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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平遥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行政区 2022-04-02
平政发〔2021〕7号
洪善镇、古陶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平遥县关于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平遥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7日

平遥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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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平遥县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市政函〔2021〕4号)文件精神,调整平遥县洪善镇、古陶镇的行政区域范围,将洪善镇的行政村尹村划归古陶镇管辖。为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后各项工作衔接有序、稳步推进,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三、实施步骤
 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是我县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复杂细致而敏感的系统性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有计划,有步骤,稳妥进行。根据我县实际,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组织筹备阶段(1月17日—2月15日)根据《晋中市政府关于平遥县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晋政函〔2021〕4号),县政府成立平遥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组,召开领导组工作会议,明确部门在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中的职责,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措施,报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组。


1、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组成员如下:领导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为民政局、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信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医疗保障局、古陶镇、洪善镇等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主任由民政局负责人兼任,负责行政区划调整、组织、部署相关事宜,并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发布平遥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公告2、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县委组织部负责理顺被调整村的党组织建设;县民政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勘定行政区划界线,更新行政区划图;加强对行政区划档案的管理,对行政区划管理中形成的请示、报告、图表、批准文件以及与行政区划管理工作有关的材料,整理归档,妥善保管;县公安局负责理顺被调整村人员户籍变更以及因区划调整过程中出现的社会治安不稳定问题;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被调整村土地规划调整;县财政局以及有关部门负责理顺被调整村资金拨付,解决群众应享受的农税补贴、低保、基本医疗、老龄津贴、抚恤金等各项财政补助资金的调整发放变更;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被调整村财务审计和清产核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信访局负责行政区划调整中的信访维稳工作;洪善镇、古陶镇负责做好尹村行政村移交接收工作。其他成员单位负责因行政区划调整而涉及本部门的相关工作。(二)具体实施阶段(2月16日—4月15日)尹村行政村的原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印章、吊牌、银行帐号,具有指示方向性的路牌以及相关信息录入、更换等事项由古陶镇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办理。原居民的户口簿、身份证确需更换的,由所管辖区内派出所进行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地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结婚证等不予更换,原证使用仍有效;已登记经济组织登记证、社会组织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到期时更换,未到期之前使用仍有效(三)检查验收阶段(4月16日—4月25日)各部门要对各自职责内工作进行检点完善,工作结束后形成行政区划调整的完成情况报告,上报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领导组,县领导组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四、推进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办事效率。各相关部门要在县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组的指导下,统一思想、积极配合、顾全大局,把我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完成。(二)制定应急预案,迅速处置化解。围绕可能发生的大规模重大社会舆情,社会安全事件等影响社会稳定情况,针对性地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具体任务和责任,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第一时间启动预案,迅速妥善地进行处置,坚决把苗头消除于萌芽状态,把事件化解在基层。(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此次行政区划调整对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要充分发挥网络舆论的作用,加强舆情的正面有效引导,营造支持行政区划调整的良好社会氛围,保证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四)建立工作机制,确保有序推进。组织筹备阶段,各成员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报政府批准后实施;具体实施阶段,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按照组织实施方案开展工作。洪善镇镇、古陶镇要认真落实行政区划调整有关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检查验收阶段,各相关单位要对各自职责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县政府。(五)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在行政区划调整期间,有关乡镇、村领导要讲党性、讲团结,服从组织安排,确保步调一致、政令畅通。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禁挥霍浪费、挪用资金;严格执行公章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由专人保管,确保有序、平稳过渡,对工作不负责任,出现问题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延伸阅读:

晋中市太谷区、平遥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太谷区


11月2日,太谷区委全会区委常委会主持。全会审议通过《晋中市太谷区乡级行政区划调整方案》。


全会同意——


将水秀乡所辖18个行政村(水秀、北郭、东怀远、武家堡、太平庄、白村、南郭、张家庄、冯家堡、小王堡、北六门、南六门、武家庄、大王堡、霍家堡、团场、大威、郭家堡),侯城乡所辖7 个行政村(胡家庄、北沙河、南付井、杨家庄、南杨家庄、孟家庄、申奉),北洸乡所辖2个行政村(西付井、北付井),胡村镇所辖1个行政村(韩村)并入明星镇,将调整后明星镇更名为水秀镇。


调整后水秀镇79.58平方公里,户籍人口122288人常住人口172288人管辖39个行政村、17个城市社区镇政府设在水秀村。


全会指出并要求——


《方案》为太谷在新起点上深化镇街机构改革、拓展转型发展新局面,指明了方向;全区上下,顺应改革大势、把握难得机遇,齐心协力完成好改革任务、集中精力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后半篇文章”,为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平遥


112日,平遥县委全会,县委常委会主持。全会表决通过《关于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决议》。


决议明确——


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孟山乡行政区划整建制调整到东泉镇管辖。


调整后东泉镇由137.71平方公里369.99平方公里,人口由1.962万增至2.338万管辖行政村由14个增20个镇政府驻地仍设在东泉镇原驻地东泉镇原有地名不变


县委书记武晓花讲话强调——


平遥县行政区划调整,落实省委省政府乡镇机构改革部署重要政治任务,调整优化生产力布局迫切需要,高质量转型发展战略突破,对平遥发展历史具有里程碑意义;全县上下齐心协力把这件大事办好,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有关乡镇按照规定程序、严把时间节点,扎实有序推进,确保工作、思想,状态稳定。


来源 | 平遥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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