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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思洁、余斌:翻译的哲学过程论

张思洁 等 大民说英语 2021-09-15


摘要:一般所论翻译过程之为过程往往以“时间的连续性”为依据以“原作→译品”图式为基础;这一过程并未对翻译实践自身和由此而引发的翻译实践之生成基础及整体理论架构作出回答。在借鉴历史唯物主义的实践中介过程论与怀特海过程哲学思想基础上,本文认为,翻译活动是该活动所涉及的各类因素通过彼此摄入而联结在一起的生成过程;生成过程是翻译活动的本然属性。翻译的哲学过程论主要从思辨层次对翻译过程中的整体性、具体性、历史性、创造性及其之间的相互关系作出阐释,对翻译过程赖以成立的摄入方式和属性作出说明。

 

关键词:翻译;过程论;摄入;生成;创造性

 

一、引言

 

翻译是一种过程。如切斯特曼指出,“翻译已越来越多地被看作是一种过程,一种形式的人类行为。因此,[翻译]理论也应当去寻求建立这种行为的法则。”(转引自胡庚申,2004:117)不论是古代翻译感言,还是现当代翻译理论,其所论翻译过程均可归约为“原作(作者)→译作(译者)→读者”基本时间图式。以“原作→译作”图式为基础形成了等值论、“信达雅”说、“三原则”说以及类似的学说;基于“作者→译者→读者”图式形成了作者中心论(例如翻译模仿说)、译者中心论(翻译创造说、翻译改写说,等等)、读者中心论(读者反映论,等等)以及类似的理论主张。“多元系统论”、“关联论”等学说虽然从文化角度拓展了翻译研究的理论内涵,这些学说在理论深层仍然以“原作(作者)→译品(译者)→读者”时间图式为其理论根基。这一图式所涉及的读者与作者、译者与原作、译作与原作、译作与译者、读者与译者、读者与译作等变量之间的关系,构成翻译研究中需要解决的悖论。(杨仕章,2000:66-67)过程研究之于翻译理论研究的意义可见一斑。

 

但应当指出,基于上述图式所形成的翻译过程往往诉诸于“时间的连续性”。我们不妨追问,有无可能从哲学角度来理解“过程”以及探讨翻译过程?原因在于,“哲学不仅要把全部的焦点问题置于实践基础上作出解释,而且要对实践的内在规定性、构成方式和发生基础予以阐明。”(李复平,1996:17)借用怀特海的话来说,“哲学是对抽象的说明,不是对具体的说明。”(怀特海,2003:34)其实,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实践中介过程论以及怀特海的过程哲学对此已给出了肯定回答。本文拟借鉴历史唯物主义的实践中介过程论以及过程哲学中的过程本体论,从哲学思辨角度来阐释翻译过程,探讨翻译的哲学过程论的构成要素及其理论内涵。

 

我们先来考察翻译研究领域中时间过程论之于翻译研究的积极作用及其所存在问题。

 

二、翻译研究领域中的时间过程论

 

毋庸置疑,研究过程论首先须界定“过程”。有学者指出,“过程”一词,是指翻译的动态意义;“狭义的过程,一般理解为翻译者对具体文本的转换活动过程。…而广义的过程,则不仅包含狭义的语言转换活动,还包括文本的选择、文本的生成和文本生命的历程等过程。”(许钧,2003:80)不论是中外古代翻译感言,还是现、当代翻译研究,其所论翻译过程大凡基于“原作→译者→译品”基本图式;翻译过程之为过程往往诉诸于“时间的连续性”和“经验的具体性”。

 

例如,纽马克在其《翻译教程》中,从语言功能理论角度描述了翻译操作与翻译理论之间的关系:分析源语语言功能→择取相应翻译理论→诊断翻译理论指称架构→确定翻译操作理论→从事翻译实践。(Newmark, 2001:20)其中,翻译步骤可表述为:择取翻译方法(以语句抑或以文本为翻译单位)→分析源语文本→分析语言指称特征(理解语言与外部世界之间的关系)→分析源语衔接方式(文本结构与文本语态)→译入语言而达意、自然妥帖→修改;这些翻译步骤构成整个翻译过程的半数乃至半数以上进程。(Newmark, 2001:22-24; 19)在纽马克这里,“过程”实际上总括了译者从接触源语文本至译语文本产出的整个时间历程。

 

又如,斯坦纳认为“理解即翻译”,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意义转换(即解释进程the hermeneutic motion)的四个步骤:信赖、侵入、吸收和复原(Steiner, 2001:319):就译者而言,信赖是指译者相信待译材料乃严肃作品,有翻译价值;就译者的理解而言,侵入指译者(对待译本)的领会、包围和侵吞;吸收指把待译文本的内容和形式吸纳至译语文化中;复原指对译文与原文之间的差异进行补偿。虽然斯坦纳把“理解即翻译”这一命题从哲学解释学领域引入翻译研究领域,但就其所论“过程”属性而言,却并非哲学意义上的过程,而是与“原作→译者→译品”时间过程毫无二致。

 

贝尔在《翻译与翻译过程:理论与实践》一书中,以图式表述了基于语言学、语用学理论的翻译建模(modeling)过程。该建模过程由九大模块构成:原语文本、分句、原语记忆系统、语义再现、思维组织器、计划器、翻译决策、目的语记忆系统、目的语文本。(参见Bell, 2001:59)这九大模块可简化为“原语文本→翻译决策→目的语文本”。不难发现,贝尔所建立的翻译模块过程,仍然是“原作→译者→译品”时间图式的翻版。余不复举。

 

总之,翻译研究领域所论“过程”,不论是指具体文本的语言转换,还是指从原文本的择取到译品文本的产出进程,其理论旨趣在于“对翻译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种要素之间的矛盾有进一步的认识,进而为处理这些矛盾提供理论依据;同时对整个翻译过程的步骤进行科学的分析,从理论上探索可行的翻译之路。”(许钧,2003:89)问题在于,无论是纽马克的“五步法”、斯坦纳的“四步骤”,还是贝尔的“九模块”,它们所蕴涵的“过程”范畴均以“时间连续性”作为主要判定依据。这些过程只是对参与翻译实践的各要素的时间序列做出了说明,目的在于确立翻译实践的认识基础、认识方式和认识内容;它们并未对翻译实践自身和由此而引发的翻译实践之生成基础及整体理论架构作出回答,换言之,这些过程并未在哲学的本体论领域被阐明。

 

如果我们不否认翻译是人类自身的一项活动,而且承认“过程”是实践活动的本然属性,我们不妨追问,有无可能从哲学本体论角度来理解和探讨翻译过程?——事实上,翻译过程论可以从历史唯物主义的实践中介过程论以及过程哲学中的过程本体论中受益。

 

三、实践中介过程论之于翻译过程论 

 

以往哲学中,过程指实践过程。人们把“实践”范畴引入认识论,其哲学目的和实际功效往往局囿于对认识作出解释,即对认识的基础作出唯物回答;对于实践自身和由此而引发的实践之生成基础及整体理论架构却未作出回答。要言之,“实践”主要是在认识论中被哲学所把握,认识论的实践观是把认识和实践当作相异、分离的关系去看待,目的在于确立认识基础、认识方式和认识内容;它并未在哲学的本体论领域和作为哲学系统的整体层次上被阐明。翻译实践亦然:以往的翻译实践观往往局限于对翻译的认识论问题进行了解释。

 

本体论的实践观则把认识和实践当作整体的存在方式去看待,其目的在于确立存在论的基础、方式和内容。这正是实践的二重性原理所阐述的;它导致认识与实践不能有机地统一。(参见李复平,1996:17-18)这里所主张的,并不是要取消本体论和认识论之于实践的作用和意义,而是主张把认识论下的实践观与本体论下的实践观有机地统携在一起,而且突出实践中介过程的本体特征。翻译实践同样需要把翻译认识论下的实践观与翻译本体论下的实践观有机结合,突出翻译实践过程的本体特征。

 

欲把本体论的实践观与认识论的实践观统一起来,则须把实践的二重性原理理解为存在论的过程理论,即实践的构成方式或存在方式表现为实践的中介过程。马克思在创立其哲学时,不是以存在、本体为最高范畴,而是以作为历史出发点的现实个人的“实践”以及实践基础上的“主体”和“客体”为最高范畴。以此为基础,实践的中介过程论从存在论上把物质活动和认识活动当成一个具体的、历史的过程;实践的中介过程表征存在论自身的建构。换言之,实践是建构完善意义上的本体论的组成部分;实践的根本指向是本体论、认识论与发展论(即过程论)的统一。这是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实践中介过程观。这种过程观赋予实践以“整体性、具体性、能动性和开放性”等特征。

 

实践中介过程论之于翻译理论研究的意义在于,在翻译实践中,译者的认识活动和对文本的操作活动是一个具体的(因此是相对的)、历史的(因此是开放的和发展的)过程;翻译实践是翻译本体论、翻译认识论和翻译过程论的统一。翻译活动的具体性消解了翻译研究领域确立任何“永恒标准”的合理性;翻译标准(或者翻译领域涉及的其它类别标准)只消理解为相对的而非永恒的标准。传统翻译研究领域,毋宁把严又陵“译事三难”中的“信”、傅雷的“神似”、钱钟书的“化境”理解为一种“修养理想”而非某种“标准”乃至金科玉律。同理,西方翻译研究领域中的“等值”、“等效”以及类似标准也不能奉其为译者“圭臬”。

 

翻译实践的历史性则召唤人们把“历史性” 范畴和“创造性”范畴引入对翻译活动及其成果(即翻译理论)的理解当中。翻译实践的三论合一观念,则赋予了翻译本体论、翻译认识论和过程论在整个翻译理论体系中的合理性,而且把“整体性”范畴引入了翻译实践之中。任何翻译理论,都是历史性视野之下的翻译理论,它必然包含着以观念、精神为其方式,以客观性为其内容的翻译本体论、翻译认识论;同时,它也是创造性视野下的翻译理论,必然因创造性的介入而不断发展。简言之,比照历史唯物主义的实践中介过程论来考察翻译实践活动,该活动可界定为是翻译主体对翻译活动所涉及各类对象的认识过程和对文本进行转换操作的过程;这一过程具有整体性、具体性、历史性和创造性。翻译过程论须从思辨层次对翻译过程中的整体性、具体性、历史性和创造性及其之间的相互关系做出阐释。依照这一界定,翻译过程主要判定依据是翻译实践的“整体性、具体性、历史性和创造性”而非“时间的连续性”。诚然,这一界定对“时间的连续性”持开放态度。

 

不可否认,翻译过程论也可能从其它哲学理论中受益;怀特海基于有机哲学而提出的过程哲学不容忽视。事实上,与实践中介过程论相比,过程哲学则更进一步——它认为“过程”即本体;过程乃现实事物之本然属性。

 

四、过程哲学思想之于翻译过程论

 

怀特海在《过程与实在》中提出了“过程”哲学思想;过程哲学思想是一种“现代人文世界观”,(谢龙,2002:16)它强调人与自然的共生关系,“有可能成为现代西方哲学的生长点”。(霍桂恒,2003:57)过程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具有相同的逻辑起点,即坚持主客统一;但二者具有不同的理论走向:“马克思主义哲学坚持主客统一于实践,从而走向了历史唯物主义;建设性后现代主义(指“过程哲学”,引者注)则倡导本体论上的主客统一,即任何事物都既是物质的,又是精神的。”(寇东亮、郑伟,2002:7

 

如前文所述,一般意义上的过程,是以时间连续性作为判定依据且表征为过去、现在和未来的生成和衰亡的时间历程;过程哲学对此持开放心态,同时又赋予“过程”以新意:“过程”指正在发生着的动态共生(concrescence)活动;在该共生自身过程中,既没有时间,又绝非静止。(参见李世雁、曲跃厚,2004:26)在其《过程与实在》宏著中,怀特海认为“现实世界是一个过程,该过程就是各种实际存在物的生成。”(怀特海,2003:38)依此来看,实际存在物的生成方式构成了其自身存在。换言之,某一事物之生成与其存在并非彼此独立,存在是由其生成方式构成。这就是“过程原理”(怀特海,2003:40)。“过程原理”的实质在于,通过逻辑变换,论证了过程是现实事物的本然属性——这样,怀特海借助“过程”范畴替代而且因此超越了传统哲学本体论中的“存在”范畴。

 

过程哲学强调“整体性”和“创造性”。整体性指过程与个体相辅相成:个别经验材料只有在整体的具体经验中才能得以识别,脱离经验则无法把握任何孤立对象。当然,过程与个别之间的这种关系并不意味着这是一种无限循环。在“创造性”作用下,每一次循环都是在一个新的基点上进行的新的生成过程。原因之一在于过程以创造性为其背后的终极原因。(怀特海,2003:34)创造性之于怀特海整个形而上学体系中乃是其终极范畴之一;在该体系中,创造性被提高到了本体论的地位;“创造性”是“过程”的源动力。原因之二在于,每一事物自身只能被描述为一种有机过程;它是从一种状态至另一种状态的过程,而每一种状态都是其后继者向有关事物之完成继续前进的实在基础。(怀特海,2003:392

 

整体性通过“摄入”(prehension,或称领悟)得以实现。“摄入”即是“具体的相关性事实”;摄入所揭示的是实际存在物之间的相互关系。每一摄入均包含三个要素:摄入主体、被摄入材料、主体摄入材料之主观形式。不仅如此,“一种摄入能在其自身中再现实际存在物的各种普遍特征:它与外部世界关联,因而在这一意义上,我们说它具有某种‘矢量特征’;它涉及情感、意图、评价和因果性。事实上,实际存在物所具有的任何特征都可以在摄入中再现。”(怀特海,2003:32

 

总之,怀特海认为,世界由作为经验主体的实际存在物组成,世界创造性过程即是实际存在物的生成(becoming)过程。之所以称过程哲学为“现代人文世界观”,原因在于:一、过程哲学超越了传统本体论,其最高范畴不是“存在”与“本体”,而是“过程”与“实际存在物”。二、过程哲学的基本问题并不是思维与存在之间的关系问题;它所关注的是把“过程”视为高于思维和存在,以及在过程基础上人与自然和谐共存,即怀特海所说的共生过程(concrescence)。三、过程哲学把作为经验主体的实际存在物视为“宇宙由以组成的最终实在之物”,它具有主观目的,能自我创造;实际存在物之间相互摄入与联结,使分离与杂多融合为有机的统一体。怀特海在此所描绘的宇宙“是蕴涵着人和人格的文化世界。”(谢龙,2002:19

 

过程哲学思想之于建构翻译过程论的意义在于以过程观来看待翻译。翻译活动是原作、原作者、译者、译品、读者等要素通过彼此摄入而联结在一起的生成过程。生成过程乃翻译实践活动之本然属性,它体现为翻译主体的领悟和感受;原作者、原作、译者、译品、读者等实体凭借摄入和感受既与过去关联,又对未来开放——时间在翻译过程中被定义为从一种状态向另一种状态的转变,即生成过程中的瞬间状态。翻译过程论在主张翻译活动是生成过程时,强调翻译的整体性、创造性和翻译过程中各个要素之间的彼此摄入。对整体性与创造性的强调,过程哲学思想与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实践中介过程观一致。但如果没有翻译过程所包含的各个要素之间的摄入,尤其是翻译主体对其它要素的领悟,“翻译过程”将面临解构。更值得借鉴的是,过程哲学中,摄入具有矢量特征。就翻译过程而言,翻译主体与其它要素之间的摄入具有“矢量”特征:通过摄入,翻译主体一方面可以在其自身中再现原作、原作者、译品和读者的各种普遍特征;另一方面翻译主体把自身所涉及的情感、意图、评价和价值等投射到其它对象上。摄入的矢量特征映射到文本则赋予文本以维护自身属性的权利;映射到译者,则赋予译者以阐释和创造的权利;映射到译品上,则赋予译品生成新质和保持开放的生成权利。在此意义上,翻译过程论不仅关注翻译活动的整体性、历史性,而且关注其具体性和创造性。换言之,翻译过程论须研究“本文(现译作文本,下同)的权利与诠释者(摄入者,本文作者注)的权利之间的辨证关系”,(艾科,1997:27-28)亦即把握原作者为原文本预设的解释空间与参与文本创造的摄入者的阐释自由之间的辩证关系。毕竟,“在神秘的创作过程与难以驾驭的诠释过程之间,作品‘本文’的存在无异于一支舒心剂,它使我们的诠释活动不是漫无目的地到处漂泊,而是有所归依。”(艾科,1997:108)这也正是孔夫子所谓“从心所欲,不逾矩”。

 

要言之,过程哲学思想对于翻译研究的意义在于:其一,翻译过程思想由于解构了主体思维中的终极实体(不论是原作抑或译品)的合理性,因而消解了任何终极翻译结果的合理性。这种思维把翻译研究者的注意力从翻译结果引向翻译过程。其二,翻译过程思想通过“生成”消解了翻译活动中“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绝然对立(尽管就其方法而言具有某种“人格”化倾向),因而赋予了翻译研究强调整体性的权利。其三,翻译过程思想对过程的高度强调蕴涵着对创造性的推崇。翻译过程并非某种机械性圆圈运动,而是向“新颖性”(novelty)动态演进的一种创造性进展。这不仅言明文学作品复译之必要性,而且解释了文学作品复译之合理性。其四,翻译过程思想其实也蕴涵着把翻译理论视为“多元论”理论;这种思想并不鼓励建立某种单一乃至封闭的理论体系。因为“理性的任务是探索事物诸多方面所具有的、越来越深的深度。对于那些意义深远的问题,我们不要期望给予简单的回答。不论我们的眼力能渗透多远,我们的视野前总会横亘着一些障碍。”(转引自王治河,2004:12

 

五、翻译的哲学过程论之建构

 

综览全文,如果把历史唯物主义的实践中介过程论与怀特海过程哲学中的过程思想联立,本文认为,翻译活动是该活动所涉及的原作、原作者、译者、译品、读者等因素通过彼此摄入而联结在一起的生成过程。生成过程是翻译活动的本然属性;摄入揭示了“译者、作者、原作、译作、读者”等要素彼此之间的复杂关系。翻译过程论主要从思辨层次对翻译过程中的整体性、具体性、历史性、创造性及其之间的相互关系作出阐释,对翻译过程赖以成立的摄入方式和属性作出说明。

 

本文主张,翻译的哲学过程论以“生成过程、摄入、整体性、历史性、具体性、创造性”等范畴为基本范畴建构理论体系;这与一般的翻译过程论以“翻译标准、文本、原作、译者、读者”等范畴为其基本范畴建构理论体系形成鲜明对比。前者强调“生成”后者注重“标准”;前者强调“创造性”后者注重“经验性”。翻译的哲学过程范畴以下述方式构成范畴体系:“生成过程”范畴揭示了翻译的本然实质;“摄入”范畴统括而且揭示了“译者、作者、原作、译作、读者”彼此之间的复杂关系,摄入以“价值”、“意义”和“目的”为方式,并且在矢量作用下将其贯入翻译过程。摄入的矢量特征映射到文本则赋予文本以维护自身属性的权利;映射到译者,则赋予译者以阐释和创造的权利;映射到译品上,则赋予译品生成新质和保持开放的生成权利。“整体性、历史性、具体性、创造性”等范畴为“摄入者”在翻译实践生成过程中的行为做出说明和规约;这些范畴既是翻译哲学过程论的理论特征,又是翻译哲学过程论赖以维系的内在机理。翻译的哲学过程论之理论兴趣并非“时间的连续性”和“经验的具体性”。因为“真正的哲学问题是:具体事实怎样才能揭示那些从它自身中抽象出来然而由于其自身性质又参与进来的存在物?”(怀特海,2003:34

 

在翻译实践中,译者的认识活动和对文本的操作活动是一个具体的、历史的过程:翻译活动的具体性消解了翻译研究领域确立任何永恒标准的合理性;任何翻译理论,都是历史性视野之下的翻译理论,它必然包含着以观念、精神为其方式,以客观性为其内容的翻译本体论、翻译认识论;任何翻译理论也是创造性视野下的翻译理论,必然因创造性的介入而不断发展。

 

需要说明的是,哲学思辨层次的翻译过程论并不排斥从“时间的连续性”角度来看待过程,也无意消解为直观起见以“阶段”的手法来划分翻译过程。

 

注释:① 历史性不等同于历史。历史以时间的居先性为依据;历史性则是对先前存在物(包括观念、精神等)所具有的客观性所给予的肯定。

 

参考文献

 

[1]Newmark, Peter. 2001. A Textbook of Translation [M]. 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

[2]Roger T. Bell. 2001. Translation and Translating: Theory and Practice [M]. Beijing: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

[3]Steiner, George. 2001. After Babel: Aspects of language and Translation [M]. Shanghai: 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

[4]艾科.诠释与历史[A].柯里尼.诠释与过度诠释[M].王宇根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

[5]胡庚申.翻译适应选择论[M].湖北:湖北教育出版社,2004.

[6]怀特海.过程与实在[M].杨富斌译.北京:中国城市出版社,2003.

[7]霍桂恒.一只正在蜕皮的蝉——作为西方哲学当前生长点之一的怀特海过程哲学[J].哲学研究,2003(4).

[8]寇东亮、郑  伟.“价值哲学与过程哲学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J].哲学动态,2002(8).

[9]李复平.实践中介过程论[J].哲学动态,1996(9).

[10]李世雁、曲跃厚.论过程哲学[J].清华大学学报·哲社版,2004(2).

[11]王治河等.中国过程研究·第一辑[C].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12]王治河.作为后现代思想家的怀特海[A].王治河等.中国过程研究[C].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13]谢龙.与过程哲学融通的新型人文世界观[J].天津社会科学,2002(6).

[14]许钧.翻译论[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

[15]杨仕章文化翻译观:翻译诸悖论之统一[J].外语学刊,2000(4)

 

作者简介

 

张思洁,南京大学文学博士,中北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英语语言文学学科带头人。主要研究方向:翻译理论研究、双语词典研究、英汉对比研究。


 

余斌,忻州师范学院公共外语部教授,主要从事英语教学研究。

 

本文原载《外语学刊》2007年第3期,第130-133页。本次推送已获作者授权,谨此致谢。如若引用,请以原载期刊为准;转载请注明“大民说英语”以及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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