大规模入侵英格兰,并定居下来。英格兰本身就没有统一,而丹麦人的入侵让各方分裂更加明显,如韦塞克斯、麦西亚等等,英格兰形成了新的分裂统治状态:丹麦法区(Danelaw)、盎格鲁人统治地区、撒克逊人统治地区。丹麦法区大家有印象吗?我们一般在说法律的时候,是属人的,丹麦法就是丹麦人的法。但是丹麦人的法统治了英格兰,所以这是一种属地的法律。

    此外,阿拉伯也在7世纪到9世纪的时候扩张。阿拉伯帝国形成后,兵锋直指欧洲中西部。9世纪初,阿拉伯人占领西西里岛,一直统治到10世纪初。科西嘉岛、撒丁岛也在其控制之下。阿拉伯人还入侵了西法兰克王国的沿地中海地区。

    还有一支来自于德意志、东法兰克王国东部的马扎尔人,一般我们也称他们为匈牙利人,因为他们生活的地方恰好是现在匈牙利所在的地方。他们可能源自乌拉尔山,后迁移到喀尔巴阡山盆地,处于从游牧走向农耕的过程。9世纪开始,他们向西部入侵,一直到10世纪中期。有人说,东法兰克王国的一个成就就是“我们遏制了马扎尔人向西的进发”。



3.动荡的时代



    王权式微,外敌入侵,欧洲社会处于动荡不宁的状态。这时,地方势力兴起,大的贵族势力在王室之外独立。不仅如此,小的地方堡主也乘势而起。

    地方势力当中的代表之一是巴黎伯爵。他从巴黎伯爵到成为法兰西公爵,是因为他抵抗诺曼人入侵,从而攫取了权力——841年,诺曼人开始入侵法国,此后曾四次进犯巴黎。885年,诺曼人4万军队围攻巴黎达11月之久。888年2月巴黎伯爵Eudes被选举为法兰西国王,但他不久就遭到贵族们的反对,爆发了6年(893-899年)内战。898年Eudes死后,其弟Robert I 臣服于简单者查理,获得“法兰西公爵”称号,拥有巴黎、奥尔良等地。923年,罗伯特战死,其子Hugh the Great控制了国家却不称王:同样,查理·马特也是控制国家却不称王,后来传位给矮子丕平,获得政治合法性。

    我们刚刚也讲到诺曼底公国的建立:面对诺曼人的入侵,法国国王不能抵抗,只得以重金求和。845年,秃头查理以7000镑银子求得和平。882-883年,又是以巨额贿赂求和。886年,胖子查理也采取了同样的办法。也就是说,在当时没有一个国王能够有效地击退诺曼人的入侵。911年,简单者查理与诺曼人领袖罗洛(911-927)订立和约,将女儿许配给罗洛,且将塞纳河下游土地割让,并赐予其公爵称号。而纽斯特里亚也就因占领者而得名——诺曼底公国。

    在这个动荡的时代,还有一些小人物悄悄地成长起来,我们称为“新人”。在这样的乱世才能出英雄,把握住机会,成为强有力的首领,占有大量土地和人口。根据“Chronicle of the Counts of Anjou”, (约成书于c. 1100-1140之间)的记载,秃头查理时期有名Tertullus者从草莽成为查理的侍从,并从国王处获得封地。Tertullus的儿子Ingelgerius成为宫廷骑士,且不断获得土地。这本编年史主要讲的就是小人物如何变成伯爵的历史。

    地方的分裂,意味着以王国为中心的势力不能够控制整个国家了。不过,伯爵、公爵能控制国家吗?事实上,伯爵、公爵的权力往往会被比他们更小的势力单位所攫取。所以说,大势力是独立的,但他同时会被很多小的独立的势力所制约。小势力的形成以城堡作为标志。如下图,我们可以看到城堡外面是一个外围区,里面相当于一个塔楼,这是后世复原的。


法国城堡:Poitou在维京人入侵以前有3座,11世纪有39座。Touraine9世纪末有9座,11世纪中期有26座。Maine10世纪之前没有,1050年有11座,1100年有62座。Auvergne1000年前只有8座,1050年有21到34座。诺曼底,1035年左右有12座,1100年有20座。Chartres,12世纪有20。Maconnais,在1000年左右就有16座。普罗旺斯,10世纪前半叶仅有12座,1030年则有约100座。安茹伯爵黑福尔克(987-1040)“建造了13座他能够记得住名字的城堡”。


    今天我们能在欧洲看到很多城堡,但大多数都是后来修复的。早期的城堡,尤其是11、12世纪的城堡基本上极少用石做材料,大都是用土木,所以很容易损毁。之后城堡开始用石质的材料比较多,所以可以比较好地保存下来。

   城堡被认为是带有转折意义上的存在:城堡是政治的象征,它形成了一个以城堡为中心的辐射性统治。城堡主及他手下控制的这些骑士统治周边的人民,那时的战争就是一个城堡对另一个城堡的战争。城堡之外的田地、钱庄,毁的毁,抢的抢,烧的烧。这种状态在中国春秋时期特别明显:《左传·隐公四年》,诸侯伐郑,“取其禾而还”,不能白来一趟呀。这就是封建时代的战争。有几十个人守卫的城堡,基本上就是固若金汤了。假如你粮食储备不足,那就只能赶紧投降。要是城堡主把粮仓建在城堡外,最后被人把粮食给毁了,那就要完蛋了。

    城堡主以及他们手下控制的骑士称为miles或者knight,knight大家比较熟悉,miles不熟悉的话,可以看这个词military。骑士的地位和重要性提升了,因为领主需要他们来维系统治。因此西方的史学家,比如马克·布洛赫就说:“中世纪的贵族兴起的过程当中,有一个现象值得注意,这个现象就是骑士和贵族的融合是一个重要的趋势。”最初的贵族的英文称谓有什么?noble,nobility,aristocratic。这些词都是在说,他们从出生开始就高贵,是不是?但骑士的地位能有多高贵呢?在早期,骑士还只是地方的武装力量,这些人没做过什么好事,当时有个说法:“没有什么骑士,只有为非作歹的人。”但随着他们身份、地位上的提升,在中世纪盛期之后,尤其在英格兰、法兰西,一个人如要成为一个贵族,那么他需要同时成为一个骑士。



4.从暴力到权力



    在这样的时代,国王的权力仅限于宫廷,伯爵公爵的权力也被限制住了。我们所能看到的是领主以及他周边的骑士对民众的控制,这就构成了民众对于社会生存环境的一个认知:“人不知其所以王。”所以在中世纪,人们在认识自我的时候存在着两种非常对立的观念:一种观念叫“普世”,比如基督教是普世的;还有一种观念叫地方。两种观念既有对立也有统一:一个人可以说自己是基督徒,但对更大的空间认知是模糊的,只认识我身处周围的地方。

    中世纪的领主、堡主用暴力去控制民众,那么,我们该怎样评价这样的统治呢?站在国家的角度上来讲,公权力的丧失意味着国家权力的缺位,意味着统治成为私人性的活动,或者是一种“非法统治”。他们没有国家的授权,却管理着三五百人,当地的人又要被迫接受这种统治,不然能怎么办呢?所以,这种暴力逐渐被承认为合法的权力,它不是来自上层的授予,而是民众习惯的认同。

    在史学里有一个长久的争论:这种统治该如何定性?它是一种政府吗?是公权还是私权?属于公法还是私法呢?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中世纪欧洲(9世纪到11世纪乃至更晚)一直都处于这种尴尬的情况:势力单位很多,利益纷争很多,武装斗争是最终的冲突形态。这就是当时欧洲社会的常态。因此,教会在某种意义上代表着最高的权力来主持着世俗的日常。


【和平决议(约990年)】


    “但愿从今以后,在所有的主教管辖区内,在所有的伯爵领地内,再也没有任何人擅自侵入教堂,没有任何人劫掠马匹、马驹、耕牛、驴子、绵羊、山羊、生猪;但愿不再带走一个人去修建城堡或者去围攻城堡,如果这些人不是居住在你的土地上,不是居住在你的自由地上或者封地上;但愿所有的教士不再举起世俗的武器;但愿没有人再做有害于僧侣或者有害于那些没有带武器、徒步旅行的游客的事情;但愿只有那些他们没有向其交纳贡金的主教和主教代理才有这种权力;但愿农民和农妇不再被扣押,不再强迫他们自己赎身。……”


——在阿奎丹某地召开的宗教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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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简介




    黄春高,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西欧经济、社会史、西欧封建社会、近代早期欧洲农民发展问题等。著有《西欧封建社会》、《分化与突破:14-16世纪英国农民经济》等,在《历史研究》、《世界历史》等刊物发表论文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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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 林祎晨、袁之杨

编辑 | 林祎晨

排版 | 姜源

审核 | 柯子蕴、于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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