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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片上又见孙小果

余远环 坐南向北 2023-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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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孙小果。


在10月11日播出的大型电视专题片《领航》第七集中,再次点名孙小果案。


节目称,该案反映出司法腐败对法治建设的破坏性极强。


此外,近日在“奋进新时代”主题成就展上,孙小果死刑复核裁定书(复印件)也被展出。该裁定书指出,孙小果属于罪大恶极且不堪改造的犯罪分子,依法应当予以严惩。


孙小果曾两次被判刑,一审被判死刑后他“死而复生”。


每次犯下重罪,被判刑之后,总会受到减刑、改判,“死刑不死”的背后,是否有人凌驾在了法律之上?


正义不会缺席,在全国扫黑办督办下,这一恶性案件得到了公正审判,其中的违法违纪问题被挖了出来,19名涉案人员获刑,孙小果等人的罪行,终于受到法律严惩。


网上有8个字形容孙小果:昆明恶霸,劣迹斑斑。


从1994年说起。


那时,孙小果还是一个武警学校的学生。


有天晚上,他和4个混混一起私自驾车外出,强行把两个姑娘拉上车,带到一个荒山边,轮奸了她们。


事发后,孙小果被逮捕。


这时,从事公安工作的母亲孙鹤予出场了。


她护儿心切,把孙小果的年龄从19岁改成了17岁,让孙小果只被判了3年有期徒刑,而且很快又保外就医,一天监狱也没进。


4年后,孙鹤予为此被开除公职、判刑5年。


而逃脱刑罚的孙小果,又回到社会继续作恶。


他做的恶,难以想象。


仅1997年6月,就三次强奸:


6月1日,在有其他人的情况下,孙小果不顾女孩张某某反抗,当众强奸了她。


6月5日,孙小果在同一家宾馆,强奸了女学生波某某。


6月17日晚,孙小果想强奸幼女张某,张不从,遭到孙小果两个小弟毒打、威胁、监禁。


同年11月7日晚上,孙小果等人把17岁的女孩小张和她的女友小杨带到夜总会。


在包房里,孙小果等人轮番对小张拳打脚踢,并用竹筷和牙签刺她的乳房,用烟头烙她的手臂,还逼着小张用牙齿咬住大理石茶几,然后用胳膊肘猛击小张的头。


第二天凌晨,孙小果等人又把两个姑娘挟持到一家娱乐城,在公共场所又毒打了她们,再次逼小张用牙咬住大理石茶几边缘,用手肘击打小张的头。


之后,孙小果一伙轮番对小张拳打脚踢,小张昏过去后,孙小果的小弟还解开裤子,尿在了她脸上。


当时侦破案件的警察说:"干公安这么多年,还从没见过这么残暴的刑事案件!"


1998年2月,孙小果因强奸、故意伤害等多项罪名被判处死刑。


昆明人拍手称快。


然而,孙小果的母亲再次登场,和孙小果继父一起奔走活动,托人、送钱、找关系……


一番操作之后,孙小果从死刑,变成死缓,又多次违规减刑,最后12年就出狱了。


黑势力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有了公权力的加持。


出狱后,他继续作恶:组织黑社会、开赌场、非法拘禁、故意伤害……


终于, 2019年5月,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入驻云南,把孙小果案列为重点案件,挂牌督办。


几个月后,孙小果再次被判死刑,母亲因徇私枉法被判20年,继父19年。


为了儿子,20年前,她丢了工作,入狱5年。如今年近七旬,又头发花白地站在了审判席,拿到20年刑期。到再次刑满,她就快90岁了,人生可还有一点希望?

可这一切怪得了谁呢?


谁让她养出了一个冷血恶棍,还拼命袒护?


所以再惨,也只能说一个字:该。


因为那些被孙小果伤害的人,远比她更惨。


2


中央政法委长安剑曾经这样评论:说到底,孙小果案之所以如此撼动人们的安全感,是因为在案件中,被扭曲的公权力一度沦为掩藏暴力的刀鞘。


这刀鞘,成了权力者的工具。


整个过程中,司法机关不是处在缺位状态,就是在网开一面,其中涉及到两位云南省高院原院长,而21名公职人员受到处理和判刑,更能说明司法腐败情节的触目惊心。


孙小果就在一群权贵的保护下,为害人间多年。


网友们都在问:孙小果家究竟有多大的权力,能办成这么多事情?


调查人员起初其实也有同样的疑惑,当一路查下来,发现孙家最大的官员只是继父这个城管局长,却成功打通了层层关节,堪称拍案惊奇。


而且,虽然不少人收受了孙家的钱物,但他们都表示其实不是图财,更多的是“朋友圈”“战友圈”熟人请托,看的是人情和面子。看似匪夷所思的背后,其实深刻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社会风气的积弊。


2020年2月20日,遵照最高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昆明市中院对罪犯孙小果执行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


  • 孙小果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综合考虑孙小果所犯的各种罪行、犯罪的性质、情节、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和其一贯表现及悔罪情况,孙小果属于罪大恶极且不堪改造的犯罪分子,依法应当予以严惩。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与新罪所判刑罚进行合并并无不当。

正义终于得到伸张,尽管来得迟了一些。


从2019年的5月11日开始,我在公众号“南方找北”连续写了10几篇关于孙小果的文章。


5月11日,第一篇文章,点击量达到62万+之多,几天后被删,文章全网转载,点击量应该超千万。


记得写《这一次孙小果非死不可》时,南都的同事还在群里笑我:杀气太重。


有朋友开玩笑说我是孙小果专业户,孙小果是被我写死的。


我那有这么肥的胆,孙小果是死有余辜啊。


10几篇文章,有多篇被删,我的内心充满焦灼,多少次战战兢兢呢,毕竟坊间对他的背景的猜测,你懂的。


那天孙小果被执行死刑,好友在群里说:中午可以喝一杯了。


为这半毛钱关系,还真得喝啊。


正义最终战胜邪恶,是人心所向,但如果没有舆论力量,孙小果也许还会继续逍遥法外呢。


孙小果的死,是还法治社会一片朗朗乾坤。


帮孙小果的19个人,分别被判处2年至20年不等有期徒刑。他们当中不少人过去都身在司法、执法部门,如今却因违法受到制裁。


就像“奋进新时代”主题成就展上的一句话:


“任何人无视法律尊严而公然实施践踏法律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当然,孙小果案,得力于主流媒体新华社、央视、人民日报等的关注,更得力于中央的扫黑除恶。


应该这样说,中央彻查孙小果案,对案件涉及的“保护伞”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彰显了司法机关直面问题、勇于纠错的勇气,有效提升了司法机关的公信力。


为中央扫黑办点赞。


回望孙小果案,是因为一直在关注,而真相是对历史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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