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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相雨:《金瓶梅》中的夫妇关系与儒家的家庭伦理

刘 相 雨 金学界 2022-11-26



                 

 


儒家非常关注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夫妇关系。
汉代的《诗大序》认为《诗》可以“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其中夫妇关系被置于首位。
而“经夫妇”的含义,即“经,常也。夫妇之道有常,男正位乎外,女正位乎内,德音莫违,是夫妇之常。室家离散,夫妻反目,是不常也。”[①]
简单地说,即要求夫妇各守其规,从而达到夫妻关系的和谐。
《礼记·礼运》则对家庭各成员之间的责任和义务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父慈、子孝、兄良、弟弟、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十者,谓之人义。讲信修睦,谓之人利。争夺相杀,谓之人患。[②]
在这一系列的责任和义务中,对夫妇关系的要求是“夫义、妇听”,具体说就是丈夫要正派,对妻子要和顺;妻子要服从丈夫的意志,维护丈夫的尊严。
家庭关系的和谐,特别是夫妇关系的和谐,一直是儒家学者的理想。


作为中国小说史上第一部以家庭生活为描写中心的长篇小说,《金瓶梅》对家庭生活投入了巨大的关注,
“似有一人亲曾执笔,在清河县前,西门家里,大大小小,前前后后,碟儿碗儿,一一记之,似真有其事,不敢谓为操笔伸纸做出来的”。[③]
在《金瓶梅》中,“家庭是叙事的中心,家庭场景是主要场景和聚焦点”。[]那么,《金瓶梅》所描写的家庭生活又具有什么特点呢?
这样的家庭生活与儒家理想的家庭生活之间有着怎样的关系呢?


一、西门庆的家庭情况与时代特点


《金瓶梅》的开头数回虽然是从《水浒传》中脱胎而来,但是它对西门庆的家庭情况进行了重新建构。[⑤]《水浒传》是这样介绍西门庆的:
原来只是阳谷县一个破落户财主,就县门前开着个生药铺;从小也是一个奸诈的人,使得些好拳棒,近来暴发迹,专在县里管些公事,与人放刁把滥,说事过钱,排陷官吏,因此满县人都饶让他些个。那人复姓西门,单讳一个庆字,排行第一,人都唤他做西门大郎,近来发迹有钱,人都称他做西门大官人。——《水浒传》第24回[⑥]
《水浒传》接着就写西门庆到王婆的茶坊里去坐,从他与王婆的谈话中,我们陆续知道西门庆家中已有妻子,还有两个妾——李娇娇、张惜惜,至于其他的情况则不清楚。


词话本《金瓶梅》在对西门庆进行了一番与《水浒传》大体相同的介绍后,接着对他的家庭情况进行了较为详细的集中介绍:
“他父母双亡,兄弟俱无,先头浑家是早逝,身边止有一女。新近又娶了清河左卫吴千户之女,填房为继室。房中也有四五个丫鬟妇女。又常与拘栏里的李娇儿打热,今也娶在家里。南街子又占着窠子卓二姐,名卓丢儿,包了些时,也娶来家住。”(第2回)[⑦]
这样,西门庆一出场,家中就有了一妻、二妾、一女。
《金瓶梅》对于西门庆家庭情况的重新建构,反映了《金瓶梅》描写重心的转移。
崇祯本《金瓶梅》在第一回中对西门庆的家庭情况进行了更为详细的介绍。
西门庆出场时二十六七岁(词话本《金瓶梅》没有明确交代西门庆的年龄),他的父亲叫西门达(词话本《金瓶梅》无):
这西门大官人先头浑家陈氏早逝,身边只生得一个女儿,叫做西门大姐,就许与东京八十万禁军杨提督的亲家陈洪的儿子陈敬济为室,尚未过门。只为亡了浑家,无人管理家务,新近又娶了本县清河左卫吴千户之女填房为继室。这吴氏年纪二十五六,是八月十五生的,小名叫做月姐,后来嫁到西门庆家,都顺口叫他月娘。却说这月娘秉性贤能,夫主面上百依百随。房中也有三四个丫鬟妇女,都是西门庆收用过的。又尝与勾栏内李娇儿打热,也娶在家里做了第二房娘子。南街又占着窠子卓二姐,名卓丢儿,包了些时,也娶来家做了第三房。


崇祯本《金瓶梅》不但介绍了西门庆的一妻、二妾、一女,还介绍了他的前妻陈氏、女儿西门大姐、女婿陈敬济以及相关的亲戚关系,对他的家庭情况进行了更完整的建构。
后来,西门庆又娶了孟玉楼、潘金莲、李瓶儿,再加上亦妾亦仆的孙雪娥,西门庆家中就有了一妻五妾(卓二姐死去)。
《金瓶梅》中西门庆的家庭情况,是很特殊的。这种特殊主要表现为:
首先,西门庆刚出场时就“父母双亡,兄弟俱无”,这种家庭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可谓门衰祚薄,在崇尚四世同堂、家族聚居的封建社会中是很容易受人欺负的;
但是我们发现在小说中从来没有人倚仗家族的势力欺负过西门庆,反而是西门庆经常欺负别人。
其次,西门庆一妻五妾的家庭格局,明显违背了当时的律例。《金瓶梅》是假托宋朝而实写明朝的,这已是学术界的共识。[]


《明会典》“刑部律例”规定:
亲王妾媵十人,一次选;世子郡王妾媵四人,二十五岁无子具二人,有子即止,三十无子始具四人;将军三十无子具二人,三十五无子具三人;中尉三十无子娶一妾,三十五无子具二人;庶人四十以上无子者,许娶一妾。[⑨]
也就是说,在明代只允许亲王一次置妾十人,其他的人都要无子才可以置妾,普通的百姓四十岁以上没有儿子的才可以娶妾,如果违反还要受笞刑。
西门庆死去时才三十三岁,却拥有了一妻五妾,明显地违背了明代的法律,但是在小说中却从来没有人追究过他。
再次,在夫妇关系中,丈夫作为我国古代家庭中重要事务的决策者,本来应该勤谨修身,成为妻子的榜样,即所谓“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诗经·大雅·思齐》)。
西门庆父母去世后,“专一在外眠花宿柳,惹草招风,学得好些拳棒,又会赌博,双陆、象棋、抹牌、道字,无不通晓。结识的朋友,也都是些帮闲抹嘴,不守本分的人”。(崇祯本《金瓶梅》第1回)
词话本《金瓶梅》还特意写到他“专一飘风戏月,调占良人妇女,娶到家中,稍不中意,就令媒人卖了,一个月倒在媒人家去二十余遍。人多不敢惹他。”


西门庆的这种“眠花宿柳,惹草招风”的行为,必然危及家庭和社会的稳定,是儒家的伦理道德所不允许的,也是任何文明社会所不允许的。
从各方面来看,西门庆绝对不是一个理想的丈夫,但是小说中的众多女性却纷纷投入他的怀抱。
西门庆的家庭情况,带有鲜明的时代特点。
西门庆门衰祚薄却没有受到过欺侮,一方面是因为他居住于商品经济相对较为发达的城市,而不是居住于以自然经济为主的农村。
商品经济的基本原则是等价交换,交易中的双方基本上是平等的,只要你有钱,很少有人去关注你的门第。
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西门庆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这使得上至蔡太师,下至他周围的帮闲篾片都不敢小觑他。

西门庆与郑爱月(人物画)


在日常的生活中,西门庆非常注意发挥金钱的力量,以金钱去换取权势,又进一步通过权势去捞取更多的金钱。
例如他给蔡太师送了一份厚重的生日贺礼,蔡太师就赏给了他一个金吾卫衣左所副千户、山东等处提刑所提刑的官职。
西门庆又利用这一官职,结交了更多的官场人物,从而获得了更多的金钱。
西门庆拥有多个小妾,却从来没有人追究他的违法行为,则一方面反映了当时法律的松弛,另一方面也反映了西门庆势力的强大,以致于当时没有人敢于举报、惩治他。
至于小说中的众多女性,如飞蝇逐臭投入西门庆的怀抱,与西门庆的经济实力也有或多或少的关系。西门庆曾经不无得意地对吴月娘夸耀说:
西门庆笑道:“你的醋话儿又来了。却不道天地尚有阴阳,男女自然配合。今生偷情的,苟合的,都是前生分定,姻缘薄上注名,今生了还。难道是生剌剌,胡搊乱扯,歪厮缠做的?咱闻那佛祖西天,也止不过要黄金铺地。阴司十殿,也要些楮镪营求。咱只消尽这家私广为善事,就使强奸了常娥,和奸了织女,拐了许飞琼,盗了西王母的女儿,也不减我泼天富贵。”
——《金瓶梅词话》第57回
这段话反映了西门庆作为商人的高度自信、自得。
他相信钱可通神,有了钱就可以为所欲为,特别是在男女关系问题上,神仙更会网开一面。
西门庆的这种自信、自得,与长期以来人们对商人的轻视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西门庆与潘金莲(人物画)


在我国封建社会士、农、工、商四民的划分中,商人在很长时间内都是受压抑、受排挤的。
在《金瓶梅》中,士与商的尊卑关系发生了根本的转折。
商人成了高高在上的施舍者,士人成了委琐可怜的求乞者。
如新科状元蔡蕴回乡省亲,缺少路费,就到西门庆府上去拉“赞助”;
同榜的安进士“也因家贫未续亲,东也不成,西也不成”(第36回),与蔡状元一同前往。这些熟读圣贤书的进士,在商人西门庆面前斯文扫地。
蔡蕴在得到了巡盐御史的“肥缺”后,其生活境遇似乎也没有多少改观。
西门庆给他招来两个妓女,他就受宠若惊,“恍若刘阮入天台”,欣然给妓女董娇儿题诗留念,丑态毕露,事后他很“大方”地赏给妓女一两银子,妓女还嫌少。
西门庆安慰妓女说:“文职的营生,他那里有大钱与你,这个就是上上签了。”(第49回)这就从一个侧面讽刺了儒生在商人面前的粗俗与寒碜。

西门庆与李瓶儿(人物画)


西门庆出身于商人之家,加之父母早逝,这使他很少受到传统礼法方面的教育,他的胡作非为也得不到来自长辈的规箴或约束。
他在短暂的一生中,通过结交官府,偷税、漏税、放高利贷等手段疯狂敛财,财富急剧膨胀,数倍增长,他本人也从一个当地的商人、流氓、恶霸,当上了提刑所千户。
西门庆对财富不择手段的追求,与传统儒家所谓“君子忧道不忧贫”、“君子谋道不谋食”的理想人格背道而驰,与“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古训也不合。
在日常的生活中,他沉溺声色,放纵情欲而无所顾忌,在那个社会里生活得如鱼得水、自由自在,直到三十三岁暴亡。[]


二、“男正位乎外,女正位乎内”:西门庆与吴月娘的关系


西门庆在外与一班狐朋狗友整日寻花问柳、惹是生非,他不但与妓女李桂姐、吴银儿、郑爱月等人打得一团火热,而且为了得到所追逐的女性,不惜害人性命。
他对潘金莲、李瓶儿都是先奸后娶。
他勾引了潘金莲以后,害死了她的丈夫武大;花子虚是他的结义兄弟,他不但与其妻子李瓶儿私通,还在花子虚被官府抓走后,乘机侵吞了他家的财物。

《金瓶梅》连环画


在家中,西门庆已经拥有一妻五妾,可是他还不满足,不但收用了丫鬟春梅、迎春、绣春、兰香等人,还与家人来旺媳妇宋惠莲、来爵媳妇惠元、贲四嫂,与伙计韩道国的媳妇王六儿、奶妈如意儿等众多女性发生过性关系。
西门庆与这些婚姻之外的女性发生性关系时,纯粹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肉欲,有欲而无情。
因此,从各方面来看,西门庆已经严重违背了丈夫应该遵守的最基本的家庭准则,不能“正位乎外”了。
那么,吴月娘是否能够“正位乎内”呢?西门庆与妻子吴月娘的关系又如何呢?
吴月娘在词话本《金瓶梅》中,出场较晚(比潘金莲、孟玉楼都晚),迟至第9回才正式地介绍她,
“约三九年纪。——因是八月十五日生的,故小字叫做月娘。——生的面若银盆,眼如杏子,举止温柔,持重寡言”。[11]
此前,西门庆曾发牢骚说:
“小人先妻陈氏。虽是微末出身,却倒百伶百俐,是件都替的小人。如今不幸他没了,已过三年来也。继娶这个贱累,又常有疾病,不管事。家里的勾当,都七颠八倒。为何小人只是走了出来?在家里时,便要呕气。”(第3回)
当然,西门庆在这里所说的不一定完全是真话[12],但是至少说明了吴月娘理家方面的能力比较欠缺,与西门庆的夫妇关系也不是特别亲密。

吴月娘与西门庆(人物画)


在一般情况下,作为西门庆的嫡妻,吴月娘应该早早出场来处理家庭内部的大小事情。
吴月娘的迟迟出场,暗示出她在家庭中的地位并不太重要,至少西门庆对她是相当轻视的。
西门庆娶潘金莲、孟玉楼时,都未曾征求她的意见,娶李娇儿、卓丢儿时大概也不曾征求她的意见。
西门庆娶李瓶儿时,征求了吴月娘的意见,吴月娘分析了一系列的利害关系,西门庆就没敢立即把李瓶儿娶进家门。(第16回)
后来,李瓶儿招赘了蒋竹山,西门庆在潘金莲的挑拨下,就把怒气发泄到吴月娘身上,说:“教那不贤良的淫妇说去,到明日休想我这里理他。”(第18回)此后多日,西门庆与吴月娘见面都不说话。

吴月娘、潘金莲与西门庆(木刻版)


吴月娘遇到西门庆这样的丈夫,应该说是够倒霉的了。
但是,吴月娘在家中更多的时候是对此保持沉默而不是抱怨。作为家庭主妇,吴月娘的理家能力虽然不强,但是一直在维护家庭内部的团结与稳定。
在西门庆生前,她没有以嫡妻的身份来对待其他几个妾妇,她与潘金莲、孟玉楼、李瓶儿等人皆以姐妹相称,她们之间的关系基本上是和谐的。
西门庆死后,其他的妾妇“嫁人的嫁人,拐带的拐带,养汉的养汉,做贼的做贼”(第91回),只有吴月娘一人独立支撑这个家庭。
西门庆在外拈花惹草,对吴月娘很不忠实;他的几房小妾,以及家中的丫鬟仆妇,多以与西门庆发生性关系为荣,互相争宠夺爱;
孙雪娥、潘金莲更是对西门庆不忠……吴月娘生活于这样的家庭环境之中,却没有受到污染,也没有报复西门庆的想法,这就很不容易了。
她上泰山替西门庆还愿的时候,在碧霞宫遭到殷天锡的调戏,她严辞拒绝、拼命反抗,仍然保全了一身贞节回来。[13]

吴月娘与西门庆(绘画)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西门庆虽然有拥有众多的妻妾,但是开始时却没有儿子,这不能不说是西门庆的一块心病,作为嫡妻的吴月娘的压力当然很大。
西门庆表面上对此事好象漠不关心,但是在第21回中当他听到了吴月娘月夜扫雪烧香时的祷告,“不拘妾等六人之中,早见嗣息,以为终身之计,乃妾之夙愿也”,不禁大为感动,立即给吴月娘赔礼道歉,冰释前嫌。
吴月娘为了怀孕生子,也想尽了办法,她暗暗服用了薛姑子、王姑子的所谓“仙方”,并且遵照嘱咐挑选壬子日与西门庆同房(第53回),后来她生下了儿子孝哥儿。
张竹坡在《张竹坡批评金瓶梅第一奇书》中对吴月娘颇有微词,他在《金瓶梅读法》中称吴月娘为“奸险好人”,认为作者“写月娘之罪,纯以隐笔,而人不知也。”


他在第一回的总评中进一步阐述说:
“月娘,可以向上之人也。夫可以向上之人,使随一读书守礼之夫主,则刑之于化,月娘便自能化俗为雅,谨守规范,防微杜渐,举案齐眉,便成全人矣。乃无如月娘止知依顺为道,而西门之使其依顺者,皆非其道。月娘终日闻夫之言,是势利市井之言;见夫之行,是奸险苟且之行,不知规谏,而乃一味依顺之,故虽有好资质,未免习俗渐染。后文引敬济入室,放来旺进门,皆其不闻妇道,以致不能防闲也。送人直出大门,妖尼昼夜宣卷,又其不闻妇道,以致无所法守也。”
张竹坡在这里主要批评吴月娘只知道盲目地顺从丈夫,而不能及时劝谏或制止丈夫的种种不良行为,理家时也不能严守妇道。
我们认为这种批评虽然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也有“责人太严”之嫌。
吴月娘生活于一个带有浓郁商业气息的市井小民之家,她的基本素质和文化教育水平都比较低,她对于礼法的遵守自然也不如贵族、官僚之家那么严格。
张竹坡批评吴月娘不知道劝谏西门庆,则是冤枉了吴月娘。吴月娘曾经多次劝谏西门庆,只是收效甚微。
这一方面是因为吴月娘不善于把握劝谏的时机和方式,她往往用粗俗的言语,以牢骚谩骂的方式来规劝西门庆;
另一方面,即使吴月娘选择了恰当的时机与合适的劝谏方式,西门庆也未必听得进去。

西门庆与李瓶儿(木刻版)


李瓶儿就经常在枕畔劝谏西门庆,西门庆又什么时候听从过?[14]至于“引敬济入室,放来旺入门”,从今天的观点来看,则算不上吴月娘的罪过。
从总体上来看,《金瓶梅》是将吴月娘塑造为一个正面人物来塑造的,多次称吴月娘是“贤淑的妇人”。(第18回)
在西门庆的妻妾中,也只有她和孟玉楼得到善终。


三、西门庆与众妾的关系


潘金莲、李瓶儿、孟玉楼三人同是西门庆的小妾,但是她们嫁给西门庆的原因、目的、方式各不相同,嫁给西门庆以后的表现也不相同。
潘金莲、李瓶儿在嫁给西门庆以前,都是有夫之妇,但是她们对自己的丈夫都不满意。
潘金莲终日嫌憎自己的丈夫武大“为人懦弱,模样猥獕”,因此当西门庆勾引她时,两人一拍即合,迅速勾搭成奸。
李瓶儿因为不满意丈夫花子虚终日在外喝酒嫖娼,主动投入了西门庆的怀抱。
潘金莲为了嫁给西门庆,在王婆的怂恿下,亲手毒死了丈夫武大,手段十分残忍。
李瓶儿在丈夫花子虚遇到官司时,偷偷地把三千两元宝以及许多细软金银宝物转移到西门庆家。
花子虚生病后,她也懒得照顾,致使花子虚因气病交加而死。花子虚死后孝服未满,她就急着要嫁给西门庆。
因此,如果从当时社会对妇女的要求来说,潘金莲与李瓶儿都可谓不守妇道的狠毒妇女。


孟玉楼则是在丈夫杨宗锡死后一年多才改嫁给西门庆的。
她改嫁给西门庆,完全是自己做主。[15]
她相亲时见西门庆“人物风流,心下已十分中意。”(第7回),就当面定下了婚事。
虽然张四曾经告她西门庆“惯打妇熬妻”、“在外眠花卧柳”,并且家中已有好几个老婆,但是孟玉楼仍然不为所动,宁愿嫁给西门庆为妾,也不愿意嫁给“诗礼之家,又有庄田地土”的尚举人为继室。
可见,孟玉楼是一位很有主见的女性。
潘金莲、李瓶儿、孟玉楼三人都违背了当时“居丧嫁娶”的禁令,在“夫丧未满”的情况下就嫁给了西门庆。[16]


潘金莲嫁给西门庆以后,妄想独享西门庆的宠爱,一味地与其他妻妾争风吃醋,与家庭中众人的关系很紧张。
特别是她为了与李瓶儿争宠,用猫吓死了李瓶儿的孩子官哥儿,又指桑骂槐,咒骂李瓶儿,显得特别泼辣。
她在情欲得不到满足的时候,还会迁怒于人,经常痛打丫鬟秋菊以发泄。
西门庆死后,她又先后与陈敬济、王潮儿等人发生性关系,最后被武松杀死。她一生的遭遇虽然令人同情,但也是咎由自取。
孟玉楼嫁给西门庆以后,既没有得到西门庆的特别宠爱,也没有受到什么不公正的待遇,她在这个矛盾丛生的家庭中生活得很从容。
她从不生事,与吴月娘、潘金莲、李瓶儿的关系都很好。
西门庆死后,孟玉楼也没有安心守节,她在上坟的时候见到李衙内“生的一表人物,风流博浪,两家年甲多相仿佛,又会走马拈弓弄箭,彼此两情四目都有意。”(第91回)
因此,在李衙内托媒说亲的时候,孟玉楼就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并且两人婚后生活美满。
孟玉楼的两次再嫁都是自我做主,她美满的结局也与此有关。可以看出,《金瓶梅》的作者对孟玉楼的选择是持肯定态度的。

连环画


李瓶儿嫁给西门庆以后,她的性格发生了巨大的转变,由原来的淫荡、狠毒变得温柔贤惠、忍让随和。
那么,李瓶儿的性格为什么会发生这一转变?有没有转变的合理依据?在回答这一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一下李瓶儿的婚姻历程。
李瓶儿在嫁给西门庆之前,先与大名府梁中书做妾,后来嫁给了花太监的侄子花子虚。(第10回)
李瓶儿和花子虚的婚姻很不幸福,李瓶儿曾经对西门庆说:
妇人道:“他逐日睡生梦死,奴那里耐烦和他干这营生!他每日只在外边胡撞,就来家,奴等闲也不和他沾身。况且老公公在时,和他另在一间房睡着,我还把他骂的狗血喷了头。好不好,对老公公说了,要打倘棍儿。奴与他这般顽耍,可不砢硶杀奴罢了!谁似冤家这般可奴之意,就是医奴的药一般。白日黑夜,教奴只是想你。”——《第一奇书金瓶梅》第17回
从这段话可以看出,李瓶儿与丈夫花子虚关系冷淡,而与公公花太监关系暧昧
有学者认为“李瓶儿和和花太监之间的关系,自从李瓶儿和和花子虚婚后不久,花太监把她带到广南的前后,她就很少或未曾属于过花子虚,实质上是暗中搂在花太监的怀中。”[17]

剧照


李瓶儿主动投入西门庆的怀抱,当与她长期以来性生活的不正常、不和谐、不满足有关。对于李瓶儿的“红杏出墙”,《金瓶梅》中有一段议论:
大凡妇人更变,不与男子一心,随你咬折铁钉般刚毅之夫,也难测其暗地之事。自古男治外而女治内,往往男子之名都被妇人坏了者,为何?皆由御之不得其道;要之,在乎容德相感,缘分相投,夫唱妇随,庶可保其无咎。若似花子虚落魄飘风,漫无纪律,而欲其内人不生他意,岂可得乎?——《第一奇书金瓶梅》第14回
这里,小说的作者并没有单方面地责怪李瓶儿的无情无义,而是指出了花子虚对妻子的不忠实以及他不负责任的胡行,导致了夫妻感情的破裂,以致于妻子“红杏出墙”。
她与西门庆通奸后,性欲得到了满足,尝到了个中的“甜头”,因此更加讨厌以前的生活。
她嫁给西门庆,看中的不是他的容貌、品德或财产(蒋竹山已告诉她,西门庆是“打老婆的班头,坑妇女的领袖”),而是他在性生活方面的惊人能力和突出表现,用李瓶儿的话来说:“你就是医奴的药一般,一经你手,教奴没日没夜只是想你。”(第19回)
因此,与西门庆通奸前,她能够容忍花子虚成日在外寻花问柳;与西门庆通奸后,却不再能够忍受蒋竹山在性生活方面的低能,她“果断”地将他赶出家门。
李瓶儿嫁给西门庆后,深得西门庆的宠爱,她的性欲也得到了适当的满足。
特别是在有了孩子以后,李瓶儿的感情有了寄托,她变得温柔善良、贤淑文静、忍让随和。
可以说,在西门庆的家庭中,代表传统女性美德的不是吴月娘,而是李瓶儿。
李瓶儿对情欲的追求,虽然没有什么“反抗封建礼教”等意义,但是反映了作者对妇女情欲的重视、理解,这与明代中后期的个性解放思潮有着一定的联系,晚明个性思潮的文化内涵就包括
“肯定情欲的合理性。情欲包括穿衣吃饭、男女婚配等维持生存的基本需要,也包括对美食、华服、声色等物质享受的追求;不仅包括物质生活的需求,也包括精神生活的追求。”[18]
李瓶儿对情欲的追求,一开始主要是为了满足正常的生理需求,但是有了孩子以后,她的生理需求很快升华为精神的需求。
与李瓶儿相映照,潘金莲对情欲的追求,除了一开始带有反抗不幸婚姻的因素外,此后就基本上停留于低层的生理欲求阶段,并且畸形发展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
西门庆死后,她见到两只犬儿交恋在一处,甚至发出了“畜生尚有如此之乐,何况人而反不如此乎”的感叹。(第85回)
当然,小说也描写了潘金莲在情欲得不到满足时的苦闷、无聊与失望,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一夫多妻(妾)制度下女性生活的可怜与可悲。


孙雪娥原本是西门庆的前妻陈氏的陪嫁,后来成为西门庆的第四房娘子。
她在西门庆家中的地位比较低,主要负责“率领家人媳妇,在厨中上灶,打发各房饮食”。(第11回)
潘金莲嫁给西门庆后不久,就挑拨西门庆打了孙雪娥一顿。孙雪娥由于长期得不到西门庆的宠爱,就与家人来旺勾勾搭搭。
西门庆死后,她又偷东西给来旺,两人一起私奔,事发后孙雪娥被官卖。
西门庆的妾李娇儿原是妓女,在西门庆家中也很不受宠。西门庆死后不久,她就盗财重归妓院,后来嫁给了张二官。
可以看出,西门庆死后,除了吴月娘以外,众妾纷纷改嫁、私奔,给人以“树倒猢狲散”的悲凉之感。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西门庆的家庭是一个带有浓郁商业气息的市井之家,儒家的家庭伦理观念对这个家庭已经失去了维系人心的力量,夫妇之间应该遵守的伦理规则和伦理秩序被打破,他们为了满足自己的情欲往往不择手段。
《金瓶梅》的作者一方面对西门庆家庭中的伦理失序进行了批判,另一方面也对李瓶儿等人的情欲追求表示了同情和理解。









[①]见阮元刻《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中华书局1979年影印本,第270页。

[②]杨天宇译注《礼记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376页。

[③]张竹坡《批评第一奇书金瓶梅读法》,见王汝梅等校点《张竹坡批评第一奇书金瓶梅》,齐鲁书社1987年,第43页。

[④]王建科《元明家庭家族叙事文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第392页。


[⑤]《金瓶梅》的主要版本有三种:一为万历四十五年《新刻金瓶梅词话》,称“词话本”或“万历本”;一为崇祯年间《新刻绣像金瓶梅》,简称崇祯本;一为清康熙年间《张竹坡批评金瓶梅第一奇书》,称张评本或第一奇书本。本文所引《金瓶梅》如无特别说明,均以兰陵笑笑生著《金瓶梅词话》,人民文学出版社1992年版为准。

[⑥]见施耐庵、罗贯中著《水浒传》,人民文学出版社1975年第一版,1995年第7次印刷,第320-321页。

[⑦]见兰陵笑笑生著《金瓶梅词话》,人民文学出版社1992年,第26页。

[⑧]参看刘辉、杨扬主编《金瓶梅之谜》,书目文献出版社1989年。

[⑨]转引自陈东原《中国妇女生活史》,上海商务印书馆1928年,上海文艺出版社1990年重印,第207页。

[⑩]浦安迪认为《金瓶梅》嘲弄了“种种儒家修身观念”,特别是对西门庆在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等方面的越轨行为进行了分析,见浦安迪《明代小说四大奇书》,中国和平出版社1993年,第111-130页。

[11]在崇祯本《金瓶梅》和第一奇书本《金瓶梅》中,吴月娘在第一回就出场了,并对西门庆与应伯爵等人的交往进行了劝告。

[12]西门庆在王婆面前称赞吴月娘“我家大娘子最好性格”(第2回),主要是指吴月娘不太限制他纳妾。

[13]张竹坡认为此回“乃大书月娘之罪,以为一百回结文之定案也,以为以前凡写月娘之罪案结穴也。”并分析说:“以礼论之,即有夫之妇,往邻左之尼庵僧舍,亦非妇人所宜,乃岳庙烧香。噫!月娘之罪,至此极矣。此书中之恶妇人,无过金莲,乃金莲不过自弃其身以及其婢耳。未有如月娘之上使其祖宗绝祀,下及其子使之列于异端,入于空门,兼及其身几乎不保,以遗其夫羞,且诲盗诲淫于诸妾”。笔者认为,张竹坡在这里对吴月娘的评价有深文周纳之嫌。

[14]如李瓶儿死后在梦中还告诫西门庆:“没事少要在外吃夜酒,往那去,早早来家。千万牢记奴言,休要忘了。”(第67回)可是,西门庆以后照常在外吃酒,还经常夜不归宿。

[15]孟玉楼的杨姑娘收了西门庆的礼物后,劝孟玉楼嫁给西门庆,但她仅仅是提建议,此前孟玉楼已经同意了婚事。

[16]《明会典·婚姻》明确规定“凡居父母及夫丧而身自嫁娶者,杖一百”,见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四库全书》第618册《明会典》,第414页。

[17]高越然《金瓶梅人物艺术论》,齐鲁书社1988年,第44页。

[18]陈伯海主编《近四百年中国文学思潮史》,东方出版中心1997年,第49页。董雁《人欲的敞开与人性的思考——《金瓶梅》情欲主题解读》,陕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报2004年2期,冯文楼《身体的敞开与性别的改造》,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1期,对此问题亦有论述。

 




作者单位:曲阜师范大学


本文由作者授权刊发,原文刊于《金瓶梅文化研究》(第五辑),2007,群言出版社。转发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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