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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竞聘上岗制度来了!又一个省推行教师县管校聘改革

广东教育杂志社 广东教育传媒 2019-11-25


近日,山西省教育厅、中共山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见》(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可查看原通知),随小媒君一起来看看都有哪些重磅内容~

 



全面推行竞聘上岗制度


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聘用合同管理。学校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内科学制定本校岗位设置方案,依法依规做好聘用合同的签订、履行工作。全面推行竞聘上岗制度,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推动义务教育学校干部教师轮岗交流。教师可以在学校内部竞聘,也可跨校竞聘上岗。跨校竞聘岗位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公布。

 

对于校内竞聘、跨校竞聘后仍未上岗的教师,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进行统筹调剂安排。对没有竞聘上岗且不服从统筹调剂安排工作的,在原工作学校待岗培训,待岗培训期不超过12个月,待岗培训期内,只发放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待岗培训结束后仍未能竞聘上岗的,各地要建立退出机制。

 


完善教师退出机制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教师评价机制,通过严格考核、科学评价,逐步建立教职工退出机制。要加大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形成政策合力,激励广大中小学教师奋发有为、干事创业,营造教育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休病假期满未按期到岗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人员、请事假超过国家规定期限人员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教师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学校可以调整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其实,早在2018年1月,广东也出台了《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对“逐步完善教师退出机制”提出要求,要推进开展5年一周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对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依照规定调整出教师岗位,不得从事教学工作。严格师德考核,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师德违规情节严重者应依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点击→广东启动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教师要从“学校人”变成“系统人” 可回顾原文

 

老师们,你们对“完善教师退出机制”“上岗竞聘”等规定怎么看?戳“留言”说说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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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雪纯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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