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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职称可跨校评聘!广东这个市建立职称破格评审直通车制度

广东教育杂志社 广东教育传媒 2019-11-23


想要评聘职称,就必须要在固定节点完成论文、取得研究成果,这想必是不少老师的“痛”。好消息来啦~广州职称评审有大变化!


近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广州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正式实施,点击下方“阅读原文”可查看原文件。


《方案》内容涵盖在穗搭建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支持基层以及离岗创业专业技术人才参与职称评价、优化职称评价方式、推进职称工作“放管服”改革、优化职称管理服务,以及推进针对基层卫生人员、教师、技术人才等职称制度专项改革。

 


优秀青年人才

可直接申评高级职称


“搭建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在改革项目中格外亮眼。《方案》表示,广州将建立职称破格评审直通车制度,明确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广州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省级以上重大奖项获得者,省级以上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广东特支计划杰出人才、省引进领军人才、省引进科研创新团队带头人、南粤突出贡献和创新奖个人或团队带头人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按照相应程序认定正高级职称。


此外,《方案》表示要优化评价方式,采用考试、评审、考评结合、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多种评价方式,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支持跨校评聘


探索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设置。进一步细化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分类评价标准,增强评价标准的针对性、合理性、科学性。探索社会和业内认可的多种评价方式,进一步完善专家评议、评课说课、在线评审、论文查重、远程面试答辩等多种评价方式方法。适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区管校聘”改革需要,合理调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申报流程,支持教师跨校评聘,通过跨校申报取得职称的教师,由所跨学校进行聘用。

 


高校教师

职称评审权下放至高校


贯彻高等教育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支持将教学、科研、实验、图书资料系列正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权下放至高校,由高校实行自主评审,并实行评聘结合。支持和指导高校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研究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应配套制度,建立职称自主评审机制,完善评价标准,科学确定教学型、科研型、教学科研并重型、社会服务型等不同类型岗位教师的评价内容和权重,优化评聘办法,规范评审程序,创新评价方式。除教学、科研、实验、图书资料系列外,高校非主体系列人员的职称按管理权限报省、市相应评委会评审。高校不能将正高级、副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至二级院(系)机构。

 


技工院校和中专教师

开展自主评审试点


积极承接省下放广州市的技工院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权。积极培育技工院校自主评审能力,探索在教学能力较强、教师规模较大的技工院校开展自主评审试点,试点向高水平技师学院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向国家重点以上技工院校下放中级、初级职称评审权。公办技工院校(包括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技工教育教研机构从事教研工作的人员实行评聘结合,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推荐申报评审,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按照国家和省部署,推进我市中专学校教师职称改革,探索开展中专学校正高级讲师职称评审工作,探索量化评审、面试答辩、说课评课、实践操作等评价方式方法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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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曼莉

素材来自:广州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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