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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在明律师谈征地拆迁维权——究竟何时该委托律师代理?

2017-03-16 北京拆迁律师杨在明


导读:作为专业从事征地拆迁维权服务的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每天都接待着来自全国各地的无数老百姓的咨询、委托。时间久了,便不难总结、归纳出老百姓所普遍面临、关心的一些共性的问题。而其中之一,就是当我们面临征地拆迁时,究竟何时委托律师代理最为适当?是否只有在强拆、逼迁行为发生后,才能委托律师呢?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著名拆迁维权律师杨在明对此指出,对委托律师维权的时机选择错误是老百姓维权中存在的一个巨大的问题。这个问题解决好了,可以说获取更加公平、合理补偿的几率将会成倍增加。


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征地拆迁纠纷不同于一般的借贷、婚姻继承或合同纠纷,它属于行政诉讼范畴,而非后面三类的民事诉讼领域。在民事诉讼中,一般都是“出了事儿”才涉及打官司、请律师的问题。比如民间借贷,你钱还没借呢,那打哪门子的官司呢?再比如离婚诉讼,夫妻感情没破裂,日子过得好好的,又怎么会涉及打官司之事呢?无疑,基于上述事情的民事关系性质,“有事儿”才打官司的认识是没错的。但到了征地拆迁纠纷当中,情况则完全不同了。


我们知道,所谓“行政诉讼”,就是老百姓所说的“民告官”的诉讼。你所要面对的,将是手握公权力,处于绝对强势地位的行政机关、衙门口,而不是该你500块钱不还的邻家兄弟。


一旦征地拆迁项目启动,公告贴出,即意味着你的房屋被拆除几乎已成为不可避免的事情。你所能协商、谈判的,只是补偿——或者是钱,或者是置换的在其他地方的房屋,或者是两者兼有。在这样一个情形下,你的合法物权已经开始受到实质的影响了,这一点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补偿怎么谈,标准怎么认定,房屋价值如何评估,协议怎么签……所有这些,都将直接关乎你的切身利益。而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在这些程序全部完成后,搬迁、拆除房屋才会到来。倘若老百姓到了那时才想起来委托律师帮助维权,而最核心、最重要的部分皆已过去,那么律师介入的意义和价值便很可能大打折扣。


因此,我们一定要明白,在此类维权中,律师介入的时间宜早不宜晚,并且应当是在强拆、搬迁尚未到来,拆迁谈判开始之时甚至之前为最佳!


再讲得通俗一些,普通民事诉讼,那是出了事儿才请律师;征地拆迁维权,则是没出事儿就要请律师!因为在这个领域里,不出事儿则已,出了事儿就是大事儿。或是暴力强拆,或是暴力逼迁,哪个都不是普通老百姓的皮肉和精神所能轻易承受得了的。律师介入的作用,也绝不仅仅是收拾强拆后的残局,而是帮助您将维权的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积极主动、及时充分地通过各种专业技巧、方法来争取合理的补偿,规避强拆、逼迁出现的风险。通过律师的一系列专业运作,力争协议达成了,补偿拿到了,官司免打了,双方都喜笑颜开了,这才是律师工作的最高价值之所在。拆迁律师,工夫不全在打官司上;聘请拆迁律师,目的也绝不应仅是打官司。拆迁律师的价值,体现在为您争取合理、满意的补偿上,这样一句话就说完了。


综上所述,睿智的您大概已经知道何时该咨询、聘请律师了:拆迁项目启动之时,有人上门来找您谈之时,协议没签房子也没拆之时,就是您委托律师代理拆迁案件的最佳时机了!



杨在明

我叫杨在明,是一名拆迁律师,

我愿倾尽所有,只为你一个温暖的家。

杨在明律师,山东大学民商法学士,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硕士,中共党员。现任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主任、在明征地拆迁业务部首席律师。自执业以来,克己奉公,依照党中央领导思路,始终将百姓利益放在首位,依法利民,依靠法律手段造福于民。


杨在明律师主要以征地拆迁行政代理案件为主,以”“只为被拆迁人维权”为执业宗旨。自执业以来,惠及数以万计的拆迁户,为拆迁户争取利益高达数十亿,曾被誉为“中国拆迁律师第一人”,其创立的在明律师事务所也被中宣部、中组部等15个中央部委联合命名为全国首家“雷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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