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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容忍”!眉山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执法检查!



往期精选

教育部增设新机构,专治校外培训

眉山校外培训机构年检结果出炉

国务院督导办发布校外培训风险提示

国办发文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

《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四川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建立资金监管专用账户

6家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先后被顶格处罚



全市各中小学校暑假已经来临

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经营行为

净化校外培训市场环境

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自7月5日起

眉山市市场监管局

在全市范围内

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执法检查

本次检查将持续至8月25日

市市场监管局成立了3个专项执法组,抽调市区两级负责价格、合同、反不正当竞争及广告等多条监管干线的执法人员,由各区县执法稽查条线配合,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交叉检查。


本次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各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存在价格违法、广告违法、合同违法、不正当竞争及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行为:

  • 虚标原价、不明码标价;

  • 伪造教师学历资质、虚构学校荣誉和资质、使用知名学校相同近似名称;

  • 对升学和培训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

  • 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

  • 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 在广告中使用绝对化用语或禁止性用语;

  • 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义务、排除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等;

  • 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

  • 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

  • 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仍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 无照经营、不亮照经营、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培训机构自办食堂但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9人,检查校外培训机构47家,对涉嫌虚假宣传的校外培训机构立案调查。此外,检查中还发现培训机构不明码标价、退费格式条款不公平不合理等问题,执法人员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将持续跟进、复查整改情况,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等行为,依法给予处罚。


市市场监管局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的同时,将继续强化“案件查处与行业规范并重”的工作理念,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问题,针对性提出整改意见,帮助规范措施、指导完善机制,注重通过个案查处,着力提升校外培训机构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自律意识,维护良好校外培训市场秩序,守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小编温馨提示

大家在选择校外培训时

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正确识别培训机构

(1)选择证照齐全的培训机构

首先要查看是否有教育部门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其次要看是否有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营利性培训机构)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营利性培训机构)。

(2)选择师资队伍稳定的培训机构

要看培训机构是否公开教师信息,公开的教师信息是否与实际开展培训的教师一致,从事培训的教师是否持有与教学内容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关专业技能资格证,对未公开教师信息的人员要谨慎。培训机构聘用的外籍人员须持有《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工作类居留证件及国际通行的教学资格证等。

(3)选择安全有保障的培训机构

要选择场地宽敞、房屋结构安全、消防通道畅通、安保人员和监控设施配备齐全等安全保障条件好的培训机构。

二、谨慎选择缴费方式

国家规定培训机构不能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缴费前应对培训项目内容、培训时间、收费项目及标准、退费办法等条款逐项认真查看核实,缴费时应要求与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缴费后要主动要求培训机构出具税务机关监制的合法票据。

对以各种优惠方式诱导家长一次性缴纳一年甚至几年费用的,家长应高度警惕,以防止经营者卷款走人等潜在风险。

三、依法依规进行维权

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在与培训机构发生纠纷时,建议您第一时间与该机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请与当地相关部门取得联系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功,建议家长采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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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来源:眉山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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