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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营商环境排名出炉,山西位列23名……

行政区 2022-04-01

1月14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有关负责人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政策例行会上说,《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开局良好、取得明显成效。优化营商环境是新时期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和重大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持续大力度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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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营商环境指数为46.74,全国排名第23,处于落后水平(B一级),略高于其当年人均GDP排名(第26)。




山西营商环境指标分析

01山西营商环境一级指标分析

山西营商环境的子环境均衡度在全国排名第8,处于上游。四种子环境排名由高到低依次为:人文环境(第18),市场环境(第21),法律政策环境(第24),政务环境(第24)。未来应着重优化政务环境和法律政策环境,从而提升整体营商环境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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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山西营商环境二级指标分析

一方面,融资指标(第11)、市场中介(第16)、社会信用(第17) 、竞争公平(第17)、政府廉洁(第18)、创新(第20)、政府效率(第20)等七项指标,位列全国中等或偏上水平。


另一方面,政策透明(第 22)、司法公正(第23)两项指标位于全国落后水平;资源获取(第27)、政企关系(第28)、对外开放(第29)等三个指标甚至位于全国倒数。山西各二级指标得分差异较小,导致其子环境均衡度较高。然而,由于排名相对靠后,整体营商环境排名较低。评价结果不佳的指标,应为未来优化工作的主攻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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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山西营商环境三级指标分析

如图3-4-3,山西的商业机构用信意识(第9)、会计师事务所(第10)等指标位居全国上游。


并且,融资水平(第11)、非国有经济比重(第14)、律师事务所(第16)、大学及科研机构数量(第17)、信用市场建设(第17)、廉洁指数(第18)、人力资本聚集(第18)、创业活力(第19)、政府规模(第19)、电子政务水平(第20)等十项指标处于全国中游水平。


此外,研发投入(第21)、研发产出(第21)、地价(第21)、交通服务(第21)、政府透明度(第 22)、租赁及商业服务业企业(第23)、司法质量(第23)、贸易依存度(第25)、水价(第26)等指标均位于全国落后水平;政府关怀(第28)、对外投资度(第28)、外资企业比(第29)等三项指标甚至居于全国垫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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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营商环境的横向比较


01华北地区的山西


华北五省营商环境均值为55.13,高于全国总体均值;营商环境指数标准差为12.00,高于全国总体标准差(10.06)。


山西营商环境指数(46.74)低于区域均值,区内倒数第二。人文环境具有相对优势,法律政策环境则位居倒数。未来可长期对标北京,短期将天津作为赶超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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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中部崛起中的山西


中部崛起六省营商环境均值为52.64,与全国总体均值持平;营商环境指数标准差为5.20,低于全国总体标准差(10.06)。六省人文环境排名差异较小,且人文环境均值(60.92)高于全国均值(55.5)。


山西营商环境指数低于区域均值,区内倒数第二,子环境均衡度则排名第二。政务环境和法律政策环境为主要失分项。未来可以借鉴区内法律政策环境表现优异的安徽经验,并将湖北作为短期赶超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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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中的山西


沿黄九省营商环境均值为50.88,略低于全国总体均值;营商环境指数标准差为8.27,低于全国总体标准差(10.06)。


山西营商环境指数低于区域均值,排名中游;子环境均衡度区内第四。未来可长期对标四川,中期锚定山东、河南,持续优化政务和法律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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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山西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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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月18日《山西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从优化审批、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五个方面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政策。


    对于市场环境指标,《条例》提出了一系列改善市场交易环境的措施: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现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提升市场活力;为企业规范用地制度,提高供电、供水、供气、供热、通信等公共服务水平;完善对市场主体创新创业的扶持政策和激励措施,统筹安排各类支持创新创业的资金,发展创新创业孵化服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主体需求制定实施人才计划,吸引高科技人才,建立人力资源信息共享平台,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政府制定激励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创新金融产品,优化服务流程,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提高山西企业的融资便利度。


    对于政务环境,《条例》提出要推行政务服务改革,实现政务服务智能化、标准化、便民化,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营造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具体通过以下措施:政府制定标准化的政务服务规范和操作规程,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并及时公开,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建立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数据管理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务云,推进政务数据全部上云,强化数据资源管理,推进政务信息机构改革;政府应当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全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推动多终端数据对接,实行专业化运营服务,同时应当加强共享数据使用全过程管理,确保共享数据安全;各级政府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实现监管全覆盖,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对于法律政策环境,《条例》提出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将制定和执行的与市场主体相关的政策,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和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开,并通过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热线等为市场主体提供咨询服务;司法机关建立市场主体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法为市场主体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降低纠纷解决成本;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维护司法公正。


    总之,山西的营商环境处在全国下游水平,营商环境主要受到政务环境和法律政策环境两大短板的限制。楼阳生书记指出,“‘三对’‘六最'营商环境的工作目标,‘三对'就是坚持对标中央要求,对标发达地区做法,对接国际通行的投资贸易规则,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营商环境”。山西各地各部门若能锚定上述方向,发挥特有的晋商文化,集中改善政务环境和法律政策环境,打造新型政企关系,营商环境将有望跃上新台阶。


本文内容来源于:张三 张志学中国省份营商环境研究报告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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